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建设的脉络
发布时间: 2016年11月28日 学习时报(微信studytimes)/周淑真 【小 中 大】【收藏】
党内法规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重要载体。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取得了一系列新的成果。
一是确定党内法规建设的目标。
党的十八大以来,领导机关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党的文件进行全面地筛选清理,在规范党自身的组织工作、党的活动、党员行为的1178件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经过清理宣布失效的369件,废止的322件,这两者一共占58.7%,继续有效的487件,其中42件需根据形势的变化进行修订。
因此,2013年5月,领导机关制定了《(英文简写CPC)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对党内法规制定的原则、方向、程序作出规定,提出了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推进,确保到建党一百周年时全面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
二是通过修订已有的党内法规制定新的党内法规。
在历史与现实构成的坐标中,我们党不断与时俱进,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和现实形势,把党的建设探索实践过程中的成功经验上升为党内法规,形成全党的意志。
比如2015年8月颁布的《(英文简写CPC)巡视工作条例》,就是在总结和提炼党的十八大以来巡视工作的经验和规律的基础上修改制定的。
在廉洁从政方面,1997年制定的《(英文简写CPC)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从8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52个“不准”,但这些“不准”大多是刑法规定的,党纪和国法没有很好分开。
《(英文简写CPC)廉洁自律准则》化繁为简、突出重点、针对实际,成为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廉洁自律规范。
另外,《条例》,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刚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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