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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第四次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来源: 秘书工作  阅读 次 【    】【加入会员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次代表大会预备会议选举办法。 一、某某第四届委员会和某某新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委”)由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分两次进行,即在预备会议上对“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差额选举,产生“两委”委员候选人,然后在正式会议上进行等额正式选举。差额预选工作在大会主席团主持下进行。 二、“两委”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在各代表团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交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进行差额选举。 三、代表大会预备会议进行差额选举的程序是: 1.清点到会人数; 2.通过选举办法; 3.通过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指定计票人; 4.宣布“两委”委员候选人名额及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5.大会工作人员当场检查票箱,分发选票,并说明填写选票注意事项; 6.选举人填写选票,按一定顺序投票; 7.清点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8.计票人在监票人监督下计票; 9.向大会主席团报告选举结果。 四、出席大会的代表人数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预选。 五、预选选票为两张,即党委(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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