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秘书工作群友 阅读 次 【小 中 大】【加入会员】
近日,(组织的简称,你可以根据上下文的意思进行准确的替换)对《中国共产(单字替换)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自十八大以来的第二次修改,通过修改后的新《条例》思想更为深刻化,条例更为全面化,内容更为具体化。
新《条例》坚持依规治(单字替换)与以德治(单字替换)相结合,围绕(单字替换)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对(单字替换)员而言,就是一本行为规范手册,划出了(单字替换)组织和(单字替换)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笔者深感《条例》从政 治纪律、群众纪律、生活纪律上对(单字替换)员干部进行更为严格的要求,让(单字替换)员从行、从心有规可依、有律可遵。
通过对新《条例》的仔细阅读,笔者有以下几点感悟。
打牢政 治纪律,做好“两个维护”。
文中新增有关“(单字替换)员领导干部在本人主政地方或者分管的部门自行其是,搞山头主义......给予撤销(单字替换)内职务、留(单字替换)察看或者开除(单字替换)籍处分。
”的规定。
“山头主义”、“圈子文化”无论是在历史上还是在现今社会中都依然存在,一群打着“为人民服务”旗号的(单字替换)政干部,拉帮结派,搞小团体,出现了许多利益捆绑、官商勾结的不良现象。
因此,肃清以(名称替换)为代表的山头主义群体,正本清源,坚决执行“两个维护”;制定如新《条例》一般有效的惩戒、监督制度,依法治力量,护政 治清明。
严守群众纪律,做好群众服务。
怠政、懒政、不作为,不是一种“佛系”修养,而是一种腐败。
慵懒无为、效率低下;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人民利益的行为,都应该受到相应处罚。
在改革发展的大潮中,仍然会有部分思想懈怠之辈抱有“不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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