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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礼与周礼之间—孔子创立儒学的地域文化背景

以稿换稿】【繁体】  作者: 张富祥   来源: 网络整理   阅读 次  【    】【收藏

    
    地处泰山之阳、黄淮平原东部的邹鲁地区原属东夷,农耕文化和礼乐传统发达较早。大汶口文化与海岱龙山文化的考古成果令人信服地证实了这一点。商部族源出东夷,商王朝在盘庚迁殷以前,曾在这一带建都四十余年。西周建立后,周公父子受封建鲁,这里又成为周王朝控制东方的头号重镇与姬姓贵族推行“周礼”的示范性大国。鲁国初封时,因为周公的关系,在各大诸侯国中有着特别优越的地位,曾被赐以整套的祝宗卜史、文物典册、官司彝器,后来又被特许祭祀周公可用“天子礼乐”。鲁国宗法贵族也以恪守周公“遗训”为职责和荣耀,所以直到春秋时期,鲁国仍以完整保存“周礼”著称。
    向来史家都称春秋社会的动乱导致“礼坏乐崩”。实际上,如果着眼于孔子学术的主要特点,则春秋时期无疑是西周礼制的“复述”期(包括改造和突破),郑重其事的礼学和后世儒家所推崇的理想“周礼”形态都是在这一时期逐步发育和成熟起来的。广义的“周礼”涵盖传统文化的各个方面,但从较狭的意义上理解,它主要还是姬姓宗法贵族的礼制,并不能完全包括各地诸侯国独具特点的传统礼制和民间礼俗。《左传》襄公十年记晋人称道“诸侯宋、鲁,于是观礼”,是说宋存“殷礼”,鲁存“周礼”,各具典型。而与鲁国为近邻的小邦邾国、大邦齐国等,保存“夷礼”特多,仍与鲁国宗法贵族的独“秉周礼”大异。其实,即使在鲁国及鲁都城内部,“周礼”与“夷礼”、“殷礼”并存的局面也从未消失。鲁城内有“周社”、“毫社”,后者即是为土著的殷遗民专门设置的行礼场所。前些年在曲阜鲁故城内发掘出两组墓葬,葬式、葬俗和随葬风格都迥然不同。其中甲组墓属于土著墓,从西周初年一直延续到春秋晚期,突出特征是盛行殉狗,随葬陶器组合规整,且流行簋、豆等圈足器,制作也较精致;乙组墓属于周人墓,有的下及战国早期,而绝不见殉狗,随葬陶器则制作较粗陋,组合亦凌乱,且完全不见簋、豆等圈足器。两组墓差别如此之大,可使人们获得对“周礼”的新认识。看来古籍所乐道的伯禽受封之鲁而“变其俗,革其礼”,即使确有其事,那实行的程度也相当有限。
    “周礼”与民间礼俗的差异既包含了阶级对立的内容,也包含了国、野之别。所谓“礼坏乐崩”,主要是指周王室东迁后上层贵族社会礼制的混乱与多变,对民间礼俗未必有多大影响。据我们所考察,孔子早年习礼所接受的还是“殷礼”遗制。他是殷王室后裔,但自幼生活在鲁地,接触最多的还是东夷风俗。他“十有五而志于学”,由于家境贫困,曾做过仓吏、牧吏之类卑微差事,实际是通过“宦学事师”的途径求学的。起初他还不可能学习贵族礼制,《论语•八佾》记载“子入太庙,每事问”,被时人讥笑为“邹人之子”不“知礼”,说明他那时对“周礼”还知之不多。《左传》昭公十七年记载,郯子朝鲁时,讲了一大篇“少昊氏鸟名官”的古史传说,孔子闻所未闻。他真正了解和研究东夷古史大约自此始,时年27岁。与当年郯子所说少昊兴起时的“凤鸟适至”恰成对照,他在36岁时“在齐闻《韶》,三月不知肉味”(《述而》),说明他已开始自觉搜访古代文化遗产了。他对东夷文化始终不能忘怀,晚年还萌生过“欲居九夷”的念头(《子罕》),又说过“道不行,乘桴浮于海”的话(《公冶长》)。
    孔子自称“三十而立”。到鲁昭公二十四年,即他34岁时,鲁大夫孟僖子去世,临终立下遗嘱,令其二子(即南宫敬叔和孟懿子)师事“圣人之后”的“达者孔丘”学礼(见《左传》)。这表明孔子此时已经以办私学成名,他的贵族后裔身份也得到鲁国贵族的承认。《史记•孔子世家》说他稍后由南宫敬叔陪同,到东周王都洛阳“问礼”,并会见了做史官的老子。孔子真正得以系统地接触周官典籍,并全面检讨“周礼”,恐怕就始于此时。后来随着所办私学的扩大,他一面整理和传授《诗》、《书》、《礼》、《乐》等典籍,一面不断地充实自己的学说体系,最终以一位古典王官文化继承者、传播者和集大成者的成就,成为鲁国的“国老”和儒学的开山。
    孔子的学术以礼学为主干,在总体上表现为“述古”的形式,但基本精神还是“维新”的。他强调“殷因于夏礼”、“周因于殷礼”,三代之礼皆相因而损益,“其或继周者”仍会有变化(《论语•为政》)。这观点可说是古礼学上的一大发明,也是他会通“殷礼”入“周礼”的纲领。他还说过,“夏礼吾能言之,杞不足征也;殷礼吾能言之,宋不足征也。”(《八佾》)这等于承认各国礼制自有其传承统系。所以,孔子所标榜的“周礼”实际只是他认为在春秋之世合理而适用的理想礼制形态,而决非是周公时代的礼制原形;否则,他也不会被称为“圣之时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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