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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年类

后汉纪校注:后汉光武皇帝纪卷第六

繁体中文】  作者:(晋)袁宏撰 周天游校注   发布:2013年07月08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七年(辛卯、三一)
  春正月丙申,诏天下系囚非殊死者,一切勿治。
  是时海内新安,民得休息,皆乐吏职而劝农桑,风俗和同,人自修饰。上惟王莽伪薄之化,思有以改其弊,于是黜虚华,进淳朴,听言观行,明试以功,名实不相冒,而能否彰矣。又念前世,园陵太盛,王侯吏人,转相仿竞。乃下诏曰:“世俗不以厚〔葬〕(薄)为鄙陋〔一〕,富者过奢,贫者殚财,刑法不能禁〔二〕,礼义不能止,仓卒以来,乃知其咎。布告天下,令知忠臣孝子薄葬送终之义。”
  〔一〕 据果亲王校而改。
  〔二〕 “刑”原作“形”,据黄本迳改。
  癸亥晦,日有蚀之〔一〕。诏曰:“阴阳错谬,日月薄蚀。百姓有过,在予一人,其赦天下。公卿百寮,各上封事,无有所讳,举贤良方正各一人。”〔二〕于是冯衍上书陈事:一曰显文德,二曰褒武烈,三曰修旧功,四曰招俊杰,五曰明好恶,六曰简法令,七曰差禄秩,八曰抚边境〔三〕。书奏,上将召见之。后以谗不得入。
  〔一〕 此系重文,当删。详见下文之注。
  〔二〕 范书此诏乃夏四月壬午所下,此段及袁宏曰皆当移置“众不染于辞”之后。
  〔三〕 冯衍上此书,范书本传作建武六年事。
曰:夫谗之为害,天下之患也。闇主则理固然矣,贤君而谗言不绝者,岂不哀哉!夫人君之情,不能太形于外。夫好恶是非之情形于外,则爱憎毁誉之变应于事矣。故因其所好而进之,因其所恶而退之,因其所是而美之,因其所非而疾之。恶而于无嫌之地,而人主不必悟者,谗人之所资也。夫谗人之心,非专在伤物,处之不以忠信,其言多害也。何以知其然?夫欲合主之情,必务求其所欲。所恶者一人,所害者万物,故其毁伤,不亦众乎?若夫声色喜怒之际,虚实利害之间,以微售其言,焉可数哉?是以古之明君,知视听之所属,不能不关于物也;知一己之明,不能不滞于情也。求忠信之人,而置之左右,故好恶是非之情,未尝宣于外,而爱憎毁誉之言,无由而至矣。
  〔三〕(二)月癸亥晦,日有蚀之〔一〕。是时宰相多以功举,官人率由旧恩,天子勤吏治,俗颇苛刻,因是变也。
  〔一〕 按二月癸巳晦,三月乃癸亥晦,续汉五行志正作“三月”,范书亦同,故据以改。又前文正月亦有“癸亥晦,日有食之”七字。按正月甲子晦,纪文亦不合,明系错简重出。
  太中大夫郑兴上疏曰:“臣闻‘国无政,不用善,则取谪于日月之□,故政不可不慎也。其道务三而已:一曰择人,二曰因民,三曰从时’〔一〕,此应变之要也。昔在帝尧,洪水滔天,帝求俾乂〔二〕,岳曰‘ 鲧哉’。帝知鲧不可,然犹屈己之是,从岳之非,重违众也。昔齐桓公避乱于莒,鲍叔从焉;既反国,鲍叔举管仲,桓公从之,遂立九合之功。晋文公奔翟,从者五人;既得晋国,将谋元帅,赵衰以□谷为阅礼乐,敦诗书,使将中军,而五子下之,故能伏彊楚于城濮,纳天子于王城。今兖职有阙,朝论辄议功臣。功臣用,则鲍、赵之举息矣。愿陛下上师陶唐,下览齐晋,以成屈己从众之德,以济群臣举善之美。臣闻上竭聪明,则下惧其罪。故日者君象也,月者臣象也。君威亢急,则臣道迫促。愿陛下留神宽恕,以崇柔克之德。”不从。
  〔一〕 出昭公七年左传晋士文伯之语。
  〔二〕 书尧典作“有能俾乂”。俾,使也;乂,治也。所求乃能治水者也。
  兴字少赣,河南开封人。尝从刘歆学讲议,歆美其才,学者皆师之。兴既之叙州,坐事免。会赤眉作乱,东道不通,兴乃归隗嚣〔一〕。嚣贰于汉,兴每匡谏,言辞恳至,嚣虽内不能悦,而外相崇礼。兴求归葬父母,嚣不听,而徙舍益禄。兴见嚣曰:“昔尝同僚,故归骸骨,非敢为用也,求为先人遗类耳。幸蒙覆载,得自保全。今乞骸骨,而徙舍益禄。兴闻事亲之道,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奉以周旋,不敢失坠。今为父母乞身,得益禄而止,是以父母为请也,无礼甚矣。将军焉用之!”嚣曰:“幸甚。”乃为办装,使与妻子俱。
  〔一〕 范书郑兴传曰:更始都长安,“拜兴为谏议大夫,使安集关西,乃朔方、叙、益三州。还,拜叙州刺史。会天水有反者,攻杀郡守,兴坐免。时赤眉入关,东道不通,兴迺西归”。兴、嚣俱曾事更始故兴曰“昔尝同僚”。袁纪失于过简,意反不明。
  上闻兴归,征为太中大夫。光禄勋杜林上书荐兴曰:“执义坚固,敦于诗书,好古博物,见疑不惑,宜侍帷幄,以益万分。”于是敬异焉,每朝有大议,辄访问兴。上尝以郊祀事问曰:“欲以谶决之,何如?”兴曰:“臣不为谶。”上怒曰:“卿不言谶,非之邪?” 兴曰:“臣于书有所未学,而无敢非。”上乃解曰:“ 言不当若是邪。”兴数言事,文辞温雅,然以不合旨,又不善谶,故不得亲用。
  有子曰众,以才学知名。其后皇太子及山阳王〔一〕,因虎贲将梁松束帛聘众。众谓松曰:“太子储君,无外交之义。汉有旧制,藩王不得私通宾客。”遂辞不受。松曰:“长者意,不可逆也。”众曰:“犯禁得罪,不如守正而死。”太子及王闻之,嘉而不彊。及梁氏败,宾客多坐之,众不染于辞。
  〔一〕 小阳王,刘荆也,阴皇后所生。
  夏五月,前将军李通为大司空。
  秋,隗嚣遣步骑三万侵三辅,耿弇遣数百骑与战,为嚣所破。嚣将分兵取栒邑,冯异闻之,驰据其城。诸将皆曰:“虏兵乘胜,不可争锋。”异曰:“若虏得栒邑,则三辅动矣。攻者不足,守者有余。今先据栒邑,以逸待劳,非所谓争锋也。”遂驰入栒邑〔一〕,闭城,偃旗鼓。嚣将不知,直来攻城〔二〕。异击鼓建旗,成列而出。嚣军乱道,异大破之,追奔数十里。于是北地诸豪帅相率而降。诸将多有言功者,异独默然。上玺书劳异曰:“栒邑孤危,亡在旦夕。诸将狐疑,莫有先发。将军独决奇算,摧敌殄寇,功如丘山,犹若不足。虽孟反后入〔三〕,无以过也。今遣太中大夫赉医药、殡殓之具,以赐吏士,其死伤者,大司马已下亲吊问之,以崇谦让。”于是三军之士,莫不感悦。
  〔一〕 通鉴考异曰:帝纪:“六年冬,隗嚣将行□寇扶风,冯异拒破之。”冯异传:“六年夏,诸将上陇,为隗嚣所败,乃诏异军栒邑。未及至,嚣乘胜使王元、行巡将二万人下陇,分遣巡取栒邑。异即先据栒邑,破巡。”又云:“祭遵亦破王元于汧。 ”隗嚣传,侵三辅事亦同。按此文势,缘诸将才败还,隗嚣即遣二将追之,故得云乘胜,又云“冯异未及至栒邑也”。然则冯异、祭遵之破王元、行巡,实在六年明矣。至七年八月,纪文有“隗嚣寇安定,冯异、祭 遵击却之”,此即隗嚣传所书“秋,嚣侵安定,至阴槃,冯异拒之,又令别将攻祭遵于汧,兵并无利”者也。据此,是嚣两岁各尝攻冯异、祭遵矣,故遵传亦云“数挫隗嚣”也。而袁纪不载六年事,并在七年秋纪之,且传之“嚣乘胜”,若事已一年,安可云乘胜!又冯异何缘稽缓尔久不至栒邑!故知袁纪误矣。
  〔二〕 “直”原作“且”,据黄本迳改。
  〔三〕 按范书冯异传“孟反”作“ 孟之反”,论语雍也篇亦同。然哀公十一年左传作“孟之侧”,杜预曰:“之侧,孟氏族也,字反。”则袁纪作“孟反”亦有所本也。时鲁齐战于郊,鲁右师奔散,齐人逐之,孟反后入以为殿。待其入,不言其功而谦曰:“马不进也。”
曰:谦尊而光,于是信矣。冯异能让,三军赖之。善乎,王之言谦也〔一〕。杨朱有言:“行贤而去自贤之心,无所往而不美。”因斯以谈,圣莫盛于唐虞,贤莫高于颜回。虞书数德,以克让为首;仲尼称颜回之仁,以不伐为先。□至矜善,兵在其颈〔二〕;处父上人,终丧其族〔三〕。然则克让不伐者,圣贤之上美;矜善上人者,小人之恶行也。司马法曰:“苟不伐则无求,无求则不争,不争则不相掩。”由此言之,民之所以和,下之所以顺,功之所以成,名之所以立者,皆好乎能让而不自贤矣。
  〔一〕 “言”下恐脱“其”字。
  〔二〕 成公十六年左传曰:“晋侯使却至献楚捷于周,与单襄公语,骤称其伐。单子语诸大夫曰:‘温季其亡乎!位于七人之下,而求掩其上,怨之所聚,乱之本也。多怨而阶乱,何以在位?’”温季即却至,其以温为采 邑。第二年,果为晋厉公所杀。
  〔三〕 文公五年左传曰:□嬴以为阳处父太刚,曰:“天为刚德,犹不干时,况在人乎?且华而不实,怨之所聚也。犯而聚怨,不可以定身。” 时狐射姑已定为中军主将,而处父易之,狐鞫居遂诛杀之。
  夫人君者,必量材任以授官,参善恶以毁誉,课功过以赏罚者也。士苟自贤,必贵其身,虽官当才,斯贱之矣。苟矜其功,必蒙其过,虽赏当事,斯薄之矣。苟伐其善,必忘其恶,虽誉当名,斯少之矣。于是怨责之情,必存于心;希望之气,必形于色。此矜伐之士,自贤之人,所以为薄,而先王甚恶之者也。
  君子则不然,劳而不伐,施而不德;致恭以存其德,下人以隐其功;处不避污,官不辞卑;惟惧不任,唯患不能。故力有余而智不屈,身远咎悔而行成名立也。且天道害盈,而鬼神福谦〔一〕。凡有血气,必有争心。功之高者,自伐之责起焉。故宋公三命,考父伛偻〔二〕;晋师有功,士燮后归〔三〕;孟侧殿军,策马而入〔四〕;三卿谋寇,冉有不对〔五〕。其所以降身匿迹,如此之甚也何?诚知民恶其上,众不可盖也。
  〔一〕 易谦卦曰:天道亏盈而益谦。鬼神害盈而福谦。
  〔二〕 昭公九年左传曰:孔子之先正考父,佐宋戴、武、宣三君,“三命兹益共,故其鼎铭云:‘一命而偻,再命而伛,三命而俯,循墙而走,亦莫余敢侮。’”杜预曰:“三命,上卿也。言位高益共。”按共即恭也。
  〔三〕 成公二年左传曰:晋侯败齐师,归国,士燮后入,曰:“师有功,国人喜以逆之,先入,必属耳目焉,是代帅 受名也,故不敢。”
  〔四〕 孟侧即孟之侧,详见前注。
  〔五〕 哀公十一年左传曰:齐师伐鲁,季孙、叔孙、孟孙三卿问冉有御敌之策。冉有一对叔孙之问曰:“君子有远虑,小人何知?”再对孟孙之强问曰:“小人虑材而言,量力而共者也。”
  夫逆旅之妾,恶者自以为恶,主忘其恶而贵焉;美者自以为美,主忘其美而贱焉。夫色之美恶,定于妾之面;美恶之情,变于主之心。况君子之人,有善不敢识,有过不敢忘者乎!其为美,亦以弘矣。故杨子之言足师,逆旅之妾足诫也〔一〕。
  〔一〕 韩非子说林上曰:“杨朱过于宋东之逆旅,有妾二人,其恶者贵,美者贱。杨子问其故,逆旅之父答曰:‘美者自美,吾不知其美也;恶者自恶,吾不知其恶也。’杨子谓弟子曰:‘行贤而去自贤之心,焉往而不美。’”此事亦见列子黄帝篇,而 “逆旅之父”作“
  逆旅小子”,庄子山木篇同列子。 “杨子”原作“扬子”,前既作“
  杨朱”,故迳改之。
  八年(壬辰、三二)
  春正月,来歙自阳城将二千人,斩山开道,径至略阳。袭嚣将金梁等杀之,因保其城。上闻之,喜甚。左右怪上数破大敌,今得小城,何足以喜。上以略阳,嚣之所阻,腹心已坏,则制其支体。先是吴汉诸将在长安者,兵虽盛,以梁屯守,不得上陇〔一〕。及梁死,歙据略阳,乃争驰赴之。上以为嚣失所恃矣,亡其要城,势必悉以精锐来攻。旷日久围,而城不拔,士卒顿弊,乃可乘危而进。皆追汉等还。嚣果自将数万人攻略阳,激水灌城,昼夜攻歙。歙率励吏士,同心固守。数月不拔,嚣众疲弊。
  〔一〕 冯班曰:“通典曰:‘汉阳有大阪,曰陇坻,亦曰陇山。’案陇山南连秦岭,北抵黄河,东西百八十里,其阪九回,上者七日乃越。登陇东望秦川,极目泯然。陇外无蚕桑,五月冻解,八月乃麦。”
  夏闰四月〔一〕,上西征至漆。议者以为车驾不宜入险,且遣诸将观虚实。议未定,会马援夜至,劝上曰:“嚣众瓦解,兵进必破。”以米为山谷,于上前指众军所入处。上笑曰:“虏在吾目中矣。”车驾遂进。
  〔一〕 通鉴与袁纪同。然是年闰六月,两书均误。
  窦融与五郡太守将步骑数万,辎重五千两,与上会第一。上置酒引见融等,待以殊礼。嚣众大溃,城邑皆降。嚣将妻子保西州,吴汉、岑彭引兵追守之。嚣将王元入蜀。上嘉融功,以四县封融为安丰侯,融弟友为显亲侯。于是以次封竺曾为助义侯,梁统为归义侯〔一〕,史苞为褒义侯,库均为辅义侯,辛彤为扶义侯,既而皆遣还西。融兄弟并受爵位,久专方面,惧不自安,数上书求代,上不许。
  〔一〕 范书窦融传、梁统传均作“ 成义侯”。
  蜀人闻隗嚣败,百姓震动。成都郭外,有秦时旧仓,王莽以来常空。公孙述乃诈使人言:“下仓出谷〔一〕,积如山陵。”百姓空市廛往观之。述乃会百官,问曰:“下仓竟出谷乎?”对曰:“无有。”述曰:“ 言隗王败,亦复如此矣。”欲以此安众心者也。
  〔一〕 下仓范书公孙述传作“白帝仓”,乃述以色尚白而改。袁纪从旧称。
  蜀人荆邯说述曰:“兵者,帝王之大器,古今所不能废也。昔秦失其政,豪杰并起,汉祖无前人遗迹,立锥之地,起于行阵之间,身自奋击,与项羽战大小百余,军破身困者数矣,然犹不止。故军败复合,创愈复往。何则?前死成功,愈于就灭亡也。隗嚣遭遇运会,割有雍州,兵彊士附,威加山东。时汉更始,复失天下,众心引领,四方瓦解。嚣不及此时以争天命,而退欲为西伯之事〔一〕,尊师章句,宾友处士〔二〕,偃武息兵,卑辞事汉,喟然自以为文王复生也。今汉帝释西顾之忧,专精东伐,四分天下而有其三;则西州豪俊咸居心于山东,间使相闻〔三〕,至于五分而有其四;则举兵伐之,遂以屠溃,是则然矣。若天水已平,汉九分天下而有其八。陛下以梁州之地,内奉万乘,外给三军,百姓愁困,不堪上命,将有王氏自溃之变。臣之愚计,以为宜与汉和亲。不者,当及天下之望未绝,豪杰尚可驱动,急以时悉发国内精兵,令田戎据江陵,临江南之会,筑壁坚守,传檄吴、楚,则长沙以南必随风而靡。令延岑出汉中,定三辅,天水、陇西拱手自得。如此,海内震摇,冀有大利也。”述欲从其言,蜀人及述兄弟以为不可,述遂止。延岑等数请兵,愿立功,终疑而不听。由是皆怨,唯公孙氏任政。
  〔一〕 西伯,周文王也。
  〔二〕 李贤曰:“章句,谓郑兴等也。处士,谓方望等也。”
  〔三〕 李贤曰:“间使谓马援、来歙等也。”
  述性酷急,数诛杀。察于小事,如治清水而已。少为郎,习汉家制度,出入法驾〔一〕,鸾旗旄骑,置陈陛戟,辇出房闼。又立其两子为王,食犍为、广汉各数县。或谏曰:“成败未可知,戎士暴露,而王爱子,示无大志。”述不胜情,卒皆王之。
  〔一〕 续汉舆服志曰:“乘舆法驾,公卿不在卤簿中。河南尹、执金吾、雒阳令奉引,奉车郎御,侍中参乘,属车三十六乘,前驱有九斿云罕,凤皇闟戟,皮轩鸾旗,皆大夫载。”又曰:“后有金钲黄钺,黄门鼓车。”
  颍川盗贼起,京都骚动。
  秋八月,上还洛阳。谓执金吾寇恂曰:“卿着威信于颍川,独卿能平之。从九卿复为二千石以忧国可也。”恂对曰:“颍川闻陛下西征,以为陇蜀未定,故狂狡乘间相诖误耳〔一〕。如陛下升舆南面,臣愿执锐在前,贼必惶恐归死。”即日车驾南辕,至颍川,盗贼悉降。百姓遮道曰:“愿从陛下复借寇君一年。”上乃留恂颍川,抚吏民,受余降。
  〔一〕 诖,说文曰:“误也,从言,圭声。”
  冬十一月,公孙述将救嚣,乘高卒至。汉兵未及阵,嚣得逃出,入冀。汉军食尽,吴汉、岑彭烧辎重,归长安。天水诸县复反为嚣。
  十二月,高句丽王遣使奉贡。
  东郡、济阴盗贼起。大司空李通、横野将军王常率舟师击之。上以耿纯威信着于卫地,即拜纯为太中大夫,与兵会于东郡。东郡闻纯入界,盗贼九千余人降,兵不战而还。玺书复以纯为东郡太守。
  九年(癸巳、三三)
  春正月,征虏将军祭遵薨。遵忠荩廉洁〔一〕,毁己财为国,赏赐皆以赈吏士,身寝布被,妻子恶衣食,上以是重焉。虽在军旅,其所进礼,皆儒术之士,宴会游处,必雅歌投壶〔二〕。遵丧至河南,诏遣百官诣丧所,上乃素服临之,望城举音,哀动左右。既还,复幸城门,过其车骑,涕泣不能已。诏河南尹护丧事,大司农给其费。丧礼成,复临祠以太牢,如孝宣帝临霍光故事,赠以将军、侯印绶,谥曰威侯〔三〕,赐朱轮容车〔四〕,介士〔道〕(遵)引〔五〕。既葬,车驾复亲临坟墓,问其室家。上叹曰:“安得忧国奉公之臣如祭征虏者乎!”卫尉铫期进曰:“陛下念祭遵不已,群臣皆内怀惭惧。”遵之见思若此。
  〔一〕 荩,忠诚也。诗大雅曰:“ 王之荩臣。”
  〔二〕 李贤曰:“雅歌谓歌雅诗也。礼记投壶经曰:‘壶颈脩七寸,腹修五寸,口径二寸半,容斗五升。壶中实小豆焉, 为其矢之跃而出也。矢以柘若棘,长二尺八寸,无去其皮,取其坚而重。投之胜者饮不胜者,‘以为优劣也。’ ”
  〔三〕 威侯,范书祭遵传作“成侯 ”。
  〔四〕 李贤曰:“容车,容饰之车。”按沈钦韩曰:“续志:大驾甘泉,卤簿金根容车,中黄门尚衣奉衣登容,则容车载死者衣冠,所谓魂事也。”沈说是。
  〔五〕 据陈澧校而改。范书祭遵传作“介士军陈送葬”。李贤曰:“介士,甲士也。东观记曰:‘遣校尉发骑士四百人,被玄甲兜鍪,兵车军陈送葬。’”
  是春,隗嚣病死,嚣将皆降,唯高峻不下。峻尝降汉,已复归嚣,故惧诛不降,立嚣小子纯〔一〕。
  〔一〕 范书光武帝纪作“其将王元、周宗复立嚣子纯为王”。
  初,王莽末,天水童谣曰:“出吴门,望缇云〔一〕。见一蹇人,言欲上天;令可上,地安得民〔二〕!”嚣少病蹇,吴门者,即冀郭门也。
  〔一〕 范书嚣传注引续汉志作“望缇群”,续汉五行志亦同,且曰:“缇群,山名也。” 袁纪恐误。
  〔二〕 续汉志“令”下有“天”字,“地”下有“上”字,袁纪亦恐脱。
  来歙说上曰:“隗嚣既死,西州未平。公孙述以陇西、天水为蕃蔽,故得延其躯命。如二郡既平,则述计穷矣。昔赵以贾人为将,高祖悬以重赏〔一〕。今陇右新破,百姓饥馑,可以利动时也。宜益资军实,以诱未附。今诚知国用未足,民劳于内。然天下未定,不得休息。”上从之。于是粮谷器物,不绝于道。
  〔一〕 史记卢绾传曰:“于是上曰:‘陈豨将谁?’曰:‘王黄、曼丘臣,皆故贾人。’ 上曰:‘吾知之矣。’迺各以千金购黄、臣等。”
  冬,来歙、冯异入天水,破述将王匡、田弇〔一〕,诸县悉降。
  〔一〕 王匡,范书来歙传作“赵匡 ”。
  自王莽末,西羌寇陇西、金城,入塞内。隗嚣不能讨,因抚集以为彊。歙奏言非马援莫能定,乃以援为陇西太守。援至,击先零,大破之,降者万余人。援上疏曰:“〔允〕(亢)吾以西〔一〕,数十里一城,城皆完坚。旧制置塞,因山阻海,其蹊径辄有候尉,故虏不得妄动。即弃允吾以西,北为殖养虏根〔二〕,内自迫促,宜及兵威,疾往除之。金城诸县,皆田地肥美,溉灌流通,自有本民,易还充实,诚不宜有所断弃。若二郡平定,流民还本业,不复为国家忧。”于是诏窦融悉还金城客民三千余户〔三〕,援为置长吏,缮治城郭,起坞候,劝耕田,郡〔中〕(未)乐业〔四〕,羌虏悉降。
  〔一〕 允吾,音铅牙,属金城郡。袁纪允亢形近而讹,现据范书及续汉志改。下同。
  〔二〕 “北”恐是“外”之误。
  〔三〕 东观记作诏武威太守梁统,与此异。
  〔四〕 据范书改。
  援以郡新复,务开宽信,举大体而已。宾客故人满门下。诸曹时白事,辄曰:“此丞、掾之任,何足相烦。若大姓侵小民,黠羌不从令,此乃太守事耳。”旁县尝有报怨者,吏民警言羌反,百姓奔城郭。狄道长请闭城门发兵。援时方与宾客饮,大笑曰:“羌虏何敢复犯我。晓狄道长令归寺〔一〕,良怖急者,各床下伏。 ”后稍定,郡中乃服。
  〔一〕 汉书元帝纪师古注:“凡府庭所在皆谓之寺。”
  三月,封楚王子般为灾丘侯。顷之,徙封抒秋侯。上幸沛,诏问郡中诸侯有事行者。太守言般至行,为诸侯师。天子嘉之,恩礼甚厚。
  吴汉、王霸诸将征刘芳于高柳。匈奴救芳,汉兵不利,引军还。玺书以霸为上谷太守。
  十年(甲午、三四)
  夏,征西大将军冯异攻洛门,未下,薨。谥曰节侯。
  异谦退不伐,每军行止舍,诸将争功,异尝屏处大树下,军中号为“大树将军”。上尝分诸营吏士,问曰:“属谁营邪?”皆曰:“
  愿属大树将军。”上以此重之。非合战受敌,异尝处众营后,与诸将相逢,引车避之。士卒不得争功,进止皆有旗帜,号为严整。子彰嗣。上追思异功,封小子欣为祈乡侯〔一〕。
  〔一〕 范书冯异传作“析乡侯”。
  秋八月己卯〔一〕,幸长安,祠高祖庙。
  〔一〕 范书光武帝纪作“己亥”。按八月乙亥朔,己卯为第五日,己亥为第二十七日,当在戊戌后,而范书己亥置戊戌前,则当以袁纪作“己卯 ”为是。
  上将讨高峻,寇恂谏曰:“车驾止长安,陇西足以震惧。且去关东不远,此从容一处而制四方。今士马劳倦,远履险阻,非万乘之固也。前年颍川之役,可以为戒。”上不从,进及汧。
  高峻不降,上谓恂曰:“公前止吾,今为吾行矣。”恂至第一,峻遣军师皇甫文诣恂,辞礼不屈。恂怒,将斩之。诸将曰:“高峻兵精,今欲降之,而斩其使,不可。”恂遂斩之,遣其副归。峻即日开城,与隗纯等降〔一〕。诸将皆贺,因曰:“敢问杀其军师,何以反降?”恂曰:“皇甫文,峻之腹心所取也〔二〕。今来观望,其意不屈,是不欲降。杀之,峻亡其半〔三〕,以是动心,故知其必降。”诸将皆曰:“非所及也。 ”峻与诸隗徙关东。顷之,隗纯将数十骑亡入匈奴〔四〕,追斩之。
  〔一〕 范书光武帝纪曰:秋八月,隗嚣将高峻降。冬十月,中郎将来歙等大破隗纯于落门,其将王元奔蜀,纯与周宗降。与袁纪异。
  〔二〕 范书寇恂传“所取也”作“ 其所取计者也”。
  〔三〕 范书寇恂传“半”作“胆” 。
  〔四〕 范书隗嚣传曰:十八年,纯与宾客数十骑亡入胡,至武威,捕得,诛之。按此则八年后始亡,与袁纪作“顷之”异。
  吴汉、王霸击刘芳,芳将胡骑会平城下,连战大破之。是时芳与匈奴连兵,乌丸数为寇盗,缘边愁苦。霸乃筑坞候,起亭鄣,自代郡至平城三百余里。霸数上书言边事,宜与匈奴和亲〔一〕。又言委输可从温水,以省陆转之劳。后皆施行。霸爱士卒,死者解衣以敛之,伤者辍食以哺之。在上谷二十余年,与匈奴数十百战,士卒皆争为效力。
  〔一〕 按建武二十二年,匈奴薁□日逐王比遣使诣渔阳请和亲,光武使中郎将李茂报命。比遂内附,二十四年自立为南单于,于是有南北匈奴之分。此乃匈奴主动要求和亲,与王霸上书无直接联系。
  是岁执金吾寇恂、卫尉铫期薨〔一〕。
  〔一〕 按范书寇恂传,恂薨于十二年,与此异。
  恂居九卿位,飨大国租,皆以施朋友,赈给故人。常曰:“吾所以自至于此者,士大夫之力也,可不共乎!”恂学行并修,名重朝廷,议者称其有宰相器。会恂早薨,莫不痛惜。谥曰威侯。恂兄弟及兄子、姊子以军功侯者八人。恂数言闵业之忠〔一〕,上以为关内侯,官至辽东太守。
  〔一〕 闵业初为上谷门下掾,与恂共劝耿况拒王郎,发兵助刘秀。详见卷二。
曰:夫世之所患,患时之无才也;虽有其才,患主之不知也;主既知之,患任之不尽也。彼三患者,古今所同,而御世之所难也。观寇恂之才,足居内外之任,虽蹔抚河内,再绥颍川,未足展其所能也。及在汝南,延儒生受左氏,何其闲也!晚节从容,不得预于治体。夫以世祖之明,如寇生之智能,犹不得自尽于时,况庸主乎?
  期为将,尝先登陷阵,手自斩获。军每不利,赖期得振者甚数。为人重信义,虽破邑降城,未尝虏掠。在朝见不善,必犯主之颜。上尝与期门近出〔一〕,期顿首车前曰:“臣闻古今之戒,变生不意,臣诚不愿陛下微行数出。”天子为之回舆。期疾病,其母问嗣者。期曰:“受国重恩,常怀惭负,若死有知,何以报国,何议嗣乎!”上亲自临襚,谥曰忠侯。
  〔一〕 李贤曰:“前书:武帝将出,必与北地良家子期于殿门,故曰‘期门’。”
  十一年(乙未、三五)
  春三月己酉,上幸南阳〔一〕,过章陵祠园庙。
  〔一〕 范书光武帝纪作“二月”。通鉴考异曰:“以长历考之,二月壬申朔,己卯八日也。己酉、庚午,皆在三月。盖帝纪‘己酉’上脱‘三月 ’字。今从袁纪。
  初,公孙述遣大司徒任满、翼江王田戎将数万人据荆门,浮桥横江,以绝水道;营垒跨山,以塞陆路。上遣吴汉、岑彭、臧宫将六万兵击荆门。诏岑彭曰:“ 大司马习用骑兵,不晓水战。荆门之事,一由征南而已〔一〕。”
  〔一〕 时岑彭任征南大将军,故曰 “一由征南”。
  闰月,吴汉、岑彭率师攻之。时大东风〔一〕,吹船逆流,直冲浮桥,因放火烧之,风怒火盛,短兵接战,蜀兵惊怖。大军遂顺风并进,所击无前。〔斩〕任满〔二〕,溺死者数千人〔三〕,田戎退保江州。岑彭遂长驱入江关,令兵无得卤掠,所过不受牛酒,见耆老陈汉恩德。百姓无不欣悦,开门请降。吴汉、臧宫自后而进。
  〔一〕 黄本“大”作“天”,范书岑彭传亦同。按钱大昕三史拾遗曰:“‘天’当为‘大 ’字之讹。”陈沣亦主此说。明南监本正作“
  大”。蒋本从南监本,是。
  〔二〕 据范书岑彭传补。
  〔三〕 “溺死”上恐脱“蜀兵”二字。
  六月,来歙、盖延入武都,攻述将王元,破之,乘胜遂进。蜀人震恐,遣刺客刺歙。刀未出,歙召盖延。延至见歙,涕泣不能仰视。歙叱延曰:“虎牙何以敢尔〔一〕!今使者中刺客,无以报国,故呼巨卿,欲相属以军事,而反效儿女子啼泣乎!刀虽在身,不能勒兵斩卿邪!”延拭泪,具受所敕。辞毕,抽刀而卒。
  〔一〕 延时任虎牙大将军,故歙以虎牙称之。巨卿,延字也。
  上闻之,悼痛无已,赠中郎将印绶,谥曰节侯。丧还洛阳,车驾临吊送葬,哀恸歔欷,所褒显赏赐甚厚。长子褒嗣。上嘉歙忠节,封歙弟由为宜西侯。歙为人信厚,言行不相违。虽衔命数年,出以喻嚣,然往来之言,皆可复也〔一〕。
  〔一〕 复,告也。言来歙光明磊落,所言无隐私,皆可告人也。
  上之临丧,赵王良与张邯相逢城门中。道迫狭,敕邯旋,车倾。〔一〕良怒召门候岑遵困辱之〔二〕。司隶校尉鲍永奏良“大不敬”。良尊重莫贰,上虽不从,而群臣严惮焉。永辟平陵人鲍恢为都官从事。恢亦抗直,不避彊御。诏曰:“贵戚且敛手,以避二鲍。”其见重如此。
  〔一〕 “敕”,范书鲍永传注引东观记及黄本均作“叱”,蒋本恐误。
  〔二〕 东观记“岑遵”作“岑尊” ,又载鲍永之奏曰:“召侯岑尊诘责,使前走数十步。按良诸侯藩臣,蒙恩入侍,知尊帝城门候吏六百石,而肄意加怒,令叩头都道,奔走马头前,无藩臣之礼,大不敬也。”
  永字君长,上党屯留人。父宣守正不亏,为王莽所诛〔一〕。莽欲灭其子孙,上党都尉路平承旨,欲害永。太守苟谏嘉宣忠节,置永府中,护全之。永数为谏陈安汉室、禽奸臣之策,谏戒永曰:“机事不密则害生,祸倚人门。”会谏丧,路平复收永弟升。会新太守赵兴至,叹曰:“我受汉茅土,不能致身立节,鲍宣之死,岂可害其子邪!”敕县出升,复召永为功曹。时有称侍中止传舍者,兴欲出谒。永以为非真,不宜。兴遂驾往,永当州门,拔佩刀截鞅,兴为还车。数日,诏书下捕之,果矫称使者,由是知名。
  〔一〕 汉书鲍宣传曰:“平帝即位,王莽秉政,阴有篡国之心,乃风州郡以□法案诛诸豪杰及汉忠直不附己者,宣及何武等皆死。时名捕陇西辛兴,兴与宣女婿许绀俱过宣,一饭去,宣不知情,坐系狱,自杀。”
  自鲁郡太守为司隶,行县至霸陵,过更始冢,引车将下,从事谏止之。永曰:“北面事人,〔何〕忍不过其墓〔一〕?虽以获罪司隶不避也。”遂下车,尽哀。至右扶风,上苟谏冢。上曰:“奉使如此可乎?”太中大夫张湛对曰〔二〕:“仁者,百行之宗;忠者,礼义之主。仁不遗旧,忠不忘君,行之高者也。”上悦。
  〔一〕 据东观记补。
  〔二〕 范书鲍永传亦依东观记作“ 太中大夫”。王先谦曰:“据湛传,当是光禄大夫。太中二字误。拜太中大夫,已在称疾不朝之后也。”王说是。
  初,云阳人宣秉,字巨卿〔一〕,为御史中丞,迁司隶校尉。务举大体,阔满微细,其政严而不苛,百僚亦敬惮之。上幸其府,见秉布被瓦器,食则鱼□,叹曰:“虽楚之二龚〔二〕,不能过也。”即赐帏帐器物,拜为司徒司直。奉禄皆以分九族,家无担石之储。
  〔一〕 续汉书作“字巨公”,范书宣秉传亦同。袁纪恐涉盖延之字而误。
  〔二〕 汉书两龚传曰:“两龚皆楚人也,胜字君宾,舍字君倩。二人相友,并着名节,故世谓之楚两龚。”
  东海王良,字仲子,亦为司徒司直,行大司徒事。居贫守约,妻子不之官。司徒掾鲍恢尝以事至兰陵,过良家,见一妇人负柴而入,不知是良妻也。恢谓曰: “我司徒掾也,将归京师,夫人得无有书乎?”妇人曰:“苦掾,无书。”既而问焉,乃良之妻也。恢叹息而去,故良之清贫闻于天下。良谢病归,天子备礼征,不得已载病至京师。道过友人,友人阖门不内,曰:“不有忠言奇谟,以取大位,是无其德也。曷为往来屑屑不惮烦邪?”谢而不见。良遂称病笃而归,终身不起。
  冬,岑彭以江州城固而粮多,留冯俊守之〔一〕。彭引军从涪江击平曲〔二〕。述遣汝宁王延岑、大司空公孙恢、将军王元距广汉,大司徒侯丹距黄石。彭令臧宫击岑等,自溯都江击侯丹,破之。时岑等盛兵沆水〔三〕,〔宫〕(官)兵财千余人〔四〕,降附者四、五万口,军食不足。蜀民各坚壁,观形势。宫欲还,恐为虏所制。会谒者将数百兵诣岑彭,宫乃矫制取谒者兵,疏行阵而多旗鼓。蜀人闻汉兵卒至,登山望之,旌旗满谷,呼声动山,莫不震惧。宫因其惧,纵兵大破之,斩公孙恢,死者万余人,王元降。即遂乘胜而前,所至皆降。岑彭既破侯丹,晨夜兼行二千余里,径赴武阳。别遣精骑驰广都,去成都数十里,所至皆奔散。述大惊,以杖击地曰:“是何神也!”
  〔一〕 范书岑彭传“冯俊”作“冯骏”,袁纪下文亦同,此作“冯俊”,误。
  〔二〕 范书臧宫传亦作“涪水”,而岑彭传作“垫江”。按水经注梓潼水曰:“亦言涪水至此入汉水,亦谓之为内水也。北迳垫江,昔岑彭与臧宫自江水从涪水上。”据此两书所记均不误。
  〔三〕 钱大昕廿二史考异曰:“按光武纪,建武十一年,臧宫与公孙述将延岑战于沈水。注引水经注:‘沈水出广汉县,下入涪水。’本或作沉水及沆水者,疑非。”惠栋亦曰:“续志:广汉有沈水。帝纪亦作沈水。”则袁纪“沆水”当是“沈水”之误。令存其异文。
  〔四〕 宫官形近而讹,订正之。又 “财”黄本作“则”,财与裁通,蒋本是。
  彭所营地名彭亡,彭恶之,欲徙。会日暮,其夜蜀遣刺客刺彭,彭死。彭首破荆门,长驱武阳,将兵齐整,为巴蜀所称,百姓思之,为立庙武阳。谥曰壮侯。上思彭功,封其庶子淮为谷阳侯。
  上为书喻公孙述,示以成败。述得书叹息,以示光禄勋张隆。隆劝述降,述曰:“废兴,命也,岂有降天子哉!”左右莫敢言。
  岑彭之死,吴汉将精兵二万自夷陵出犍为。
  十二年(丙申、三六)
  春,吴汉到南安,击述弟永于鱼涪津,破之,遂降武阳〔一〕。
  〔一〕 范书吴汉传作“遂围武阳” 。
  初,汉入犍为界,诸县多城守。诏令汉直到广都,据其心腹,诸城自下。汉意难之,既进兵广都,诸城皆降。又诏汉曰:“广都去成都五十里,述若来攻,待其困弊而攻之,勿与争锋。述若不来,转营逼之,彼必坚壁。”汉以连战辄胜,便进兵,去成都十里。汉自将步骑二万余人水北作营,遣副将刘尚将万余人于南为营,相去二十余里。上闻之,大惊,让汉曰:“如述出兵连缀副营,副营破,即公营亦破矣,恐公不能还自天上也。幸尚无他者,急还广都。”
  三月癸酉,诏曰:“巴蜀民为人所掠者,免为庶人。”
  夏六月,黄龙见于河东。
  秋七月,冯骏鼓江州,杀田戎。
  九月,述遣司徒谢丰、执金吾袁吉将十余万人攻吴汉,分兵守刘尚。汉力战不利,汉谓诸将曰:“吾与诸军逾越险阻,转战千里。今深入敌地,在其城下。胜则成功,败则无余,成败在一举矣。前夹江为营,战数不利。今欲徙水北营合于水南,同心一力,人自为战,何有不克哉!”飨士秣马,潜军夜合水南营。述不知,乃分兵距水北营,自将攻水南营。汉迎击,大破之,斩谢丰、袁吉。会藏宫至,兵马甚盛,遂进军城下。述自将数万人出战,吴汉纵锐士奔之,刺述洞胸。舆至营,以兵属延岑。其夜述死。明旦,岑举城降。吴汉悉灭公孙氏,并诛延岑。汉燔烧百姓,纵兵大掠。上闻之,诏让吴汉、刘尚曰:“城中老母婴儿,口以万数,兵火大纵,可为酸痛,甚达古人吊民之义!公等戴天履地,何忍行此邪!”
  初,汉军粮尽,具舟将退,谓蜀郡太守张堪曰: “祸将至矣!军有七日粮,而转运不至,必为虏擒,不如退也。”堪乃止汉,使毁军以挑述,述果出战,遂以破述。成都既平,堪先入其城,府藏珍宝,皆有簿券,秋毫无所取,慰抚吏民,蜀人喜悦。后迁渔阳太守,匈奴尝以万骑入渔阳,堪以数千骑击破之,威震北边,渔阳大治。
  堪字君游,南阳宛人。明帝时问蜀郡计掾樊显曰:“前后太守谁最贤?”显曰:“渔阳太守张堪仁足以惠下,威足以擒奸。前公孙述破时,珍宝山积,卷握之物,足富十世,而堪独乘折辕车,布被囊而已。”上闻显言,叹息良久。方征堪,会病卒,天子悼惜之。
  大司空李通以疾罢。通以布衣唱谋,有佐命之功,又尚宁平公主,甚见亲重。通性谦恭,常欲避权势,自为宰相,谢病不视事,连年乞骸骨,上辄优喻之。以三公归第养疾,通后固请罢相,以特进侯奉朝请,常与高密、胶东侯〔一〕参议大事。车驾每幸南阳,遣使使祠通父守冢。
  〔一〕 高密侯,邓禹也;胶东侯,贾复也。
  窦融与五郡太守还京师,官属宾客转毂千余两。融至,上凉州牧、张掖属国都尉、安丰侯印绶。上遣使还侯印绶,引见就诸侯位,赏赐恩宠倾京师。以梁统为太中大夫。数月,拜窦融为冀州牧,俄拜大司空。融以非国家旧臣,而爵位与吴公并〔一〕,每朝会进见,辞礼甚恭,上愈亲厚之。融久不自安,数辞让爵位,因侍中金迁口达至诚。又上疏曰:“臣融年五十三,有子年十五,质性顽钝。臣朝夕教以经艺,不得令见天文、谶记。诚欲令肃恭畏事,恂恂修道,不愿其才能,何况乃当传以连城王侯故国哉?”每请间求见,上辄不许。融尝罢朝,逡巡席后。上知融欲让,使左右扶出之。他日将会,先诏融曰:“曩者知公欲让,今相见宜论他事,勿复言。”其殷勤若此。
  〔一〕 吴公,吴汉也。时任大司马,故称公。
  梁统在朝,数言便宜。上书陈法令轻重,宜遵旧典〔一〕,曰:“臣闻人君之道,仁义为主,仁者爱人,义者治理,爱人故为之除残,治理则为之去乱。是以五帝有流殛之诛〔二〕,三王有大辟之刑,〔三〕所以经世教民,除残去乱也。故孔子曰:‘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四〕高帝受命,奄有天下,制法定律,传之后也,不易之科也。文帝宽柔,省去肉刑,他皆率由旧章,几致刑措。武帝因资财富,多出兵,命将征伐远方,军没民疲,豪杰犯禁,故增其二科,〔五〕惩不尽节。宣帝聪明,亲览万机,臣下奉宪,不失绳墨。元帝法令,少所改更,而天下称治。至于成帝继体,哀、平即位日浅,丞相嘉等猥以数年之间,亏除先帝旧律百有余事〔六〕,咸不厌人心,尤妨政事。伏见陛下,权时拨乱,博施济民,功逾文、武,德侔高皇,而反循季世末节,袭秉衰微之轨,非所以还初反本,据元更始也。愿陛下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定不易之典,垂无穷之制,天下幸甚。”
  〔一〕 范书梁统传未明言上疏年月,而杜林传及通鉴均作“建武十四年”,与此异。
  〔二〕 唐虞时,流共工,殛鲧也。
  〔三〕 大辟,死刑也。
  〔四〕 见易系辞。
  〔五〕 汉书刑法志曰:孝武之时,招进张汤、赵禹之属,条定法令,作见知故纵、监临部主之法,缓深故之罪,急纵出之诛。师古曰:“见知人犯法不举告为故纵,而所监临部主有罪并连坐也。”此即所谓新增二科。
  〔六〕 李贤曰:“按嘉传及刑法志并无此事,统与嘉时代相接,所引固不妄矣,但班固略而不载也。”惠栋曰:“东观记载统奏曰:‘
  元帝法律少所改更,孝成、孝哀即位日浅,听断尚寡,丞相王嘉等,猥以数年之间,亏除先帝旧约定令断律,凡百余事。’云云。统言王嘉等,明不专指嘉也。何焯以嘉为相不过二期,安得数年之间,亏除旧律,盖考之未审也。”按惠栋所引奏文,乃袁纪之文,非东观记也。东观记梁统传曰:“统疏称:元帝初元五年,轻殊死刑三十四事,哀帝建平元年,轻殊死刑八十一事,其四十二事手杀人者减死一等。”惠栋曰“不专指嘉”,是也,东观记之文是有力证明。
  事下公卿,光禄勋杜林谏曰:“夫人情挫辱则节义之心损,刑网繁密则苟免之行生。圣帝明王知其如此,故深识远虑,动居其厚。故汤去三面之网〔一〕,易着三驱之义〔二〕,所以德刑参用而示民有耻。汉德宽厚,民无二心,军士左袒,乐为刘氏〔三〕,多恩之所致也。至其后世,不能以德而勤于法,故有吹毛求疵,诋欺无限;桃李之馈,集以成事。于是家无全行,国无廉夫,上下相循,法不能正,而仁义之风替矣。陛下览得失之要,深知其原,故破觚为圆,建斫为朴〔四〕。法简易遵,网疏易从,海内颂政,不胜其喜,宜如旧制。”上从林议。
  〔一〕 史记殷本纪曰:“汤出,见野张网四面,祝曰:‘自天下四方皆入吾网。’汤曰: ‘嘻,尽之矣!’乃去其三面,祝曰:‘欲左,左。欲右,右。不用命,乃入吾网。’诸侯闻之,曰:‘汤德至矣,及禽兽。’”
  〔二〕 易比卦曰:“王用三驱,失前禽。”疏曰:“三度驱禽而射之也。”
  〔三〕 史记吕太后本纪曰:吕太后死,周勃入北军,行令军中曰:“为吕氏右袒,为刘氏左袒。”军中皆左袒为刘氏。
  〔四〕 “建斫”,史记及范书均作 “斫雕”,袁纪恐误。
  统徙封陵乡侯,出为九江太守,治甚有迹,吏民畏爱之。统有子九人,而松最知名。次竦,弱冠能教授,善属文。
曰:自古在昔,有治之始,圣人顺人心以济乱,因去乱以立法。故济乱所以为安,而兆众仰其德。立法所以成治,而民氓悦其理。是以有法有理,以通乎乐治之心,而顺人物之情者。岂可使法逆人心,而可使众兆仰德,治与法违,而可使民氓悦服哉!由是言之,资大顺以临民,上古之道也。通分理以统物,不易之数也。
  降逮中世,政繁民弊。牧之者忘简易之可以致治,御之者忽逆顺之所以为理,遂隳先王之大务,营一时之私议。于是乎变诈攻夺之事兴,而巧伪奸吏之俗长矣。陵迟至于战国,商鞅设连坐之令以治秦〔一〕,韩非论捐灰之禁以教国〔二〕。而修之者不足以济一时,持之者不能以经易世。何则?彼诚任一切之权利,而不通分理之至数也。
  〔一〕 史记商君列传曰:“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不告奸者腰斩,告奸者与斩敌首同赏,匿奸者与降敌同罚。”
  〔二〕 韩非子内储说上曰:“殷之法刑弃灰于街者,子贡以为重,问之仲尼,仲尼曰:‘ 知治之道也。夫弃灰于街必掩人,掩人人必怒,怒则斗,斗必三族相残也。此残三族之道也,虽刑之可也。且夫重罚者,人之所恶也,而无弃灰,人之所易也。使人行之所易,而无离所恶,此治之道。’”又曰:“一日。殷之法,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子贡曰:‘弃灰之罪轻,断手之罚重,古人何太毅也?’曰:‘无弃灰所易也,断手所恶也,行所易不关所恶,古人以为易,故行之。’”
  故论法治之大体,必以圣人为准格;圣人之所务,必以大道通其法。考之上世,则如彼;论之末世,则如此。然则非理分而可以成治者,未之闻也。若乃变诈攻夺之事兴,而饰智谋权册以胜之;巧伪奸利之俗长,而设禁网陷阱以饵之;患时世之莫从,悬财赏行罚以驱之;毒为下之讦逆,厚威网杀伐以服之。斯所谓势〔利〕(力)苟合之末事〔一〕,焉可论之以治哉?先王则不然,匡其变夺,则去其所事;救其巧伪,则塞其淫情。人心安乐,乃济其难以悦之,又何不从之有焉?人情恶侵,则正其分以齐之,又何讦逆之有焉?推此以治,则虽愚悖凶戾者,其于身也,犹知法治所以使之得所而安其性者也。故或犯治逆顺乱伦反性者,皆众之所疾,而法之所以加。是警一人而千万人悦,则法理之分得也。夫然,则上下安和,天下悦服,又何论于法逆于理,理与法违哉?
  〔一〕 据黄本、南监本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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