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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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某发〔2024〕20号)、生态环境局在污染源日常环境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细则(试行)特制订此抽查计划。
一、“一单两库”建立。
2024年生态环境局×分局建立分级负责的检查对象名录库、抽查人员库,并实行动态更新。
分局负责本行政区污染源(包括排污单位和建设项目)“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随机抽查作为选取日常监督检查对象的主要方式。
2024年抽查人员库人员共计8人。
某年执法检查企业名录库企业数共计158家,其中重点企业40家(包含州重点企业名单17家),一般企业118家。
二、抽查时间。
2024年4月-2024年12月。
三、抽查流程.(一)抽查方式和抽查比例。
根据本行政区环境执法人员数量、行政区面积、污染源数量、污染源环境守法状态、环境质量和群众投诉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不得低于本方案规定的最低比例),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确定被抽查单位名单和随机匹配执法任务的环境执法人员,对其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特殊监管对象、每季度重点排污单位随机企业检查名单的抽取,要采用“某省移动执法系统”的方式抽取,对一般监管对象的抽取采用摇号软件的方式随机抽查(对每季度重点排污单位、一般监管对象的抽取按环境监察人员在编在岗人员数比例抽取)。
最低抽查比例为:1.特殊监管对象抽查比例: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法规记录、环境风险等级高、存在环境违法问题和环境管理问题等情况的污染源,需将此类污染源单独列出,每季度至少按照50%的比例进行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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