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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微党课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秘书工作交流群  阅读 次 【    】【加入会员

近日,(名称替换)办公厅印发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条例》规定,自2018年11月20日起施行,1991年4月2日(名称替换)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印发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同时废止。
       通知指出《条例》总结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新经验新成果,对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体制机制、内容建设、日常管理、利用审核、纪律监督等加以规范完善,是今后一个时期全国各级各类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的基本遵循。
       通知要求要着力完善管理体制、健全工作制度、细化工作标准、创新工作方式,全面提升干部人事档案工作质量,持续推进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服务广大干部人才,服务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服务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下面,就和党课君一起来了解一下《条例》的详细情况吧!内容《条例》共7章46条,分总则、管理体制和职责、内容和分类、日常管理、利用和审核、纪律和监督、附则。
       包括干部的履历类材料,自传和思想类材料,考核鉴定类材料,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学术评鉴和教育培训类材料,政审、审计和审核类材料,党、团类材料,表彰奖励类材料,违规违纪违法处理处分类材料,工资、任免、出国和会议代表类材料,以及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材料。
       适用人群主要适用于党政领导干部、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勤人员除外),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原则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依规依法、全面从严分级负责、集中 ……

【文章共2313字,范文学习借鉴,请勿直接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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