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节端午节廉洁过节的提醒通知
发布时间: 2024年04月30日 作者原创/佚名 【小 中 大】【收藏】
“五一”、端午两节将至,为深入落实领导机关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守职责定位,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
节日期间是纠治“四风”的关键节点。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以节点为“考点”、积量变为质变,以全党集中性纪律教育为契机,将纪律教育寓于日常监督管理中,严格落实领导机关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一体推进正风肃纪反腐。
各级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坚决扛起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带头严守纪律规矩。
要认真组织学习近期全县公开通报的违反领导机关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典型案例,督促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引领带动广大党员干部远离“节日病”,推动形成廉洁过节的良好风尚。
二、严明纪律要求,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落实领导机关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时刻树牢规矩意识,严守纪法红线。
严禁借礼尚往来之名搞利益勾兑、请托办事等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行为;严禁公款吃喝、超标准接待、无公函接待、违规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违规借用占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车辆外出旅游和探亲访友;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或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福利、奖金、实物;严禁公款旅游或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酒驾醉驾,参与黄赌毒、封建迷信等违纪违法活动;严禁在节假日期间工作打折扣、搞变通,特别是在民生保障、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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