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燃”工作电视讲话
【小 中 大】【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稿子铺 【加入会员】
县公安局副局长、县禁燃办副主任X就“禁燃”工作发表电视讲话时强调:一、继续落实城区禁燃,巩固良好局面。
禁燃区内各乡镇、办事处、街区及各单位,要以零燃放为目标,善始善终地抓好宣传教育工作,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教育和引导广大居民自觉遵守禁燃规定,自觉抵制、积极举报违禁行为。
要坚持街面和居民区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规燃放和非法储销烟花爆竹,坚决把禁燃行动进行到底。
二、农村地区严防严控,防事故保安全。
各乡镇、办事处要动员基层组织,号召和教育辖区群众认清烟花爆竹的危害,自觉摒弃恶俗陋习,尽量减少燃放、最好不燃放烟花爆竹。
特别是高火险地区和部位,要树立醒目标识,严厉禁止燃放。
送灯祭祖中必须燃放的,要坚持谁燃放谁清理,干净彻底清除火源,严防火灾事故。
家长要教育小孩远离烟花爆竹,严禁用烟花爆竹玩耍游戏,以免伤及自身,祸及他人。
三、严厉查禁孔明灯,切实维护公共安全。
随意燃放孔明灯,对航空、电力、建筑和森林安全的潜在威胁和现实危害巨大,在特殊地区和部位燃放孔明灯已为法律所明文禁止。
我县境内出现的孔明灯均属“三无”产品,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所有商家要对在售的孔明灯立即收捡入库,或者销毁处置,禁止售卖。
各派出所要加强街面和市场巡察,发现即予收缴,对不听劝阻的要依法处理,并追缴非法所得。
四、严格执法执纪,严肃查处违禁和失职行为。
县禁燃办、县公安局禁燃巡查队和各派出所,取消节日休假,加强巡查和禁燃执法,并严格执行“一案三查”制度。
凡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行为,要硬起手腕从严查处,对不听劝阻的一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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