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心得体会
【小 中 大】【收藏】 作者: 赵飞龙 来源: 秘书工作交流群 【加入会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颁布实施已经半年。
近日,通过集中学习《监察法》,我深刻认识到学习贯彻监察法,是对当下检察员忠诚履职、干净担当、做好工作的必然要求。
制定监察法是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环节。
监察法和监察体制改革之间密不可分。
组建监察委员会,整合反腐败工作力量,解决检察机关查处职务犯罪的职能与d的纪律检查机关、行政监察机关职能交叉重叠问题,有利于形成反腐败合力。
监察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了纪委监委受理报案和举报的法定义务。
但在现实生活中,不排除有的人居心叵测,想利用纪委监委的法定义务“为我所用”,诬告陷害他人,或是恶意重复举报,意图通过国家机器来打击别人、成全自己。
殊不知,这种行为本身就是非常严重的违纪违法行为,是既害人、又害己的行为。
法律明确了纪委监委的职责义务,赋予了人民群众向纪委监委反映问题的权利,但这种权利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设置的,是为了加强对全体d员和所有行使公权力公职人员的正常监督而设置的,并不是某些别有用心的人可以胡乱使用的“私器”。
用监察法管住行使公权力人员。
要充分利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成果,切实转化为治理效能,进一步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力度,加强对扶贫领域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监察。
用监察法管住行使公权力人员,对基层某些非d员、非干部却手握公权力的人来说,那种没人管、很自在的日子将一去不复返,这无疑为打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保障。
其实,无论是用d纪把d员干部管住管好,还是用监察法管住行使公权力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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