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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团知识

组织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以稿换稿】  作者: 佚名   来源: 互联网络   阅读 次 【    】【收藏

86.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方式有哪些?

87.什么时间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88.如何处理党内外群众反映的问题?

89.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应注意哪些问题?

90.对发展对象采取个别访谈和座谈会的形式听取意见后,为什么还要进行公示?

91.在公示过程中,对诬陷、借机打击报复公示对象的行为怎么处理?

92.对群众超过公示期限反映的问题怎么处理?

86.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方式有哪些?

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通常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个别访谈。即分别找有关人员进行个别了解,听取对发展对象的意见。个别访谈,群众一般没有顾虑,愿意讲真话,效果较好。

(2)召开座谈会。即找若干群众集体座谈对发展对象的意见。以座谈会的形式听取意见,可以对某些问题展开讨论,加深了解,有利于统一认识。但个别人员可能会产生思想顾虑,会上不愿发表不同意见。

(3)进行公示。这是近几年基层党组织创造的—种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好形式。即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现任职务、主要经历、申请入党时间、支委会意见等)通过张榜、公告等多种形式在发展对象的单位和工作场所等处公布,或以会议的形式向党内外群众宣布。进行公示,透明度高,征求意见的范围广。

87.什么时间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一般情况下,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但从实际工作中看,不少基层党组织还根据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方式的不同,确定不同的时间。以个别访谈和座谈会形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般放在报上级党组织预审前进行。公示一般也应放在报上级党组织预审前,也可以放在上级党组织预审后、支部大会讨论前两周左右进行。公示的期限,一般不少于一周。

88.如何处理党内外群众反映的问题?

对党内外群众反映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和调查核实,并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1)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如查无实据或与事实不符,不影响其入党。

(2)如反映的问题较严重,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或有一定问题,尚不具备党员条件,应暂缓发展。

(3)如反映的问题较严重,且情况属实,应不予发展。

89.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应注意哪些问题?

(1)召开群众座谈会要讲究效果,每次人数不宜过多,注意不要将不同观点的人放在一起座谈,也不要将党员和非党群众放在一起座谈。否则,将会影响不同意见的发表,致使座谈会可能流于形式。

(2)进行公示时,党组织应为群众反映情况提供便利,比如设置意见箱,提供反映电话等,并要设法消除群众的思想顾虑,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漏提意见人的有关情况。

(3)要防止因公示而忽视以座谈会、个别访谈的形式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和政治审查的倾向。

(4)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后,对暂缓发展和不予发展的对象,党组织应做好思想工作。

90.对发展对象采取个别访谈和座谈会的形式听取意见后,为什么还要进行公示?

对发展对象采取个别访谈和座谈会的形式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这是获得发展对象有关情况的重要渠道。但听取意见的面还是有限的,群众当中的有些意见,特别是个别人知晓的一些重要问题,往往难以听到。通过公示,可以更广泛地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以防止或减少发展党员工作上的失误,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

91.在公示过程中,对诬陷、借机打击报复公示对象的行为怎么处理?

在公示过程中,对诬陷、借机打击报复公示对象的行为,经调查核实后,视情节可给予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92.对群众超过公示期限反映的问题怎么处理?

对群众超过公示期限反映的问题,党组织也不要置之不理,应区分情况作出处理:如尚未召开支部大会讨论表决,要暂缓召开,待调查核实后再作决定;如支部大会已讨论通过,应经调查核实后,再决定报上级党委审批;如上级党委已审批,要将调查核实的结果作为对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的依据,问题严重的应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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