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上的点评讲话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作者原创 阅读 次 【小 中 大】【加入会员】
《党章》第八条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还必须参加党委、党组的民主生活会。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从这一点来看,(名称替换)就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名称替换)近年来多次参加中办机关党委直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学习、践行《党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为我们立起了标杆、树起了榜样。
今天,我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参加区委办机关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和大家一起学习交流、共同提高,感到很高兴。刚才,我们集中学习了省委王东峰书记在纪念(名称替换)成立97周年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推荐确定了1名入党积极分子,1名预备党员按期转正,可以说,程序严谨、流程规范,体现出了党内政 治生活的严肃性。
这一年多以来,我深切的感受到大家的责任心、事业心都很强,是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干事、特别能担当、特别能奉献的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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