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时婚俗守节与改嫁
【以稿换稿】【繁体】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整理 阅读 次 【小 中 大】【收藏】
旧时,丈夫去世之后,妇女要守节。寡妇改嫁(四川俗称“出姓”)倍受阻挠,并且为人所耻笑,夫家宗族和娘家都认为改嫁对他们很不光彩,社会上闲言碎语也特别多。俗话说:“好马不配双鞍,好女不嫁二夫。”四川民谚说:“二婚嫂走了田埂,青草都长不起来。”所以,大多数妇女只能“从一而终”。
贫困人家,丈夫死了,寡妇生活无着,只得改嫁。改嫁要写契约(四川俗称“写婚书”),写契约的地点通常选在荒凉之处,连使用的笔也要顺势扔掉,看都不能看,认为是不祥之物。有社会地位的人是决不为人“写婚书”的。寡妇改嫁没有陪嫁,夜晚在野地里坐上小轿(2人抬)到男家,俗话说:“过婚嫂,连夜讨,没有轿子马也好。”还说:“后婚嫂,后婚嫂,连夜说起连夜讨。”出门这天,不能请客,不能设酒宴,不能敲锣打鼓,更不能扯旗放鞭炮。改嫁前,寡妇还要祭奠亡夫,子尽夫妻恩情,到另一地或后夫家洗澡更衣之后,才能拜堂。如果是“填房”,还要到后夫的前妻灵前叩拜。寡妇的子女若随母前往,人称“车车娃”、“带头娃”,极受歧视。如果改嫁后,新夫又死了,人们就会说这个女人“八字大”,命里克夫,要再改嫁就更不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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