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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文书

关于做好庆祝2020年教师节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年09月08日  作者原创/佚名 【    】【收藏

为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某市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在第36个教师节来临之际,开展某市“教书育人楷模”、“最美乡村教师”等评选表彰活动,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全市教育系统评选表彰350名优秀个人,其中某市“教书育人楷模”32名,“最美乡村教师”27名,“师德标兵”62名,“优秀教育工作者”81名,“优秀班主任”78名,“优秀青年教师”7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和附件2)。

二、评选对象及范围

1.“教书育人楷模”“师德标兵”评选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在岗的任课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对象为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工作的干部(含民办学校)和各县(市、区)教育局机关干部)。

【文章共1889字,精选参考范文,仅供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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