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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族

景颇族婚姻家庭

以稿换稿】【繁体】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整理   阅读 次  【    】【收藏

景颇族的婚恋习俗具有浓厚的民族特色,如树叶情书,汤跌,迷确与迷考等,是中国丰富多彩的婚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一夫一妻制组成的景颇族家庭是景颇社会的基本单位,在诸多方面也是具有本民族的特色。

婚恋习俗枫叶情书景颇族有景颇、载瓦两种方言。这两种方言彼此通话困难,加上交通不便,过去普遍用实物互通消息。“树叶情书”就是景颇族男女青年在交通不方便,信息难以传递的条件下表达爱情的通信方式。

小伙子爱上某一位姑娘,从山上摘取芭蕉叶包上树根、大蒜、火柴丝、辣椒,并用彩线扎好,送给心爱的姑娘。芭蕉叶表达有许多的话要对心上人说;树根表示小伙子对姑娘的思念;大蒜表示要姑娘考虑一下两人的婚事;辣椒表示小伙子爱情热烈;火柴丝表示小伙子态度之坚决。

姑娘收到自己中意的小伙子的“情书”时,喜形于色,沉浸在幸福的爱情之中。并将原物原封退回,表示答应这门亲事。如果姑娘不同意,则在原物上附加火炭,如姑娘还犹豫不决,则在原物上加一种奶浆菜。这就是景颇族青年奇特别致的树叶情书。许多年青人通过这种古老的恋爱习俗,结成终身伴侣。

汤跌“汤跌”,意为举行打靶比赛,是景颇族男女青年恋爱的社交活动。每年春节,青年男女相约,带上火药枪、食品,来到山坡上举行打靶比赛。靶子是姑娘们精心制作的小线包,把它挂在指定的大树枝上,让小伙子用火药枪射击,小伙子只准打线,不能打包。姑娘们有意让自己相中的小伙子打自己做的靶子,如果小伙子打中了,姑娘自然十分高兴,认为是好兆头,以酒肉相贺。小伙子送给姑娘一个织布梭子,或耳环等饰物,姑娘送给小伙子一个精致的花带,并在一起品尝带来的食品。

夜晚,姑娘小伙子双双来到树林中,尽情对唱情歌,表达爱慕之情,直到深夜才依依不舍的离去。

迷确与迷考迷确,也称“奴帕劳拉”,意为拉婚。迷考意为偷婚。是过去流行于景颇族的一种抢婚习俗。小伙子爱上了姑娘,请媒人至女家求婚,如女方父母同意,便议室聘礼,约定婚娶日期,到时,通过拉婚形式“拉走”新娘。传说,这样一拉,会惊走新娘身上的鬼魂,可保日后平安无恙。如果女方父母反对,其父母便将女儿藏起来,以防男家来人偷走。小伙子约请媒人和朋友协助,在夜间想办法将姑娘引走,强行拉走,藏于媒人家中。然后,告诉姑娘父母,其父母无奈,只好议定聘礼,择日举行婚礼。

单方面姑舅表婚景颇族历史上曾存在过亚血缘婚残余,发展到近代,实行的是单方面姑舅表婚,即姑家的男子必须娶舅家的女子,但舅家的男子不能娶姑家的女子。在这种婚姻形态下,作为通婚集团的姑母家族一方,景颇语称作“梅尤”(“姑爷种”);而另一方即舅父家族一方,则称作“达玛”(“丈人种”)。景颇族的婚姻规范(“通德拉”)认为:一个男人的姑母家是他的姑爷种,作为他们的丈人种当然不能讨她的女儿为妻,这就是所谓的“血不倒流”。还规定,同姓不婚,如“尚告”、“尚念”和“直闪”(均为刀姓)三姓为同姓,不能通婚;兄弟姓氏不通婚,如梅普(李姓)、梅荷(何姓),传说他们是兄弟,所以不能通婚。单方面姑舅表婚当然也排除了姨表婚。在族外婚方面,景颇族在历史上向来抱以宽容的态度:凡本族男女,若与外族人结婚,只要对方在礼节上能尊重本民族的习惯,一般不会受到干涉。若有外族男女娶景颇族女子为妻,只要他按景颇族传统,送姑娘家一头或几头牛为聘礼,其婚姻就会得到认可。这里,舅家则按其价值当众回送一套景颇族男子的佩物,如长刀、铜炮枪、筒帕、包头等,及一套基本生活用品如三角架、锅、背锣等。此外,景颇人还有转房制和妻姊妹婚。转房制是指夫死妻不能外嫁,她必须在男方家族内转嫁给亡夫兄弟、叔伯或侄儿、妻姊妹婚是指男子亡妻后,若亡妻姊妹尚未出嫁,她们有义务续嫁此男子,若亡妻生前未生育,其姊妹就无条件地嫁给她。

家庭习俗一夫一妻组成的个体小家庭是景颇族社会的基本单位,解放前一些山官和富裕户主可以拥有数个妻子。景颇族家庭中实行幼子继承制,幼子的继承地位高于长子,长子婚后即另立门户,幼子则留在家中,赡养父母,财产也主要由幼子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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