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孝宗 朱佑樘 (弘治 1488-1505)
【繁体中文】 作者:佚名 发布:2014年09月12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明孝宗(1470~1505)
中国明代皇帝。即朱祐樘。明宪宗第三子。1487~1505年在位。年号弘治。即位后努力扭转宪宗时朝政腐败状况,驱逐奸佞,逮捕侍郎李孜省、太监梁芳,罢免外戚及党羽。裁汰传奉官,罢免右通政任杰、侍郎蒯钢等千余人,论罪戍斥。革除法王、佛子、国师、真人封号。处死妖僧继晓。任用贤能,提拔徐溥、刘健、李东阳、谢迁等名臣参与机密事务。提倡直言进谏,多次修省,求直言,并令讲官进讲直言勿讳。注意节俭,减免供用物料,节省各种费用。孝宗勤于政事,多次减免灾区粮赋。禁止廷臣请托公事,禁宗室、勋戚霸占土地,侵夺民利。重视司法,令天下诸司审录重囚,慎重处理刑 事案 件。
弘治十三年(1500)定《问刑条例》。十五年,《大明会典》成。执政期间,社会矛盾有所缓和,统治阶级内部亦较稳定,外患平定,史称弘治中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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