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诞生了!今年10月1日起施行
【以稿换稿 】 作者:佚名 发布:2017年09月07日 阅读: 次
这首歌,
你我都会唱。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乐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
每一句歌词,
每一个音节,
都那么昂扬!
它是一首歌曲,
但不只是歌曲。
这歌声,
穿越沧桑,
听来依旧让人热血沸腾。
这是我们的国家气质,
也是我们国家的象征。
历史的硝烟散尽,
《义勇军进行曲》
承载着中华民族的苦难与奋进,
成为中国精神的化身。
9月1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闭幕。会议以146票赞成、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七十五号主席令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9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歌法重点对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礼仪规范等作出规定,鼓励广大人民群众唱国歌、爱国歌,同时规定侮辱国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下列场合应当奏唱国歌
国歌法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一切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国歌,维护国歌的尊严。国家倡导公民和组织在适宜的场合奏唱国歌,表达爱国情感。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包括: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开幕、闭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会议和地方各级委员会会议的开幕、闭幕;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的各级代表大会等;
宪法宣誓仪式;
升国旗仪式;
各级机关举行或者组织的重大庆典、表彰、纪念仪式等;
国家公祭仪式;
重大外交活动;
重大体育赛事;
其他应当奏唱国歌的场合。
此外,国歌法把国歌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内容,规定国歌纳入中小学教育,中小学应当组织学生学唱国歌,教育学生了解国歌的历史和精神内涵、遵守国歌奏唱礼仪。
国歌不得用于私人丧事活动
近年来国歌不时被随意用于各种场合,对此,国歌法规定,不能在不适宜的场合演奏、使用、播放国歌,维护国歌尊严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为体现国歌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国歌不得:
用于或者变相用于商标、商业广告;
在私人丧事活动等不适宜的场合使用;
作为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等。
同时为保证国歌的奏唱效果,国家将组织审定国歌标准演奏曲谱、录制官方录音版本,在中国人大网、中国政府网发布,方便公民和组织下载使用。
侮辱国歌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责
实际生活中,个别地方还存在参与者举止不得体等问题。国歌法明确了奏唱国歌时的礼仪,要求奏唱国歌时,在场人员应当肃立,举止庄重,不得有不尊重国歌的行为。
如果在公共场合,故意篡改国歌歌词、曲谱,以歪曲、 贬损方式奏唱国歌,或者以其他方式侮辱国歌的,由公安机关处以警告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歌法将适时列入香港、澳门两个基本法附件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国家法室主任武增1日表示,今后适时将国歌法列入香港、澳门两个基本法附件三,两个特别行政区应当依照基本法的规定切实予以贯彻实施。
此次国歌法的制定,是继1990年国旗法和1991年国徽法之后,又一次以国家立法的形式落实宪法规定的国家标志制度。港澳回归以后,通过本地立法的方式实施了国旗法和国徽法。国歌法预计也将如此实施。
香港、澳门两个基本法附件三,即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全国性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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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多年前,《义勇军进行曲》在抗日烽火中诞生,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1949年新中国成立前夕,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决定,在国歌未正式制定前,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2004年,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正式规定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
2003年,参加当年全国人代会的河北省代表团提出了一项引人关注的议案:“关于进行国歌法立法的议案。”这来源于一位叫夏明芳的普通杂志社编辑。
他认为,国旗、国徽都有了专门的法律,国歌也应享有同等待遇,这有助于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和爱国主义精神。俄罗斯、日本等国家已经制定颁布了国歌法。他还专门草拟了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建议稿)》,对国歌的性质、使用办法提出了详细建议。
夏明芳的建议得到了肯定和支持。按照有关规定,河北团30多位代表签上了自己的名字,最终将夏明芳的建议制成了一份正式议案。
2014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曾印发《关于规范国歌奏唱礼仪的实施意见》。今年6月22日,《国歌法(草案)》提请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初审。如今,以立法形式落实,将有助于规范国歌的奏唱、使用等行为,进一步捍卫国歌的尊严,促使人们更加珍视对于国歌的情感。
【来源:央视新闻 新华网 中国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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