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法治意识,争做守法公民讲稿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作者原创 阅读 次 【小 中 大】【加入会员】
讲到法,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法?有句老话讲:无规矩不成方圆。这规矩就是规范。这规矩往大里讲就可成为法律。没有规和矩就划不成方和圆,有规矩就有了约束力。法就是具有约束力的规范。
法律是全体国民意志的体现,也就是全体国民共同遵守的规矩。它离我们并不远,无论是在家庭生活、还是在社会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从我们出生那天起,我们就在法律的保护下平安、健康地成长。当我们知法、守法时,法律是我们的保护伞、护身符,而当我们藐视法律,不管是知法犯法还是无知犯法时,法律就成了镣铐和监狱,甚至是催命符、夺命符。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才能做一个守法的公民。法国的泰·德萨米在《公有法典》中说的:“这些神圣的法律,已被铭记在我们的心中,镌刻在我们的神经里,灌注在我们的血液中,并同我们共呼吸;它们是我们的生存,特别是我们的幸福所必须的。”
只有知法、懂法才能守法、不违法。那什么是违法呢?就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行为。法律明令禁止不可以做你却做了,这就是违法。违法可分两种:一般违法和严重违法。一般违法指的是行为触犯了法律但尚不构成犯罪的。严重违法指的是触犯了刑律构成犯罪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现在,我们一些人在不知不觉中就做出了违法的事情:
举例:......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社会主义社会是法治社会。在法治的背景下,违法乱纪就是践踏法律的尊严,危害社会的治安。有人似乎觉得违法乱纪可以捡便宜、捞好处,所以不惜以身试法,铤而走险,甚至自喜于钻一下法纪的空子。这是一种极其危险的玩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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