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秘家园>> 文献经典>> 经部>> 春秋类

春秋类

左传-文公十五年

繁体中文】  作者:(春秋)左丘明   发布:2013年04月19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经】
  十有五年春,季孙行父如晋。
  三月,宋司马华孙来盟。
  夏,曹伯来朝。
  齐人归公孙敖之丧。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
  单伯至自齐。
  晋郤缺帅师伐蔡,戊申,入蔡。
  秋,齐人侵我西鄙。季孙行父如晋。
  冬,十有一月,诸侯盟于扈。
  十有二月,齐人来归子叔姬。
  齐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期郛。
  【传】
  十五年春,季文子如晋,為单伯与子叔姬故也。
  三月,宋华藕来盟,其官皆从之。书曰「宋司马华孙」,贵之也。公与之宴,辞曰:「君之先臣督,得罪於宋殤公,名在诸侯之策。臣承其祀,其敢辱君!请承命於亚旅。」鲁人以為敏。
  夏,曹伯来朝,礼也。诸侯五年再相朝,以修王命,古之制也。
  齐人或為孟氏谋,曰:「鲁,尔亲也。饰棺寘诸堂阜,鲁必取之。」从之。卞人以告,惠叔犹毁以為请,立於朝以待命,许之。取而殯之,齐人送之。书曰:「齐人归公孙敖之丧。」為孟氏,且国故也。葬视共仲。声己不视,帷堂而哭。襄仲欲勿哭,惠伯曰:「丧,亲之终也。虽不能始,善终可也。史佚有言曰:『兄弟致美。救乏、贺善、弔灾、祭敬、丧哀,情虽不同,毋绝其爱,亲之道也。』子无失道,何怨於人?」襄仲说,帅兄弟以哭之。他年,其二子来,孟献子爱之,闻於国。或譖之曰:「将杀子。」献子以告季文子。二子曰:「夫子以爱我闻,我以将杀子闻,不亦远於礼乎?远礼不如死。」一人门于句鼆,一人门于戾丘,皆死。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非礼也。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以昭事神、训民、事君,示有等威。古之道也。
  齐人许单伯请而赦之,使来致命。书曰「单伯至自齐」,贵之也。
  新城之盟,蔡人不与。晋郤缺以上军、下军伐蔡,曰:「君弱,不可以怠。」戊申,入蔡,以城下之盟而还。凡胜国,曰灭之;获大城焉,曰入之。
  秋,齐人侵我西鄙,故季文子告于晋。
  冬,十一月,晋侯、宋公、卫侯、蔡侯、郑伯、许男、曹伯盟于扈,寻新城之盟,且谋伐齐也。齐人赂晋侯,故不克而还。於是有齐难,是以公不会。书曰「诸侯盟于扈」,无能為故也。凡诸侯会,公不与,不书,讳君恶也。与而不书,后也。
  齐人来归子叔姬,王故也。
  齐侯侵我西鄙,谓诸侯不能也。遂伐曹,入其郛,讨其来朝也。季文子曰:「齐侯其不免乎!己则无礼,而讨於有礼者,曰:『女何故行礼?』礼以顺天,天之道也。己则反天,而又以讨人,难以免矣。诗曰:『胡不相畏?不畏于天。』君子之不虐幼贱,畏于天也。在周颂曰:『畏天之威,于时保之。』不畏于天,将何能保?以乱取国,奉礼以守,犹惧不终。多行无礼,弗能在矣!」

【来源:作者原创】

 

文秘文章

用户评论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

网友评论共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