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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发言

在检察院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研讨会上的交流发言

以稿换稿】【收藏】  作者: 佚名  来源: 作者原创  阅读 次 【    】【加入会员

2024年1月召开的全国检察长会议指出:“民事检察要下大气力提升自身能力水平,解决不专、不会等问题,加大监督力度,实现有效监督。
       ”什么才是有效监督?我认为,至少可从以下四个方面衡量:一是监督数量,有一定规模。
       没有一定数量,质量也没有基础,有效监督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二是监督质量,要实现精准监督,法院采纳改变比例高。
       三是监督深度,要突出深层次、实质性问题的监督,做到“抓铁有痕”“入木三分”,彰显监督的力度和价值。
       四是监督效果,一方面,通过检察监督,让人民群众可感受、能感受、感受到公平正义,让监督对象有触动、受警醒;另一方面,注重从个案监督向类案监督再向系统治理、社会治理深化拓展延伸,使监督更有影响、有口碑、有地位。
       下面,围绕中心组研讨交流主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我谈几点体会。
       一、在发展方向上进一步强化政 治引领、服务大局。
       一是提高站位、转变观念,强化政 治自觉。
       深刻领悟党和人民赋予检察机关更重责任,从政 治高度认识和处理民事检察业务问题,在民事检察履职中不断厚植党执政的政 治基础。
       谋划工作应跳出业务看业务、跳出检察看检察,坚持用政 治视角、政 治思维、政 治效果审视、推动工作,准确把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名称替换)重大决策部署背后的战略和政 治考量,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老百姓司法需求出发,自觉做到从政 治上着眼、从法治上着力,把政 治引领办案工作、党建融入业务做得更实。
       监督办案,不能只看表面、就案办案,要精准把握案件背后的政 治因素、社会背景、风险隐患,严格落实“三个善于”办案要 ……

【文章共2975字,精选参考范文,仅供学习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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