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监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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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宣传部: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委认真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强化阵地管理,从严监督执纪问责,着力防范化解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意识形态工作取得新成效。现将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
聚焦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功能定位,坚持在践行“两个维护”中谋划推动工作,始终保持责任上肩、靠前指挥的工作态势,牢牢把握反腐倡廉“话语权”,扎实推进纪检监察系统意识形态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成立以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任组长、副书记(副主任)任副组长、其余班子成员、机关各室(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副书记(副主任)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专门抓、办公室具体抓、机关其他室配合抓的工作机制。县纪委常委会始终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定期专题研究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同纪检监察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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