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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历史

公元858年日僧圆珍回国

繁体中文】  作者:佚名   发布:2014年08月05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大中七年(853),日僧圆珍等人乘唐朝商人良晖的船入唐学法,途经温州、台州,后到达福州,在福州(今属福建)跟从中天竺沙门曼素悉怛罗学习悉昙章。第二年,到越州(今浙江绍兴)开元寺学习天台教。大中九年(855),到长安福寿寺,拜青龙寺法全为师,学习密宗。他利用几年时间,拜各派宗僧为师,广泛涉猎佛教各宗派经典要义。大中十二年(858),圆珍带着经论佛典等441部共1000卷、直言道具16种及各种碑铭文等,搭乘唐朝商人李延孝的船回国。回国后,圆珍将他求得的经法编了5种目录:《开元寺示得经疏证目录》、《青龙寺求法目录》、《福州温州台州求得经律论疏证外书等目录》、《日本比丘圆珍入唐求法目录》、《智征大师请来目录》,都流传于世,为中日文化交流作出卓越贡献。
  
  《理伤续继方》奠基骨伤学
  《理伤续继方》是唐代蔺道人所著的骨伤科专著。蔺道人(约790~850)是长安出家人。会昌五年(845),唐武宗诏令佛道僧尼26万余人还俗从事农业生产后,他隐居在江西宜春钟村,将所写的《理伤续继方》传给瞽叟后又隐居他处,被人传为仙者,所以《理伤续继方》也有《仙授理伤续继秘方》之称。该书是我国现存最早的骨伤科专著,对前人的成就和他本人的经验作了较全面的总结,强调骨折的整复、固定、活动及内外用药的治疗原则,记载了骨折脱位的多种整复方法、全身麻醉药方和内服外用的治疗方剂,是中国骨伤科学的奠基之作,对后世骨伤科学的发展产生了巨大影响,至今仍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作用。《理伤续继方》由“医治整理补接次第口诀”、“方论”、“又治伤损方论”三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有条文43段,全书载方名46首,共用药物160多种。
  
  诗人刘禹锡论天
  中唐时期,刘禹锡作《天论》,阐发其对“天”的认识,意在对柳宗元的《天说》作进一步的补充说明。刘禹锡是唐代对于唯物主义学说作出比较重要贡献的思想家。他最杰出的思想贡献在于他独创了“天与人交相胜,还相用”的学说,刘禹锡所作《天论》上、中、下3篇补充柳宗元《天说》中提出“天人各不相预”的学说,并作进一步发展。首先,他区别了“天”与“人”,他认为“天”即自然,不论天的日月星“三光”,还是人的头目耳鼻和其内脏器官的根本,都是客观的物质存在,认为“自然说”是对的。其次,他独创“天与人交相胜,还相用”学说。在他以前的唯物主义者多强调自然规律的普遍性和绝对性,而忽略抹煞社会生活的特殊性和人的自觉能动性,以致陷入宿命论或偶然论。他认为天、人各有自己的特殊规律,自然界万物循以强胜弱的法则,而人类社会则以“是非”观念作为维护社会秩序的准则。“天”与“人”互相制约,互相消长,交互争胜。其三,刘禹锡认为在社会关系上只要做到“法大行”,就能达到“人胜天”。刘禹锡虽以封建的“是非”观作为封建宗法为社会秩序准则,然而他的“天与人交相胜”的不说,已初步提示客观世界与人的既对立又联系的辩证关系,这一进步观点,在中国古代思想史上是很有价值的。
  
  刘禹锡
  刘禹锡(772~842),中国唐代思想家、文学家,字梦得,洛阳人。祖上是匈奴人,北魏时改称汉姓,居住洛阳。自称汉中山靖王刘胜的后代。唐贞元间进士。曾任京兆府渭南县主薄、监察御史等职。后因参与王叔文革新集团,失败被贬为朗州司马、后迁边州刺史,晚年任太子宾客,加检校礼部尚书,世称刘宾客。他工于诗,生前与白居易齐名,人称“刘白”,名篇佳句流传者不下百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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