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动火等高风险作业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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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政府(管委)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近期,全国各地连续发生多起厂房、仓库火灾事故,暴露出涉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制度缺少、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管理混乱等突出问题。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巩固扩大动火等12类危险作业专项检查(详见烟安办明电〔2022〕12号文件)成果,市政府安委会决定在全市各行业各领域继续开展动火等高风险作业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12月20日。
二、检查范围
各行业各领域范围内气瓶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带煤气作业、建构筑物拆除、大型检维修等高风险作业。
三、检查内容
(一)基础资料
1.是否建立包含作业审批、现场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应急救援等内容的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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