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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古历史

女娲、伏羲:女娲造人与母系社会

繁体中文】  作者:佚名   发布:2013年12月19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女娲造人的神话,反映出早期人类社会的生活状况。众所周知,人类历史上存在母系氏族社会时期,当时妇女在生产和生活中居于重要地位,子女只认得自己的母亲,不认得自己的父亲。女娲造人的神话不正含有母系社会的影子吗?

女娲造人的神话,并非空穴来风的纯粹杜撰,而正是早期血缘时代之母系社会中女性占据人口生产主导地位的反映。

对于女性而言,男性在一开始处于劣势。

男性对于自己在人口生产中作用的认识,来得太晚。

但是,父系社会的确立,主要并不是因为男性终于认识了自己在人口生产中不可或缺的地位;而是因为当物资生产(包括生活资料的生产和生产工具的生产)取代人口生产而逐渐占据主导地位的历史过程中,男性比之女性,具有特殊的有利条件。

在血缘时代之母系社会的公社生活中,土地、房屋、森林、水源等生活、生产资料实行公有制,食品、衣服和其它生活必需品实行公有、分配制。

而在此同时,外出作战、渔猎、放牧的男性,则率先开始了诸如弓箭、鱼叉、抛石索、独木舟等武器以及小型劳动工具的私有化进程,并在以物易物的交换过程中,开始了对牲畜等生活资料的私人占有。

女性在这个过程中,有点太大公无私。

男性在私有制建立初期所具有的历史有利条件,以及男性在物资生产过程中所具有的天生体能优势,使得男性很快成为新的社会主角。

人类历史之父系社会取代母系社会的进程,乃是以人口生产为其主导的血缘社会向以物资生产为其主导的物缘社会的转变。

此一转变一旦完成,社会的主要意识形态,便不再是血缘情结,而转变成为物缘情结以至金钱情结。

物缘关系即物质的依赖关系,成为此时人类社会群体的主要人际关系。

物缘关系即物质的依赖关系,成为此时人类社会结构的主要功能要素。

在此“物缘时代之父系社会”中,即使是“血缘关系”,也逐渐由女性为中心转变成为以男性为中心。

出土的文物说明,在突出女性性征的女神塑像之后,世界各地都开始制造突出男性性征的男神塑像。

女性生殖器崇拜向男性生殖器崇拜的转变,以及产翁制(一种在孩子出生之后,立即让母亲离开,而让父亲上床怀抱婴儿,卧床坐月子的风俗)的发生,都说明:在物缘时代,女性不仅没有掌握物质生产的控制权利,而且也失去了人口生产的主导地位。

女性因之而由女神沦落为女奴,甚至沦落为神女即妓女。

黄帝曾向之问道的素女一类人物,成为男性发泄性欲的工具。

所有这些女性性地位的低落,其实不过是一种非本质的表象。

就其实质而言,女性性地位的低落,主要是因为她们没有掌握物资生产过程中的物资所有权、生产控制权以及产品分配权。

即使是在物缘社会之中,一旦女性由于某种历史的机缘掌握了这些权利,她们的性奴役状态就会顷刻瓦解,她们的性关系地位就会随之提高。

武则天的故事,可以使我们对此产生深刻的印象。

近代一些妇女解放运动的先驱,之所以把目光注视着妇女经济地位的提高和改善,正是基于对此实质的深切认识。

以此视角观察,所谓女权主义,仍未超出物缘时代的局限。

正如女人不会永远保守女神的地位一样,女人也不会永远甘心女奴或神女的地位。

随着信缘时代(有人称之为信息时代)的到来,女性真正开始成为女人。

在这个全新的信缘时代,男性、女性已经无须白白耗费精力再去争执人口生产的牛耳。

男女两性在物资生产过程中由于自然造物而形成的体能差异,也已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而变得无足轻重。

当今时代,信息生产占据主导地位。

在此领域之中,就其自然本性而言的男性、女性,都不再具有天生的优势。

在超越两性差别之信息生产过程中,男性和女性开始分有真正平等竞争的机会。

尽管由于历史的原因,这种真正平等竞争的机会,尚未完全由男女两性均分。

不仅如此,超越两性差别之资讯的优势,正在成为拥有生活资料和生产工具、控制物资生产和商品分配的重要条件。

在这个以信缘关系即信息的依赖关系为人类社会群体主要人际关系、人类社会结构主要功能要素的全新的信缘时代,女性和男性的畸形发展(诸如神女和面首、吃青春饭之类)正在逐渐失去实际的意义;从而,女性和男性的本真状态才有可能真正得以展示和显现。

正是在这个基础之上,男女两性才有可能形成真正和谐的互补关系。

人类历史发展过程中,人口生产、物资生产、信息生产这三种社会生产,不断地变换着主导与被控的地位;随着三种社会生产之主导与被控地位的变换,女性社会地位,也在不断地变换。

女性因此,由血缘时代之女神,到物缘时代之女奴,再到信缘时代之真正的女人,逐渐完成了自己的历史生成。女神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再复返;女奴的时代,正在一去不再复返; 女人的时代,业已揭开历史帷幕。

这将是真正女人诞生的时代。

女娲的地位 女娲的地位时有变化,有时在三皇之上,有时在三皇之内,有时在三皇之下。据说原因有三:一、神话传说中女娲化生万物,地位非常高,在三皇之上;二、传说中伏羲、女娲既为兄妹又为夫妻,均为一家人,列入三皇时有时两个人都选中,有时只选一人作为代表,具在三皇之中;三、尚书(伪尚书)在经书中的显赫地位使得它所宣传的伏羲、神农、黄帝三皇观点为大多数人认可,而且女娲所在的是母系社会,之后是父系社会,以男为尊,所以在三皇之下。

【来源:作者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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