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素材:安全生产十二个到位及安全生产工作常用术语
【以稿换稿】 作者: 佚名 来源: 作者原创 阅读 次 【小 中 大】【收藏】
重视安全,尊重生命,是高效率生产的体现!然而在实际生产中,很多安全隐患并不是我们没有看到,而是大家内心深处,缺乏对安全的认知,对安全意识的松懈,从而无形中埋下了危险隐患。这里将为大家说明安全生产的“十二个到位”原则。
安全认识到位
认识是安全之魂。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要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原则将安全生产责任覆盖到全员、全组织、全过程,以最坚决的态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真正使安全生产成为不能碰、不敢碰的“高压线”。
风险识别与管控到位
风控是安全之基。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构建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预防事故是安全生产的前提条件与价值所在,要加强上下贯通的安全生产风险动态研判和隐患排查治理,增强安全管控的预见性和穿透力。
制度体系建设到位
制度是安全之本。要紧密结合实际,将安全生产融入企业生产经营各环节,通过制度固化下来,依法依规建立健全传导理念、科学有效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加强制度学习宣贯和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提升依法依规治企能力。
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措施是安全之根。要加强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充分运用工程技术手段消除物的不安全因素。加强安全技术管理,主要技术负责人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技术决策权和指挥权。加大科技兴安工作力度,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信息化赋能。狠抓安全措施落实,严格全过程监督、全周期追责。
有效刚性培训到位
培训不到位是最大的安全隐患。要规范培训标准,将有效刚性培训到位作为从业人员准入的先决条件。积极探索推广更加科学的安全教育培训模式,提升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化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增强基层一线生产安全事故防范意识和能力。
资源配置到位
资源配置是安全生产的前提。要加强管理权限、专业人才、技术装备等要素的资源配置,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保证安全条件达标。严格承分包商准入和过程管控,落实实名制管理和自有员工对分包作业实施监管。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加快建设以注册安全工程师和生产技术人员为主体的专职安全监管队伍。
安全管理组织与能力到位
“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安全组织建设必须到位,各级安全管理者要系统提升综合能力、专业能力。强化生产、技术、保障等各部门安全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厘清安全监管部门和其他部门的管理和责任界面,做到权责清晰、务实高效。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
动态监督检查到位
监管是安全之眼。要遵循“全过程、全方位、全周期”规律,突出“点、线、面、体、质”五方面结合,做到监督检查“动态化、全覆盖、无死角”。安全管理部门要全面履行反违章法定责任,持续开展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和违章违规执纪问责。
奖惩机制落实到位
奖惩是安全之闸。要坚持“零容忍”促“零违章”保“零事故”高目标追求,严肃生产安全事故和违规违章行为问责追责。加大安全生产考核权重,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强化正向激励,激发安全生产内生动力。
应急管理与应急处置到位
应急管理是安全生产最后一道防线。要把握基层、基础这两个重心,构建指挥统一、反应迅速、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深化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加强应急演练和队伍建设, 强化应急准备和监测预警,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经验教训的总结、吸取、分享到位
“一厂出事故、万厂万人受教育”。要搭建自上而下的交流平台,强化经验成果总结提炼、学习借鉴。加强事故教训警示通报,深挖事故根本原因,严防同类事故再次或多次发生,严控常见病与多发病的发生。
安全文化建设到位
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建设的最重要一环。要以项目文化为载体,以安全文化为主导,突出“生命至上”的道德文明,深化“珍爱生命”的价值认同,用文化纠正安全生产的思想偏颇、理念障碍、行为惯性,纲举目张引领安全生产领域系统性、适应性变革,持续播种安全文化基因。
安全生产工作常用术语
一、综合类
(一)安全生产“一必须,五到位”
必须依法生产经营,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二)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
1、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2、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3、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4、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5、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6、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三)安全生产“一条红线”
人命关天,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四)安全生产“十二字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五)安全生产“三个必须”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六)安全生产责任
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七)隐患整改“五落实”
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
(八)“五个围绕”
2014年11月28日下午,省委副书记、省长、省安委会主任陈敏尔主持召开省安委会全体会议,对加强和改进省安委会工作提出了五点要求,即“五个围绕”:
围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第一”摆位。
围绕改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过程管控。
围绕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化攻坚克难。
围绕提升应急处置水平,强化能力建设。
围绕增强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强化责任追究。
(九)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级五覆盖”
省、市、县、乡(镇)和行政村五级实现五个“全覆盖”,即“党政同责”全覆盖、“一岗双责”全覆盖、“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安委会主任”全覆盖、“定期将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向组织部门报告,同时抄报纪检监察部门”全覆盖、“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全覆盖。
(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
1.必须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书记、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2.必须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3.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4.必须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5.必须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6.必须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
(十一)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
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十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
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保障能力建设、监管队伍建设。
(十三)“三超”、“三违”
超能力生产、超强度作业、超定员生产;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十四)“三不伤害”
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十五)“三不生产”
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消除不生产,安全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十六)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三个原因”
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存在的缺陷。
(十七)“三项岗位人员”
安全管理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十八)“四不两直”
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
(十九)安全生产“四类重点环节”
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乡镇、重点企业、重点时段。
(二十)雨季“三防”
防暑、防汛、防雷电。
(二十一)冬季“三防”
防冻、防火、防中毒。
(二十二)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六打六治”
1.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
2.打击破坏损害城镇燃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3.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
4.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5.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
6.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二十三)打非治违“四个一律”
1.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
2.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
3.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4.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十四)安全生产大检查“五有六查”制度
有计划、有方案、有内容、有目标、有责任。企业自查、专家检查、政府抽查、定期排查、动态暗查、重点督查。
(二十五)打非工作“六条标准”
1.毁闭井硐。
2.遣散人员。
3.填平场地。
4.截断电源。
5.拆除设施。
6.恢复植被。
(二十六)打非工作“打两头、卡中间”措施
打击非法生产源头、打击非法经营环节,卡住非法运输渠道。
(二十七)事故处理“四不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
2.责任人员未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
3.事故责任人和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深刻教育不放过。
4.事故制定的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二十八)事故调查处理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二十九)生产安全事故“四个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十)事故报告程序和时限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按照事故的级别逐级上报事故情况,并且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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