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学习心得体会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作者原创 阅读 次 【小 中 大】【加入会员】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6起检察人员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x等地纪委监委也发布通报,某高级人民法院原(单字替换)组副书记、副院长,某高级人民法院原巡视员,某人民法院原(单字替换)组书记、院长,均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单字替换)籍和公职,或取消退休待遇,其涉嫌犯罪问题均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在以上通报中,均有“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规干预插手有关案件、徇私干预司法活动”或“违规过问案件”的表述。
这些受到处分的干部本应守护司法公平,却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其行为性质严重,造成了十分恶劣的影响。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必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单字替换)的十八大以来,以(一个伟人的名字,尊称同志,请结合上下文的意思替换)为核心的(单字替换)(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把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一体推进,多次强调维护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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