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汛前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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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近年来极端天气常态化趋势日益明显,汛期区域性、阶段性的洪涝干旱灾害风险依然存在。汛前准备工作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于提升防汛减灾成效至关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为督促指导各地认真做好防汛减灾各项准备工作,补短板、强弱项,夯实防灾基础,提升减灾成效,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开展某年汛前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单字替换)(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防汛减灾决策部署,对各地各有关部门防汛减灾汛前准备进行检查。通过汛前检查,推动落实各级(单字替换)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单位)主体责任,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早将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各地(中间的意思,一个名称替换)和省、市相关部署落实、防汛减灾责任体系、机制体制建立完善、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情况,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水毁修复等风险管控情况,预警预报、抢险救援等应急处置准备情况,水库水电站、水闸、山洪灾害危险区、在建涉水工程、江心岛、危旧房屋、施工营地、道路桥梁、沿江危化品企业、旅游景区、网红戏水点、学校医院、水上船只、转移(名称替换)点等防汛重点部位措施落实情况,宣传培训、训练演练、方案预案、物资队伍、经费保障等应急准备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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