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文秘家园>> 文字工作>> 实务性工作>> 党纪条规

党纪条规

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

    】【收藏】  作者: 中共中央  来源: 法律法规加油站  阅读 次 【加入会员

(组织的简称,你可以根据上下文的意思进行准确的替换)印发《中国共产(单字替换)(单字替换)务公开条例(试行)》

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 近日,(组织的简称,你可以根据上下文的意思进行准确的替换)印发了《中国共产(单字替换)(单字替换)务公开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强调,推进(单字替换)务公开,是贯彻落实(单字替换)的十九大精神,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单字替换),提高(单字替换)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重大举措。这既是我们(单字替换)“四个自信”的重要体现,也是增强全(单字替换)“四个意识”的重要途径,对于发展(单字替换)内民主,加强(单字替换)内监督,充分调动全(单字替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 治建设,动员组织人民群众形成最大的同心圆和凝聚力,更好贯彻落实(单字替换)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重要意义。《条例》的制定出台,为做好(单字替换)务公开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标志着(单字替换)务公开工作全面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轨道。

通知要求,各级(单字替换)组织要以(是我们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为指导,牢牢把握(单字替换)务公开基本原则,把(单字替换)务公开放到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推进(单字替换)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实践中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单字替换)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单字替换)务公开全过程和各方面。要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培训,使广大(单字替换)员干部全面准确掌握《条例》的基本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各级(单字替换)委((单字替换)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要组织专题学习,(单字替换)校、干部学院、行政学院要将《条例》纳入培训课程。各地区各部门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好《条例》的实施方案,编制(单字替换)务公开目录,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要加强对(单字替换)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由(单字替换)委领导同志负责、办公厅(室)牵头、有关部门参与的统筹协调机制,加强(单字替换)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确保(单字替换)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中国共产(单字替换)(单字替换)务公开条例(试行)》全文如下。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第三章 公开的程序和方式

第四章 监督与追责

第五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落实(单字替换)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单字替换)向纵深发展,加强和规范(单字替换)务公开工作,发展(单字替换)内民主,强化(单字替换)内监督,使广大(单字替换)员更好了解和参与(单字替换)内事务,动员组织人民群众贯彻落实好(单字替换)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单字替换)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单字替换)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单字替换)务公开,是指(单字替换)的组织将其实施(单字替换)的领导活动、加强(单字替换)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单字替换)内或者向(单字替换)外公开。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单字替换)的(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单字替换)的纪律检查机关、工作机关以及其他(单字替换)的组织。

第四条 (单字替换)务公开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正确方向。坚持维护以(一个伟人的名字,尊称同志,请结合上下文的意思替换)为核心的(单字替换)(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认真贯彻落实(是我们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的飞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单字替换)务公开放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来谋划和推进,把坚持和完善(单字替换)的领导要求贯彻到(单字替换)务公开的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坚持发扬民主。保障(单字替换)员民主权利,落实(单字替换)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更好调动全(单字替换)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回应(单字替换)员和群众关切,以公开促落实、促监督、促改进。

(三)坚持积极稳妥。注重(单字替换)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的衔接联动,统筹各层级、各领域(单字替换)务公开工作,一般先(单字替换)内后(单字替换)外,分类实施,务求实效。

(四)坚持依规依法。尊崇(单字替换)章,依规治(单字替换),依法办事,科学规范(单字替换)务公开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增强严肃性、公信度,不断提升(单字替换)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第五条 建立健全(单字替换)(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统一领导,地方(单字替换)委分级负责,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的(单字替换)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

(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办公厅承担(单字替换)(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单字替换)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整个(单字替换)务公开工作。地方(单字替换)委办公厅(室)承担本级(单字替换)委(单字替换)务公开的具体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本地区的(单字替换)务公开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单字替换)务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

第六条 (单字替换)的组织应当根据所承担的职责任务,建立健全(单字替换)务公开的保密审查、风险评估、信息发布、政策解读、舆论引导、舆情分析、应急处置等工作机制。

第二章 公开的内容和范围

第七条 (单字替换)的组织贯彻落实(单字替换)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情况,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单字替换)责任、加强(单字替换)的建设情况,以及(单字替换)的组织职能、机构等情况,除涉及(单字替换)和国家秘密不得公开或者依照有关规定不宜公开的事项外,一般应当公开。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让人民监督权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单字替换)务公开不得危及政 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经济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等。

第八条 (单字替换)的组织应当根据(单字替换)务与(单字替换)员和群众的关联程度合理确定公开范围:

(一)领导经济社会发展、涉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单字替换)务,向社会公开;

(二)涉及(单字替换)的建设重大问题或者(单字替换)员义务权利,需要全体(单字替换)员普遍知悉和遵守执行的(单字替换)务,在全(单字替换)公开;

(三)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单字替换)务,在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公开;

(四)涉及特定(单字替换)的组织、(单字替换)员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单字替换)务,对特定(单字替换)的组织、(单字替换)员和群众公开。

第九条 (单字替换)的(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组织公开(单字替换)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管(单字替换)治(单字替换)、治国理政重大决策部署,(一个伟人的名字加最高职务,你可以前后对照进行准确替换)有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单字替换)(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重要会议、活动和重要人事任免,(单字替换)的(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委员会、(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政 治局、(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政 治局常务委员会加强自身建设等情况。

第十条 (单字替换)的地方组织应当公开以下内容:

(一)学习贯彻(单字替换)(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一个伟人的名字,尊称同志,请结合上下文的意思替换)为核心的(单字替换)(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二)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部署安排、重大改革事项、重大民生措施等重大决策和推进落实情况,以及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

(三)履行全面从严治(单字替换)主体责任,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严肃(单字替换)内政 治生活,全面负责本地区(单字替换)的建设情况;

(四)本地区(单字替换)的重要会议、活动和重要人事任免情况;

(五)(单字替换)的地方委员会加强自身建设情况;

(六)其他应当公开的(单字替换)务。

第十一条 (单字替换)的基层组织应当公开以下内容:

(一)学习贯彻(单字替换)(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一个伟人的名字,尊称同志,请结合上下文的意思替换)为核心的(单字替换)(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二)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三)加强思想政 治工作、开展(单字替换)内学习教育、组织(单字替换)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

(四)换届选举、(单字替换)组织设立、发展(单字替换)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单字替换)员权利、(单字替换)费收缴使用管理以及(单字替换)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

(五)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联系服务(单字替换)员和群众情况;

(六)落实管(单字替换)治(单字替换)政 治责任,加强(单字替换)风廉政建设,对(单字替换)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

(七)其他应当公开的(单字替换)务。

第十二条 (单字替换)的纪律检查机关应当公开以下内容:

(一)学习贯彻(单字替换)(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大政方针和重大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一个伟人的名字,尊称同志,请结合上下文的意思替换)为核心的(单字替换)(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贯彻落实本级(单字替换)委、上级纪律检查机关工作部署情况;

(二)开展纪律教育、加强纪律建设,维护(单字替换)章(单字替换)规(单字替换)纪情况;

(三)查处违反(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八项规定精神,发生在群众身边、影响恶劣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四)对(单字替换)员领导干部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进行立案审查、组织审查和给予开除(单字替换)籍处分情况;

(五)对(单字替换)员领导干部严重失职失责进行问责情况;

(六)加强纪律检查机关自身建设情况;

(七)其他应当公开的(单字替换)务。

第十三条 (单字替换)的工作机关、(单字替换)委派出机关、(单字替换)委直属事业单位和(单字替换)组应当根据本条例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结合实际确定公开内容。

(单字替换)的工作机关和(单字替换)委直属事业单位应当重点公开落实(单字替换)委决策部署、开展(单字替换)的工作情况。

(单字替换)委派出机关应当重点公开代表(单字替换)委领导本地区、本领域、本行业、本系统(单字替换)的工作情况。

(单字替换)组应当重点公开在本单位发挥领导作用和落实(单字替换)建工作责任制情况。

第十四条 (单字替换)的组织应当根据本条例规定的(单字替换)务公开内容和范围编制(单字替换)务公开目录,并根据职责任务要求动态调整。(单字替换)务公开目录应当报(单字替换)的上一级组织备案,并按照规定在(单字替换)内或者向社会公开。

(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纪律检查委员会、(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各部门应当加强对本系统本领域(单字替换)务公开目录编制的指导。

第三章 公开的程序和方式

第十五条 凡列入(单字替换)务公开目录的事项,有关(单字替换)的组织应当按照以下程序及时主动公开:

(一)提出。(单字替换)的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单字替换)务公开方案,拟订公开的内容、范围、时间、方式等。

(二)审核。(单字替换)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保密审查,并从必要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审核。

(三)审批。(单字替换)的组织依照职权对(单字替换)务公开方案进行审批,超出职权范围的必须按程序报批。

(四)实施。(单字替换)的组织有关部门按照经批准的方案实施(单字替换)务公开。

第十六条 (单字替换)的组织应当根据(单字替换)务公开的内容和范围,选择适当的公开方式。

在(单字替换)内公开的,一般采取召开会议、制发文件、编发简报、在局域网发布等方式。向社会公开的,一般采取发布公报、召开新闻发布会、接受采访,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新媒体、公开栏发布等方式,优先使用(单字替换)报(单字替换)刊、电台电视台、重点新闻网站等(单字替换)的媒体进行发布。

(单字替换)的(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纪律检查机关、(单字替换)(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有关工作机关,县级以上地方(单字替换)委以及地方纪律检查机关、地方(单字替换)委有关工作机关应当建立和完善(单字替换)委新闻发言人制度,逐步建立例行发布制度,及时准确发布重要(单字替换)务信息。

第十七条 (单字替换)务公开可以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居)务公开、公共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等方面的载体和平台实现资源共享的,应当统筹使用。

有条件的(单字替换)的组织可以建立统一的(单字替换)务信息公开平台。

第十八条 注重(单字替换)务公开相关信息监测反馈,对引起重大舆情反应的,应当及时报告。发现有不真实、不完整、不准确的信息,应当及时加以澄清和引导。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单字替换)员旁听(单字替换)委会议、(单字替换)的代表大会代表列席(单字替换)委会议、(单字替换)内情况通报反映、(单字替换)内事务咨询、重大决策征求意见、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等制度,发展和用好(单字替换)务公开新形式,不断拓展(单字替换)员和群众参与(单字替换)务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第四章 监督与追责

第二十条 (单字替换)的组织应当将(单字替换)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向上一级组织报告工作或者抓(单字替换)建工作专题报告的重要内容。

第二十一条 (单字替换)的组织应当将(单字替换)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单字替换)政 治责任的重要内容,对下级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考核。

(单字替换)的组织应当每年向有关(单字替换)员和群众通报(单字替换)务公开情况,并纳入(单字替换)员民主评议范围,主动听取群众意见。

第二十二条 (单字替换)的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单字替换)务公开工作督查机制,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专项督查,专项督查可以与(单字替换)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单字替换)建工作考核等相结合。督查情况应当在适当范围通报。

第二十三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有关(单字替换)的组织、(单字替换)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有关(单字替换)务公开规定。

第二十五条 (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纪律检查委员会、(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各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字替换)委应当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六条 本条例由(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办公厅会同(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组织部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条例自2017年12月20日起施行。


手机扫码阅读本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