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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语常识

京华时报,你怎么能这么说话!

以稿换稿 】  作者:夏传寿   发布:2016年07月15日   阅读:

从“京华网”看到,《京华时报》2014年04月27日第四版头条新闻有一个醒目的大标题:丹麦女王今天参观南京大屠杀纪念馆。接着看下去,除了大标题和副标题两处外,“南京大屠杀纪念馆”字样在文章内容中还出现了六次。

每看到一次,作为自己的亲姑妈被日本强盗活活烧死的我心里就难受一次。

人所共知,“南京大屠杀”是日本侵华战争初期日本军国主义在中华民国首都南京犯下的大规模屠杀、强奸以及纵火、抢劫等战争罪行与反人类罪行。日军暴行的高潮从1937年12月13日攻占南京开始持续了6周,直到1938年2月南京的秩序才开始好转。据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和南京军事法庭的有关判决和调查,在大屠杀中有三十万中国平民和战俘被日军杀害,南京城被日军大肆纵火和抢劫,被毁三分之一,财产损失不计其数。

我真的不明白,这样惨绝人寰的暴行还要纪念吗?请看看《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纪念--用事物或行动对人或事表示怀念。 怀念--思念。

再说,南京有叫你说的这么个名字的纪念馆吗?撰写此报道的记者大人,你到过南京、参观过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吗?即使没有到过,你也应该查阅资料,请教行家,慎重下笔,正确行文哦!

让我来告诉你吧,南京的这个纪念馆叫“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建馆的目的是纪念几十万“遇难同胞”,而绝不是衣冠禽兽们的“大屠杀”暴行!

无冕之王,你知道吗?笔下有财产万千,笔下有人命关天,笔下有是非曲直,笔下有毁誉忠奸。你的“南京大屠杀纪念馆”之说分清是非曲直了吗?你到底是“忠”是“奸”,又在“毁”谁“誉”谁呢?特别是在网络环境下,造成无限传播,影响十分恶劣,希望贵报在纸报上发则“更正启事”,并对网络版内容进行更正和由你们带出来的二次传播错误全部纠正。

记者同胞:请好好反思反思吧,再不要干亲者痛仇者快的蠢事了!

【来源:夏传寿老师的QQ空间授权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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