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协委员集中培训授课时的讲话
【小 中 大】【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作者原创 【加入会员】
政协委员是政协组织的基础,是政协工作的主体。政协章程是政协的“基本法”,是政协履行职能的基本依据。政协委员只有认真学习贯彻政协章程,努力成为合格委员,政协工作才能上水平、出成效。委员强,则政协强。
学习贯彻政协章程,努力成为合格的政协委员,应从四个方面着力:提高三个认识,增强三种意识,练好三项基本功,处理好三个关系。
一、提高三个认识
(一)认识人民政协建立并将长期存在和发展的历史必然性和必要性。
中国共产(单字替换)领导的多(单字替换)合作和政 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 治制度,人民政协是实现这个制度的重要组织形式。它们将长期存在和发展,已经写进中共(单字替换)章和国家宪法。
1.建立人民政协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以后,建立人民政权的方式和途径的必然选择。
抗日战争胜利以后,经过大约三年时间,人民解放战争由战略防御转到了战略反攻。在民主革命即将取得全面胜利的历史时刻,用什么方式建立新中国,有三种选择:一是由共产(单字替换)一(单字替换)专政。共产(单字替换)不可能这样做,因为共产(单字替换)一贯反对一(单字替换)专政。二是召开人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选举。当时军事斗争还在进行,土地改革的任务也未完成,还没有这个条件。三是召开政 治协商会议。1946年召开的“旧政协”由于国民(单字替换)的破坏没有取得实际效果,但“政 治协商”这种利于发扬民主的形式,提供了一种借鉴和经验。即由共产(单字替换)和各民主(单字替换)派一起,以民主协商方式完成建国的任务。第一届全国政协会议就是在这样一种特定的历史背景下召开的,这也就同时催生了人民政协的诞生。这次会议的胜利召开有着两个方面的历史性意义:一是代行人大职权,组建了(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人民政府,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辟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二是宣告了人民政协的正式建立,标志着中国共产(单字替换)领导的多(单字替换)合作和政 治协商这一基本政 治制度的确立。
【文章共9349字,精选参考范文,仅供学习借鉴】
手机扫码阅读本文
- 上一篇:在县政协对口协商会上的讲话
- 下一篇:关于政协提案督办活动讲话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