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一”建军节活动方案
【小 中 大】【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秘书工作交流群 阅读 次 【加入会员】
为纪念“八一”建军节**周年,经研究,决定自7月15日至8月15日期间,在全区广泛开展“八一”宣传和走访慰问系列活动,现将具体活动安排如下:1.区民政局走访慰问5户重点优抚对象,各街镇重点走访慰问对越自卫反击战参战退役人员;2.向重点优抚对象(含三属、伤残人员、在乡老复员军人、参战人员、农村籍退役士兵、五老)和义务兵家属发放“八一”宣传品;3.向部分重点优抚对象(含三属、老复员军人、参战人员、在乡伤残军人《详见附表》)和五老人员发放慰问金,每人500元;发放**年度体检费,每人350元;4.向2015年退役的立功受奖士兵发放奖励金;5.向1953年底前入伍在企业退休的人员放发慰问金,每人500元;6.各街镇要利用“八一”建军节,召开军烈属座谈会,关心关注优抚对象,同时继续做好辖区复退军人工作。
八一建军节“关爱老兵”系列活动方案今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71周年,为牢记革命功臣,发扬光荣传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让人们牢记历史、珍爱和平,进一步弘扬爱国主义、群众主义和共产主义精神,结合“双拥在基层”活动,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关爱老兵”七个一系列活动。
现将有关状况通知如下:一、“老兵”对象: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其主要参加战争对象为:(一)参加过抗日战争的复退军人;(二)参加过抗美援朝战争的复退军人;(三)参加过对越自卫反击战的部分复退军人;(四)1954年10月31日以前入伍的复退军人;(五)以前参加过其他战役的复退军人。
二、活动时间和步骤:(一)**年6月底前,完成调查摸底。
对原在职已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和国营企业以上)的复员军人、退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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