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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故事

最后一任长芦盐运使

繁体中文】  作者:王勇则   发布:2014年04月22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盐运使这个清代的从三品文官(由知府升任,升各省按察使)、民国年间的简任文官(司局级),之所以位高权重,备受瞩目,是因为盐政历来被高度重视。长芦盐运使曾仰丰甚至说:“一举箸间,实为财政命脉所系,国家存亡所关。”

清康熙十六年(1677),掌管长芦盐区盐务的长芦都转盐运使司从沧州移驻天津,直到1937年6月9日,与长芦盐务稽核分所合并,改组为长芦盐务管理局。长芦运司衙门设在天津长达260年之久,历任(包括署任、再任)长芦盐运使竟有130人之多。

1992年版《长芦盐志》、1996年版《河北省志?盐业志》、2001年版《近代长芦盐务》中,均将戈定远(1935年任)列为最后一任长芦盐运使,并将李翰华列为第一任长芦盐务管理局长(1937年任)。实际上,李翰华也是最后一任长芦盐运使。

李翰华何许人也?其于1929年至1930年任陕西潼关监督,后为国民革命军第二十九军军需处长、冀察绥靖主任公署军需处长。据考,时任财政部印刷局(北京印钞厂前身)局长为李桐文,而李桐文也被记载为二十九军军需官。据此判断,李桐文与李翰华为同一人。李翰华来津就职盐运使后,还代理过天津市财政局长,1937年7月7日又奉冀察政务委员会令,出任天津市财政局长至天津沦陷。

《汉奸现形记》(战时出版社1938年版)载,七七事变后,“日人与汉奸等在津谋夺我正当机关之财产”,长芦盐务管理局“现款百余万元,悉被劫去”。范长江主编《沦亡的平津》(生活书店1938年版)载,“据说盐税也曾由税务司办妥,不致被敌接收,所以很多人对于长芦局长李翰华之拱手将现款百余万元相让,表示怀疑。”李翰华因何“举止失当”?个中缘由待考。

李翰华任内,曾承办芦盐首次出口日本。1936年9月11日,李翰华兼任芦盐出口专署总办时称,“芦盐出口输日,首批七万吨,业与日商订妥合同,并由运署直电财部,请饬海关放行,日内得复后,即可出口。日后出口专署事务,仍由会办吴树荣负责处理一切。”

当时,日商私运芦盐、辽盐猖獗,堪称巨量,严重威胁盐税。而芦盐则呈滞销局面,滩户生计维艰,苦不堪言。“汉沽滩户历年存盐已达百万吨,因苦于滞销,致滩灶户生计已感万分窘困,亟盼主管当局予以切实救济。”虽然1936年6月冀察政委会整顿津市财政(1936年8月6日)“特令拨款十万元作为急赈,分别救济”,但仍属杯水车薪。

据驻津日领馆与芦盐出口专署所订契约,“组设芦丰商店,与日方承办商三菱公司直接办理购买。盐价每吨为一元四角,外纳国税一元。当时汉沽滩户,以存盐过多,不得已,乃忍痛出售”,“因价值过廉,一般滩户,大都蚀本。”截至1936年11月30日,共从大沽出口输日芦盐10批次之多。这笔买卖,中方很不划算,不仅在经济上吃亏,而且正值日本觊觎华北、步步紧逼之际,冀察当局难免遭公众诟病,在政治上也输分。

果然,尝到了甜头的日方得寸进尺。“日方以购买芦盐应用结果,极为经济适宜,故决拟续购。”三菱支店长田中淳一竟然提前放话称,明年继续批购,每年运盐120万吨。原来,日本千方百计从中国以极低价购盐后,制成苏打,再以每桶20元运销中国牟取暴利。

社会压力面前,长芦盐运使署力图“维护滩户血本”,“对价格增高一节,决坚持办理”,但在交涉中未占上风,只得以征询“汉沽滩户是否再忍痛出售”为由加以拒绝。但日商偷运私盐不止。1936年底,长芦税警相继在三义庄广发胡同、南乡万兴庄截获大批私盐,经查,幕后为“天津日租界秋山街顺天公司”。报章揭载这一卑劣行径后,颇令人气愤。

1937年4月20日,经营长芦区津武口岸盐务的和丰公司,呈请长芦盐务稽核分所核准,并“约请稽核所及警察局派员监视”,将陆续破获并存储于东门外该公司内的“硝盐约计十万斤”倾弃于东浮桥迤北的海河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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