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求才三令》谈到曹操的用人
【繁体中文】 作者:佚名 发布:2014年06月25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与曹操《自明本志今》相辅而行的还有操的《求才三令》。第一次《唯才是举》命令颁布的时间,比《自明本志令》还早十个月左右。《三国志》卷1《武帝纪》载建安十五年(210年)春操下今曰:
自古受命及中兴之君,易尝不得贤人君子与之共治天下者乎?及其得贤也,曾不出阎巷,岂幸相遇哉?上之人不求之耳。今天下尚未定,此特求贤之急时也。“孟公绰为赵、魏老则优,不可以为膝、薛大夫”。若必廉士而后可用,则齐桓其何以霸世!今天下得无有被褐怀玉而钓于渭滨者乎?又得无盗嫂受金而未遇无知者乎?二三子其佐我明扬仄陋,唯才是举,吾得而用之。
第二次《求才令》颁布于建安十九年(214年)曹操平定关中、杀伏皇后之后一两个月:
夫有行之士未必能进取,进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陈平岂笃行,苏秦岂守信邪?而陈平定汉业,苏秦济弱燕。由此观之,士有偏短,庸可废乎!有司明恩此义,则士无遗滞,官无废业矣。
第三次《求才令》颁布于建安二十二年(217年)八月。那时三国分立的形势已确立,曹操已于前一年由魏公进爵为魏王。令文曰:
昔伊挚、傅说出于贱人,管仲,桓公贼也,皆用之以兴。萧何、曹参,县吏也,韩信、陈平负汗辱之名,有见笑之耻,卒能成就王业,声著千载。吴起贪将,杀妻自信,散金求官,母死不归,然在魏,秦人不敢东向;在楚,则三晋不敢南谋。今天下得无有至德之人,放在民间,及果勇不顾,临敌力战:若文俗之吏,高才异质,或堪为将守;负汗辱之名,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其各举所知,勿有所疑。
以上三个《求才今》所以颁布的目的究竟是为了什么?历来说法不一。一些人认为曹操所以下此三令,乃是为了打击自东汉以来专门拿封建道德相标榜的名士世族,所以用人只重才而不重德。我们且列举一些史料看看曹操用人是否就不注重个人的道德呢?据《后汉书》卷81《独行传》:
王烈……以义行称……曹操闻烈高名,遣征不至。
《三国志》卷16《郑恽传》:
郑恽……高祖父众,众父兴,皆为名儒……太祖闻其笃行,召为掾。
可见曹操用人不但重视德行,就是对于一般舆论也相当重视;而且曹操用人还有重德胜于重才的事例。如《三国志》卷12《崔琰传》:
琰尝荐巨鹿杨训,虽才好不足,而清贞守道,太祖即礼辟之。
就是曹操给群下的教令中,也有更多强调德行的,如操为丞相后,曾给典管选举的东曹掾崔琰下教说:
君有伯夷之风,史鱼之直,贪夫慕名而清,壮士尚称而厉,斯可以率时者已。
可证曹操用人决不是只重才不重德,不能因有《求才三令》就片面地认为操代表寒门地主打击世族地主。实际上,作为名士世族的表率人物荀彧,也是“取士不以一揆,戯志才、郭嘉等有负俗之讥,杜畿、简傲少文,皆以智策举之。”操在《庚申令》中说:“治平尚德行,有事赏功能”。可见曹操认为重德与重才须因时而异。当打天下时,为了减轻反对力量,壮大自己阵营,对于才智之士,需要努力罗致,所谓“文武并用,英雄毕力”。曹操之所以能获得世族地主与庶族地主的共同支持,而扫灭群雄,其原因亦即在此。
我们如果要真正了解《求才三令》的用意,不能只从文句中去找,更需结合操的政治要求来探索。操的用人大致可分两个阶段,当创业之时,操为了扩充自己的力量,不能不想尽各种办法,通过各种渠道与手段,以招致各种类型的人才,故其用人有高出其他群雄之处。现举出下面事例:
(1)在某种情况下,能舍弃旧怨。例如操到南阳讨张绣,绣降而复叛,杀操一子一侄。但当绣再次投降时,操仍弃仇录用。又如官渡战前,陈琳为袁绍作檄辱骂操为“赘阉遗丑”。当时出身于阉宦之家,最为人所不齿,亦系操所最忌讳者。可是当袁氏败,操获琳,仍“爱其才而不咎”。
(2)在某种情况下,能用忠于故君、孝顺父母及对人崇尚信义之士。操南征荆州,刘琮迎降,琮将文聘耻于不能为故君刘表保全州境,不肯出降,直到操军渡过汉水,聘始往降,仍啼嘘流涕。操为之怆然,曰:“卿真忠臣也”。厚礼待之,授聘兵。操为兗州牧时,张邈叛操,劫持操部下毕谌之母弟妻子。操今谌去,谌顿首,示无二心。可是谌出,即叛操而去。后操虏谌,众人皆为谌惧。操曰:“夫人孝于其亲,岂不亦忠于君乎?吾所求也”。仍以谌为鲁相。又如操在兗州,部将徐翕、毛晖叛操。及兗州定,翕、晖匿于臧霸所,操令刘备告霸斩送二人首。霸曰:“霸所以能自立者,以不为此也。霸受公生全之恩,不敢违命,然王霸之君,可以义告,愿将军为之辞”。备以霸言白操,操叹息,谓霸曰:“此古人之事,而君能行之,孤之愿也。”乃皆以翕、晖为郡守。
(3)不隐瞒臣僚的密谋奇策,在一定情况下不轻易杀害不易驾驭的雄才。赵翼在其所著《廿二史劄记》卷7《三国之主用人各不同》言:“荀彧、程昱为操划策,人所不知,操一一表明之,绝不攘为己有,此固已足令人心死;刘备为吕布所袭,奔于操。程昱以备有雄才,劝操图之,操曰:‘今收英雄时,杀一人而失天下之心,不可也。’”
(4)较能放手起用降将及出身低微的人。史言操“知人善察,难眩以伪,拔于禁、乐进于行阵之间;取张辽、徐晃于亡虏之内,皆佐命立功,列为名将;其余拔出细微,登为牧守者,不可胜数。是以创造大业,文武并施”。操部下的文臣武将,有不少是投降过来的。他们原来所投非主,操能重用之,他们自然感恩戴德,乐于为操效命。
(5)较能体谅部属的错误。操于官渡大败袁绍后,“收绍书中,得许下及军中人书,皆焚之,曰:‘当绍之强,孤犹不能自保,而况众人乎?’”操这种做法,显然是效法刘秀“令反侧子自安”的故智。因为任何仁君贤主不可能让所有部属在任何情况下都忠于自己。其中不少人是以安危祸福决定自己的动向的。只要在上者有作为,大多数人是愿意接受领导和做好工作的。然而非明智之主是不能做到这点的。这是操用人的可贵之处。
(6)较能鼓励臣下提反面意见。建安十一年(206年),操下令日:“治世御众……诫在面从,……吾充重任,每惧失中……自今以后,诸掾属别驾,常以月旦,各言其失”。操将北征三郡乌桓时,诸将皆言:“今深入征之,刘备必说刘表以袭许,万一为变,事不可悔”。及操胜利归来,对以上谏阻自己的诸将,不但不如训斥,反而给以厚赏,对他们说:“孤前行乘危以徼幸,虽得之,天所佐也。放不可以为常。诸君之谏,万安之计,是以相赏,后勿难言之”。操这样做,为的是让臣下知道,只要肯进谏,不管对不对,都应受到称许,以此鼓励臣下敢提反面意见。
(7)比较长于因才授职。战乱之初,各军阀多得不到充足的粮食。操用枣祇、韩浩等议,兴办屯田,军粮供应,得以部分解决。这事后面再说。在挑选州郡长官方面,操所任人,亦多称职。例如钟繇在关西,梁习在并州,苏则在金城,刘馥在扬州,杜畿在河东,郑浑在冯翊,均卓有建树。至于在军事方面,操之选将用人,尤为高明,留至下面谈做为军事家的曹操时,再行论及。
以上事例,说明曹操在收揽和使用人才方面,比较有度量和见识,证明他的成功并非侥幸。但是以上各种用人情况基本发生在操起兵讨伐 董卓至平定关中这一段时间内。从此以后,三国分立的局面确定下来,操再往外扩张,已不大可能。于是他便把注意力转移到内部,为建魏代汉做准备工作。与此相适应,操在用人和驾驭臣僚方面也采取了一些剪除异己的措施,前一阶段是操艰苦创业的时期,故他能做到“矫情任算,不念旧恶”。等到后一阶段三分局面确定之后,操便有计划地铲除其统治集团内部的可疑人物,操之杀荀彧、崔琰、杨修等人,就是以上做法的具体体现。前已论及,操之《自明本志令》是向臣僚暗示其不得不代汉的信息,以令臣僚起而采取某些倡议行动。操的《求才三令》,自然也不可能不为此政治目的服务。第二次《求才令》中之所谓“进取”,不能只看做是要为操开疆辟土。事实上,操在西方,自动放弃了汉中;在东方对吴作战,操也未动用过大规模的兵力去争城夺地。所以他所说的“进取”,到了后一阶段,也包含了代汉为魏的内容。操在第三次《求才令》中所说的“负汗辱之名、有见笑之行或不仁不孝”,无非是号召臣僚勿以舍弃衰汉为不忠不义及取讥惹辱之事。为此政治目的,操到后一阶段,不仅不“唯才是举”,而是要杀其臣僚中之有大才、大名望、大影响的人,上举杀荀彧、崔琰、杨修,亦有这方面的目的。荀彧才高望重,推荐的贤才、大臣多了,操把他视为心腹之患,不能不悄悄地把他置之于死地。崔琰、毛玠对操选拔人才的贡献也很大,而且他们用人主张德才兼备,不尚虚名,提倡廉节,都与操用人标准相近似。可是操为魏王以后,就以“莫须有”的罪名逼崔琰自杀了,把毛玠免了。杨修,是一个“颇有才策”、“为太祖所器重”的人。他曾为操“总知内外,事皆称意”。可是这样一个才能之士,到建安二十二年(217年),即下第三次《求才令》那年,也做了操的刀下之鬼。以上一些事实充分说明了在前一个阶段,曹操“奉天子以号令天下,方招怀英雄,以明大信”。故虽枭雄如刘备而不如害。至后一阶段,操为其嗣子代汉做准备,需芟除异己,所以连杨修这样才华外露的文人也被杀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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