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伟人俊杰

曾巩简介

繁体中文】  作者:佚名   发布:2005年08月12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曾巩(1019—1083)字子固,南丰(今属江西)人。北宋文学家,“唐宋八大家”之一。宋嘉佑二年(1057年)登进士第,儿童时代的曾巩,就与兄长曾晔一道,勤学苦读,白幼就表现出良好的天赋。其弟曾肇在《亡兄行状》中称其“生而警敏,不类童子”,而且记忆力超群,“读书数万言,脱口辄诵”。嘉佑二年(1057年),39岁的他才考取了进士,被任命为太平州司法参军,踏上了仕途。翌年,奉召回京,编校史馆书籍,迁馆阁校勘、集贤校理。熙宁二年(1069年)先后在齐、襄、洪、福、明、亳等州任知州,颇有政声。元丰三年(1080年),徙知沧州,过京师,神宗召见时,他提出节约为理财之要,颇得神宗赏识,留三班院供事。元丰四年,神宗以其精于史学,委任史馆修撰,编纂五朝史纲,未成。元丰五年,拜中书舍人。次年卒于江宁府。理宗时追谥“文定”。曾巩在政治舞台上的表现并不算是很出色,他的更大贡献在于学术思想和文学事业上。
    曾巩的思想属儒学体系,他赞同孔孟的哲学观点,强调“仁”和“致诚”,认为只要按照“中庸之道”虚心自省、正诚修身就能认识世界和主宰世界。在政治上他反对兼并政策,主张发展农业和广开言路。他在任地方官时,总是以“仁”为怀,“除其奸强,而振其弛坏;去其疾苦,而抚其善良”(《齐州杂诗序》)。由于他思想有一定局限性,因此,对王安石变法有些不同看法。他认为法愈密,则弊愈多。但是曾巩也不主张死守成法,他对在位者的因循苟且表示不满,提出“法者,所以适变也,不必尽同;道者,所以立本也,不可不一”(《战国策目录序》)的观点。主张在不失先王意旨的前提下,对法制作必要的改革。在行动上,他能够维护新法,在齐州为官时,能力行保甲之法,使州人安居乐业。曾巩的散文创作成就很高,是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的积极参加者。他师承司马迁、韩愈和欧阳修,主张“文以明道”,把欧阳修的“事信、言文”观点推广到史传文学和碑铭文字上。他在《南齐书目录序》中说:“古之所谓良史者,其明必足以周万事之理,其道必足以适天下之用,其智必足以通难显之情,然后其任可得而称也。”他强调只有“蓄道德能文章者”,才足以发难显之情,写“明道”之文。他的散文大都是“明道”之作,文风以“古雅、平正、冲和”见称。《宋史》本传说他“立言于欧阳修、王安石间,纡徐而不烦,简奥而不晦,卓然自成一家”。他的议论性散文,剖析微言,阐明疑义,卓然自立,分析辨难,不露锋芒。《唐论》就是其中的代表作,援古事以证辩,论得失而重理,语言婉曲流畅,节奏舒缓不迫,可与欧阳修的《朋党论》媲美。他的记叙性散文,记事翔实而有情致,论理切题而又生动。著名的《墨池记》和《越州赵公救灾记》熔记事、议论、抒情于一炉,深刻有力,通情达理。他的书、序和铭也是很好的散文。《寄欧阳舍人书》和《上福州执政书》历来被誉为书简范文。叙事委婉深沉,语言简洁凝练,结构十分严谨。《战国策目录序》论辩人理,气势磅礴,极为时人所推崇。当西昆体盛行时,他和欧阳修等人的散文,一揖雕琢堆砌之风,专趋平易自然。王安石曾赞叹说:“曾子文章世稀有,水之江汉星之斗。”(《赠曾子固》)。苏轼也说:“醉翁门下士,杂从难为贤;曾子独超轶,孤芳陋群妍”。曾巩也擅长写诗,有400余首传世。其诗或雄浑瑰伟,或委婉超逸,无不含义深刻,妙趣横生。《迫租》描绘了“今岁九夏旱,赤日万里灼”,“计虽卖强壮,势不旭弱”的惨状,发出“暴吏体宜除,浮费义可削”的呼声,与王安石的《兼并》诗有异曲同工之妙。绝句《西楼》、《城南》,清新隽永,具有王安石晚年诗作的风致。他的咏物诗多数富有新意,如《咏柳》诗:“乱条犹未变初黄,倚得东风势便狂。解把飞花蒙日月,不知天地有清霜。”以柳树隐喻奸臣和邪恶势力,形象逼真,寓意深刻,别开生面。曾巩的诗作,格调超逸,字句清新,但有些也存在宋诗言文言理的通病,又为其文名所掩,故不甚为人们所注意。曾巩一生整理古籍、编校史书,也很有成就。《战国策》、《说苑》、《列女传》、《李太白集》和《陈书》等都曾经过他的校勘。《战国策》和《说苑》两书,多亏他访求采录,才免于散失。他每校一书,必撰序文,借以“辨章学术,考镜源流”。曾巩好藏书,珍藏古籍达20000多册;收集篆刻500卷,名为《金石录》。曾巩治学严谨,每力学以求之,深思以索之,使知其要,识其微,故能“上下驰骋,愈出而愈工”。其弟曾肇,说他的文章“一落纸,为人传去,不旬月而周天下,学士大夫手抄口诵,惟恐得之晚也”(曾肇《亡兄行状》,见《元丰类稿》卷末)。曾巩培养了一批名儒,陈师道、王无咎、曾肇和曾布受业于他。《宋元学案》云:“陈无己(师道)好学苦志.以文谒曾子固,子固为点去百十字,文约而义意加备,无己大服。”曾巩的文章对后世的影响也很大。南宋朱熹“爱其词严而理正,居尝诵习”。明代唐宋派散文家王慎中、唐顺之、茅坤、归有光,清代的桐城派方苞、刘大槐、姚鼐和钱鲁斯等人都把他的文章奉为圭臬。《明史•王慎中传》载:“慎中为文,初主秦汉,谓东京之下无可取,已司欧、曾作文之法,乃尽焚旧作,一意师仿,尤得力于曾巩;顺之初不服,久亦变而从之。”曾巩一生著述丰富,有《元丰类稿》50卷、《续元丰类稿》40卷、《外集》10卷流行于世。另外,他还著有《卫道录》、《大学稽中传》、《礼经类编》、《杂职》、《宋朝政要策》、《诗经教考》等等。宋朝南渡后,《续稿》、《外集》散佚不传,今仅存《元丰类稿》50卷。又世传《隆平集》30卷旧题曾巩撰,前人考订系出于伪托。
    曾巩(1019-1083),字子固,建昌军南丰(今属江西)人。后居临川(今江西抚州西)。自称'家世为儒“①曾祖历官水部员外郎,祖父为尚书户部郎中,父为太常博士。《宋史》称曾巩年幼'警敏“,'读书数百言,脱口成诵“②。'十二岁能文,语已惊人“③。但据他自称幼时从先生受书,'方乐与家人童子嬉戏“,到十六七岁时,'窥六经之言,与古今文章有过人者“,始知爱好,并努力学习④。到二十岁后,'欧阳修见其文奇之“⑤大约就在这时,他曾给欧阳修写信,并'献杂文时务策两编“。信里他一面称赞欧阳修的道德文章,一面表白自己的为人志节:'巩自成童,闻执事之名,及长,得执事之文章,口诵而心记之,观其根极理要,拨正邪僻,掎挈当世,张皇大中,其深淳温厚,与孟子韩吏部之书为相唱和,无半言片词舛驳于其间,真六经之羽翼,道义之师祖也。……又闻执事之行事,不顾流俗之态,卓然以体道扶教为己务。……信所谓能言之能行之,既有德而且有言也。韩退之没,观圣人之道者,固在执事之门矣。'曾巩当时少不更事,而能有这样的看法,很不简单,所言者虽有所未尽,但大体符合实际。又说:'巩性朴陋,无所能似,家世为儒,故不业他。自幼迨长,努力文字间,其心之所得,庶不凡近。……唯其寡与俗人合也,于公卿之门未尝有姓名,亦无达者之车回顾其疏贱。抱道而无所与论,心常愤愤悱悱,恨不得发也。今者乃敢因简墨布腹心于执事,苟得望执事之门而入,则圣人之堂奥室家,巩自知亦可以少分万一于其间也。'这段话是表述自己的为人的。与俗不合,抱道自守,心志如此,确不凡近。欧阳修对于这样的人物自是重视的。因此,曾巩上书之后,曾经得到欧阳修接见。据曾巩《上欧阳学士第二书》讲,欧阳修见到他之后,曾对他说:'过吾门者百千人,独于得生为喜。'而且当曾巩向欧阳修告别之时,欧阳修还写了《送曾巩秀才序》,其文云:'广文曾生来自南丰,入太学,与其诸生群进于有司,有司敛群才、操尺度,概以一法,考其不中者而弃之。……然曾生不非同进,不罪有司,告予以归,思广其学而坚其守,予初骇其文,又壮其志,……曾生橐其文数十万言来京师,京师之人无求曾生者,然曾生亦不以干也。予岂敢求生,而生辱以顾予,是京师之人既不求之,而有司又失之,而独余得也。于其行也,遂见于文,使知生者,可以吊有司,而贺余之独得也。'此序作于庆历二年(1042),这时曾巩虽见弃于有司,却得到了欧阳修的赏识。}
    在这期间,曾巩也结识了王安石,还曾向欧阳修推荐。他在《再与欧阳舍人书》中说:'巩顷尝以王安石之文进左右而以书论之,其略曰:巩之友有王安石者,文甚古,行称其文。虽已得科名,然居今知安石者尚少也。彼诚自重,不愿知于人,然如此人古今不常有。如今时所急,虽无常人千万,不害也。顾如安石,此不可失也。'这是追述前此一封信中的话,可见曾巩对王安石曾经非常器重。在这封信里,他不仅推荐王安石,还曾提到王回、王向,一并向欧阳修推荐。
    后来,在《与王介甫第一书》里曾巩又说:'巩至金陵,自宣化渡江来滁上,见欧阳先生,住且二十日,……欧公悉见足下之文,爱叹诵写,不胜其勤。间以王回、王向文示之,亦以书来言:此人文字可惊,世所无有。……欧公甚欲一见足下。能作一来计否?'由此看来,在这期间曾巩同欧阳修已有相当亲密的交往。
    曾巩是在嘉佑二年(1057)欧阳修知贡举时考中进士的。在这之前,他不但认识了欧阳修这样的前辈,结交了王安石这样的朋友,而且已经同当代其他几个重要人物如杜衍、范仲淹等都有书信来往,投献文章,议论时政,陈述自己为人处世的态度。不过,曾巩所写的这些书信,不同于寻常的'干谒“,不是请求荐引。例如,他在《上杜相公书》中说:'今也过阁下之门,又当阁下释衮冕而归,非干名蹈利者所趋走之日,故敢道其所以然,而并书杂文一编,以为进拜之资。蒙赐之一览焉,则其愿得矣。'这封信大概就写于庆历五年(1045)杜衍、范仲淹等被黜离职之后。曾巩于此时写信并投献文章,正好说明他的为人和政治态度,政治上同杜衍、范仲淹一致,绝不趋炎附势。    
    曾巩既中进士,便被调任为太平州(今安徽当涂)司法参军,又召编校史馆书籍,迁馆阁校勘,集贤校理,为实录检讨官。在这期间,曾巩对于历代图书作了很多整理工作。对于历代图书聚散以及学术源流多所论述,写过一些叙录,如《新序目录序》、《列女传目录序》、《战国策目录序》等,还有《梁书》、《陈书》、《南齐书》等,也都写有“叙录”。
    曾巩虽推崇欧阳修,但他的学术观点和欧阳修亦有所不同。例如,他在《筠州学记》中说:'周衰,先王之迹熄。至汉,六艺出于秦火之余,士学于百家之后,言道德者矜高远而遗世用,语政理者务卑近而非师古。刑名兵家之术,则狃于暴诈,惟知经者为善矣,又争为章句训诂之学,以其私见妄(一本下有'臆'字),穿凿为说,故先王之道不明而学者靡然溺于所习。当是时能明先王之道者扬雄氏而已。'他对扬雄如此称赞,这看法与韩愈比较相近,与欧阳修则颇相反。
    此外,曾巩还有《答王深甫论扬雄书》,对于扬雄屈事王莽以及作《剧秦美新》,都有所辩解,并引王安石的看法,以为'雄之仕合于孔子无不可之义“,而且认为'世传其投阁者妄'云云。曾巩对扬雄的看法,涉及政治和学术两个方面。扬雄的政治态度和学术成就,对曾巩都有影响。    
    曾巩离开馆阁,又作了十几年的地方官吏。最初是通判越州(今浙江绍兴一带),其后又知齐州(今山东济南一带),徙襄州、洪州,知福州。史称曾巩在这几州都有政绩,主要在'荒政'和'平盗'两个方面,而后者并非真是政绩。    
    曾巩移徙洪州时,曾有《移守江西先寄潘延之节推》诗,诗云:'忆昔江西别子时,我初折腰五斗粟。南北相望十八年,俯仰飞光如转烛。'他这时似乎已有倦于转徙的感叹。此后便多次表示为了养亲而不愿远仕。
    在赴福州之前,曾巩有《辞直龙图阁知福州状》。到福州后又有《福州上执政书》,书中说:'转走五郡,盖十年矣,未尝敢有半言片辞求去邦域之任而冀背朝廷之义。此巩之所以自处,窃计已在听察之日久矣。今辄以其区区之腹心,敢布于下执事者,诚以巩年六十,母年八十有八,老母寓食京师,而巩守闽越,仲弟守南越,二越者,天下之远处也,于著令:有一人仕于此二郡者,同居之亲当远仕者,皆得不行。……'据此,他请求'或暂还之阙下,或处以闲曹,或引之近畿,属以一郡,使得谐其就养之心,慰其高年之母。“此书之外,曾巩还有《福州奏乞在京主判闲慢曹局或近京一便郡状》,也是请求朝廷照顾养亲的。大概正是因为他一再申请,朝廷曾一度下令,'召判太常寺“;可是当他离职上路以后,又有诏改知明州。为此,曾巩又有《移明州乞至京迎侍赴任状》,希望朝廷允许他'暂至京师迎侍母赴任“。但未能如愿,所以后来移知亳州,又继续申请。他在《移知亳州乞至京迎侍赴任状》中说:'臣昨任福州,已系远地,迎侍不得,即今老母多病,见在京师,人子之谊,晨昏之恋,固难苟止。二者于臣之分,实为迫切。……只乞对移陈蔡一郡,许臣暂至京师,迎侍老母赴任。……今臣幸蒙恩诏移守亳州,如臣所请。况亳州去京不远,欲乞许臣暂至京师,迎侍老母赴任。“元丰三年(1080),曾巩又徙知沧州,有《沧州乞朝见状》,说:'窃念臣远离班列十有二年,伏遇陛下神圣文武,当天受命,……而臣曾未得须臾之间进望清光,窃不自揆,愿奉德音,犬马之情,固非一日之积。今将至京师,他望圣慈,许臣朝见。'于是神宗召见了曾巩。召见之后,他曾请求登对,有《乞登对状》,说自己被召见时,'不敢率然以对“,可是'退而伏念“,还是希望'上殿敷奏“,以便'披腹心“,'当天心“。此后曾巩便被留在京师,'勾当三班院“。    
    元丰四年(1081),有诏书说:'曾巩史学见称士类,宜典五朝史事。'于是便'以为史馆修撰,管勾编修院,判太常寺兼礼仪事“。史称'近世修国史,必众选文学之士,以大臣监总,未有以五朝大典独付一人者“,于是曾巩入朝辞谢说:'此大事,非臣所敢当。'并有《申中书乞不看详会要状》,表示谦让。
   
    元丰五年(1082)四月,擢拜中书舍人。这时曾巩又有《辞中书舍人状》,述说自己'齿发已衰,心志昏塞“,希望另选贤能。还有《授中书舍人举刘攽自代状》,表示谦退。但这年九月,曾巩即遭母丧,因而罢职。
    元丰六年(1083)四月,曾巩卒于江宁府(今江苏南京一带),终年65岁。著作有《元丰类稿》等。
    综观曾巩一生,历任州郡官吏十几年,在京师作官的时间不多。从他的一些政论文章看,如《唐论》、《书魏郑公传后》、《熙宁转对疏》、《自福州召判太常寺上殿札子》、《移沧州过阙上殿札子》等,并没有突出的政治见解。其主要观点是泛称三代之制,称赞后周和唐初的贞观之治,而对于宋代的政治却没有多少条陈和建议,与范、欧诸公不同。他在《移沧州过阙上殿札子》中对于宋朝的现状还是相当称赞的。他说:
    盖远莫懿于三代,近莫盛于汉唐,然或四三年,或一二世,而天下之变不可胜道也。岂有若今五世六圣、百有二十余年,自通邑大都,至于荒陬海聚,无变容动色之虑萌于其心,无援桴击柝之戒接于耳目。臣故曰:生民以来未有如大宋之隆也。
    又说:
    今陛下履祖宗之基,广太平之祚,而世世治安,三代所不及,则宋兴以来,全盛之时,实在今日。由此可见,曾巩对于当时的政治不仅没有任何不满,而且推崇备至,当然也就不曾提出改革的意见。
    在这以前,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参知政事,推行新法,当时曾巩出守越州,其后转徙六郡,在外十二年。对于熙宁新法,也没有发表过具体意见。只是在《过介甫归偶成》诗中说过:'心交谓无嫌,忠告期有补,直道讵非难,尽言竟多迕。知者尚复然,悠悠谁可语。'观此,则两人过去言谈之间,可能有过意见分歧。还有,其《与介甫第二书》也说:'比辱书,以谓时时小有案举,而谤议已纷然矣。足下无怪其如此也。'又说:'谤怒之来,诚有以召之,故曰:足下无怪其如此也。虽然,致此者岂有他哉?思之不审而已矣。'由此看来,在政治上二人是有分歧的。
    总的看来,曾巩一生,政治表现不甚突出。《宋史》本传说'吕公著尝告神宗以巩为人行义不如政事,政事不如文章“。这话可能有些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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