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管服”改革应知应会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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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放管服”改革:“放”是简政放权,指政府取消、下放的行政权力,消减没有法律依据和法律授权的行政权力,厘清多个部门重复管理的行政权力。
“管”是放管结合,指政府部门要创新和加强监管职能,利用新技术新体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服”是优化服务,指改进公共服务质量,创新公共服务方式,促进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2.五个“为”: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
3.行政职权:国家行政权的转化形式,是依法定位到具体行政主体身上的国家行政权,是各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资格及其权能。
行政职权是国家行政权的表现形式,是行政主体实施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权能。
行政职权只能由行政主体行使,行政相对方不享有行政职权。
4.权责清单:以清单的形式列出政府及其所属工作部门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和对应的责任。
5.负面清单:以清单方式列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6.双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7.营改增: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减少重复征税,有利于降低企业税负。
8.内部审批: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是仅面对其他机关或者面对行政机关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而不面对社会的行政行为,属于内部行政行为。
9.多规合一: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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