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调查研究 增强监督实效
【以稿换稿 】 作者:桑 杰 发布:2016年06月29日 阅读: 次
监督是地方人大常委会最重要的一项职权,也是常委会开展最多的一项工作。长期以来,特别是监督法颁布实施以来,青海省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履行监督职责、增强监督实效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重要作用。与此同时,地方人大监督工作中仍然存在的一些问题,也需要我们深入研究,切实解决。
加强调查研究
人大常委会要用真功察真情,求真知,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探究事物发展规律,夯实解难兴业之基。调查研究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增强监督实效的重要前提。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只有通过系统而非零散的调查研究,掌握全面而非片面的实际情况,了解真实而非虚假的社情民意,才能真正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开展人大监督工作,需要调查研究的范围非常广、内容非常多,我们必须注意抓住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作为调查研究的主要内容和突出重点。在确定监督重点时,就必须进行深入调查研究和分析论证,精确了解客观实际情况,科学总结群众实践经验,使监督项目建立在科学、可行的基础之上。在面对热点难点问题时,必须深入工作第一线,深入到群众中进行调查研究,求教于群众,问计于下层,把问题的症结找准,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在总结推广经验时,必须深入实际,做系统的调查研究,了解典型经验的产生、发展、成熟过程,找出带规律性的东西,并进行科学的评价,进而发挥其示范、带动、推进作用。
吴邦国委员长指出:“加强人大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必须在突出监督重点的基础上善于抓住其中的关键问题,把监督工作做实做好。一部法律有的几十条,多的上百条,甚至几百条,但核心内容往往集中在那么几条上。实际工作中需要解决的矛盾和问题会很多,但关键问题往往也就那么几个。抓住了这些要害,就牵住了‘牛鼻子’,就能以点带面、举一反三,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地方人大常委会在监督工作中,想要找准关键并抓住要害,就要靠深入扎实的调查研究。当前,青海省各级人大常委会都比较重视调查研究,在监督乃至人大工作的各个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总体上看,调查研究工作在内容上还比较狭隘,形式上还比较单一,特别是分析研究欠深度,意见建议欠质量。开展调查研究,一定要全、准、深。了解情况要全面而不是一鳞半爪,把握问题要准确而不是大而概之,分析研究要深入而不是浅尝辄止,进而抓住带有普遍性、规律性、关键性的问题。
从人大监督的角度讲,重视还是忽视调查研究,善于还是不善于运用调研成果,与监督力度大小、成效优劣是密切相关、成正比例的。只有搞好调查研究,才会取得发言权,用好决策权,掌握主动权。开展调查研究需要把握好“四个度”:一是调研选题要有“精度”,要紧扣中心,围绕大局,捕捉热点,紧抓难点,科学选题,准确命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调研。二是调查范围要有“广度”,要采用“听、看、查、访”等多种方式,进行多层次、多角度调查,既要听“高调”,又要听“低音”,既要看“亮点”,也要看“污点”,全面搜集信息,准确掌握第一手材料,深入细致地剖析,客观公正地评价。三是分析研究要有“深度”,要潜心研究、高度概括,去伪存真、由表及里,求真、求深、求是。四是提出建议要有“强度”。要针对问题,直面矛盾,提出有理有据、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调查研究这门功课做得越扎实,人大监督就越能有的放矢,越能取得实效。
增强监督实效
人大常委会要增强监督实效,就要明确人大监督的内涵,掌握增强实效的方法,完善监督效果的评判。长期以来,监督无力甚至无效是人大工作中的一大“顽症”和“短板”。何以至此?原因很多。从宏观看,有制度、体制上的原因,也有环境、氛围上的原因;从自身看,有认识、观念方面的问题,也有方法、手段方面的问题。监督没有实效或者实效不强,既影响了人大的威信,也制约了人大作用的充分发挥。究其原因,关键是对于什么是实效、怎样增强实效、如何评判实效,还没有形成共识,也缺乏统一规范。
何谓实效?顾名思义,就是实在、具体的,看得见、摸得着的效果。“实”,相对于“虚”,是可感可触的,而不是虚无缥缈的;“效”,就是要有结果,不能无果而终。人大及其常委会是受人民委托、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人民的意志和愿望是人大全部活动的基础。人大监督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就是保证我们的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就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保障人民各项权益,切中难点热点,多办实事好事,使人大监督的过程成为不断为民造福的过程,成为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的过程,成为不断保障人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的过程。只有这样,人大监督才能具有最广泛最深厚的群众基础,才能使监督取得实效。一般而言,人大监督工作的效果可以体现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的和谐稳定、民主法治的不断进步、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等方面,但归根结底要体现在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上。这一点,事关人大监督的方向、原则和根本。离开了这一点,人大监督就会成为无本之木,工作就会无的放矢。
怎样增强实效?增强实效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关键,有无实效是检验监督成败得失的最终标准。在一定意义上讲,“实”是方法,“效”是结果,欲有效,须务实。增强监督实效,就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从长远谋划,从眼前行动,以小补大,以近强远,使个体与整体、当下与未来有机结合,相得益彰;增强监督实效,就要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把开拓进取的精神和求真务实的态度结合起来,依法办事但不教条,讲究程序但不机械,重实际、务实事,多在实效上用功,少在形式上费劲;增强监督实效,就要贴近民生,造福人民,所有监督举措都要有利于不断实现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集中力量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住热点,破解难点,在解决问题上见行动,在务求实效上下工夫;增强监督实效,就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以勇往直前的闯劲、百折不挠的韧劲、八仙过海的巧劲,一丝不苟、一抓到底,问题不解决,监督不松劲;增强监督实效,就要锲而不舍,狠抓落实,人大监督的实效性不强,不是失之于法律定得不好,而是失之于落实抓得不好,应当把抓落实作为必须履行的一项重要职责,作为监督工作的一个基本环节,作为展示能力的一种实际体现,在抓落实中体现我们的水平、作风、能力,工作往深里做、往实里做,抓重点、重点抓,抓反复、反复抓,在落实中树立人大良好形象、彰显人大监督权威。
评判人大监督的实效,谁说了算、怎么算?好说歹说要听老百姓怎样评说,有效无效要看老百姓是否认可。人大监督究竟是否有效,人民群众感受最真切、看得最清楚、判断最准确。我们开展人大监督,必须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做到谋划思路向人民群众问计,查找问题听人民群众意见,改进措施向人民群众请教,落实任务靠人民群众努力,衡量成效由人民群众评判。在以往的工作中,监督的随意性之所以较大,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在整个监督中缺失评判的环节,更没有处理和制裁,从而导致了有责难究,不愿作为。对此,我们应该在不违背法律精神和原则的前提下,坚持在实践中探索,在创新中完善,以监督程序的环环相扣,推动监督实效的不断增强。要力求从监督项目的确定、监督活动的开展,到监督效果的评判、监督结果的处置,都要有机衔接、融会贯通,进而使人大监督的链条更加完整、更加坚实,不辜负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期望,无愧于国家权力机关的地位和使命。
青海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桑 杰
【来源:互联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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