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市水城河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启动仪式上的讲话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作者原创 阅读 次 【小 中 大】【加入会员】
为扎实有效推进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经市委同意,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将《××保护条例》作为我市首部地方性实体法规进行立法。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保护条例》立法工作启动仪式,主要任务就是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安排部署工作,为我市立法工作开好头、起好步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酝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共同推动××保护立法工作依法有序开展。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地方立法是宪法、立法法赋予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地方人民政府的一项重要职权,在保证国家法律实施、管理地方事务、促进地方各项事业全面可持续发展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作用。在当前我国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下,我们要深刻认识加强地方立法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地方立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抓好地方立法工作。
地方立法要立足于实际,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积极制定适应我市改革发展(名称替换)需要、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更好地反映人民意愿,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公平正义,增强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更好地为我市深化改革、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文章共2014字,精选参考范文,仅供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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