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移应了解和注意的几个事项
【以稿换稿】 作者: 佚名 来源: 互联网络 阅读 次 【小 中 大】【收藏】
一、关于党员组织关系转移的问题
1、一个原则:就是所有毕业生党员在办理毕业离校手续时一定要将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出学院(已办理暂缓就业协议的同学除外)。
组织关系转移的原则:三个字:“跟人走”。即已找到就业单位的同学一定要将自己的党组织关系转到自己的工作单位,组织关系一定要跟着自己走,这样便于参加党组织活动,也便于党组织管理。
2、组织关系怎么转?有两类情况:
一是工作单位有党组织的,组织关系转到所在单位党组织。
二是工作单位没有党组织的,或暂时没有找到工作单位的,则要将党组织关系转到本人户籍地(即父母所在地)党组织(户籍所在地党组织一定要接收)。
3、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怎么办理组织关系?
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在暂缓就业期间保留在我院,即仍留在你原所在系(院)党组织。暂缓就业的党员在毕业离校时要做的是:
第一,应持暂缓就业协议来院党委组织部备案,并留下联系方式;
第二,要去原所在系(院)党总支,留下一份暂缓就业协议和联系方式,以便党组织联系和管理。
二、需要注意的几个事项:
1、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身份的证明,要妥善保管,不能丢失。如意外丢失,则要立即到开出介绍信的党组织说明情况,视情况再作处理。
2、党员拿到由我院党委组织部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后(有注明“有效期”),要及时到所去的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绝不能拿在手里、揣在口袋里变成“口袋党员”。一旦过了有效期,这张组织关系介绍信就失效作废了,你再拿出来也没用了,你这个党员就自动消失了。
特别提醒大家的是:如果在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的有效期内你所去的单位变了,一定要立即持原介绍信到我院党委组织部重新开具去新单位党组织的介绍信。但必须在原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方可办理。超过有效期,我们不再受理,责任自负。
3、特别提醒毕业生预备党员注意:你们还在预备期,还有个转正的问题,更要尽快尽早地将自己的组织关系介绍信交给新的党组织,让这个党组织知道你的身份,注意考察你。同时本人也要积极参加党组织的活动,多去露露脸,让新党组织的党员同志认识你。待预备期满时,及时交上转正申请及思想汇报,便于该党组织讨论你的转正问题。
4、特别提醒暂缓就业的预备党员注意:你们尽管已毕业离开学院,但你们的党组织关系仍在学院。因此一定要经常保持与你原所在系党总支副书记、辅导员和支部书记等人的联系,主动汇报自己的情况,自觉交纳费和书面思想汇报,接到通知要及时回系(院)参加党组织活动,预备期满时及时递交书面转正申请和一年预备期的思想汇报,并且一定要亲自回来参加自己预备期满的转正支部讨论大会,党组织方可讨论审批你的转正问题。凡因本人原因,如:不与党组织联系,从不来院参加党组织活动,不交纳党费,不写思想汇报,不回来参加自己的转正讨论大会,等等,使党组织无法按时、正常讨论转正的,党组织可作出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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