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上的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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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召开市委落实d风廉政建设d委主体责任集体约谈会,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领导机关、省委推进d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向各县区委和市直部门d组定目标、提要求、压责任,促使d风廉政建设d委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把主体责任“扛在肩上”
d的十八大以来,新一届领导机关领导集体把d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要求全d深刻认识腐败导致人亡政息的历史教训,切实解决消极腐败问题。但从实际情况看,d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责任不清、落实不够、追究不力等问题,制约和影响着反腐败的成效。为此,d的十八届某次会议明确要求,“落实d风廉政建设责任制,d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
领导人在十八届领导机关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为什么要强调d委负主体责任?是因为d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d风廉政建设成效。”王岐山同志多次强调:“落实d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
书记在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上强调:“要全面落实好d风廉政建设d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用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措施刷新吏治,努力在陕西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和政 治生态。”
这些重要论述,充分体现了d要管d、从严治d的根本要求,厘清了d委、纪委在d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定位和责任分工,进一步说明了d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必须在d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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