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加的生平简介及作品风格
【繁体中文】 作者:文秘 发布:2006年01月16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世界各地的人都问我:“你的秘密配方是什么?”我只有大笑,我没有任何配方。我就是我自己。
艺术殿堂的门外汉
“艺术对维加(Weegee)来说不是问题,他从不费心去想它。因为他对绘画、雕刻、艺术史或摄影史都知道得很少。在他拍摄的主题中,从来就不见象征意义。拍照对他来说,只是博取生计的方法,他所要的仅是做为维加的自由:有.点名气,有几个钱(可也不要太多)和女人——这是他欲望的三个顶点。他全获得了,同时也赢得艺术家的声誉。而这种声誉是他最不在乎的。”这是评论家亚仑•塔尔梅(AlleneTalmey)对一位相当特殊的摄影家,所做的描写。
的确,在知识范畴、在兴趣所在上,维加完全是一位艺术殿堂的门外汉,在某种程度来说,他永远是大城市中的乡巴佬。连初中都没毕业的他,一辈子都在拍凶杀案,几乎等于刑事警察局的现场记录员。而他在意的是:自己的照片都是独家新闻,每张照片都能卖到五块钱美金,好吃上一顿大餐。成得了或成不了“摄影家”根本是无所谓的事。然而,这位奇特人物,在他有生之年的六十九个寒暑中,终于由极度贫困的生活,步入富裕之途。他的工作,甚至使他挤身于好莱坞的社交圈,而成为一位名流。他的凶杀案照片,也被肯定为摄影艺术的精湛之作。生前他已赢得名声,死后的地位也一天比一天重要。他的早年作品,现在又被重新以豪华的型式出版。讨论他的人也日有所增。
五十年代电影的典型人物
在美国,维加的脸孔是妇孺皆知的。因为他在五十年代的好莱坞影片中,经常露面。一身垮兮兮的西装,戴着帽子,满脸肥肉,嘴里咬着半截香烟,专门演无业游民、拳赛经纪人或他自己——街头摄影师。他的造型已成为日后类似角色的象征。这位长相十分特别的喜剧人物,不只是在戏中才做如此打扮,他的本人就是这副德性,这些电影都是用他那有趣的造型来撰写脚本中的人物,或发展出来的。包括大导演史丹利•库贝利克(Stanleykubrick)的奇爱博士(Dr.strangelove)一片中,彼得•谢勒(PeterSellers)饰演的角色,都是以维加为蓝本的。维加的本名是尤瑟•费宁(UsherFelling),于一八九九年六月十二日,出生于奥地利的Zloczew城,十岁时随母亲和三个兄弟到纽约和父亲相聚。他的父亲早些时日在新大陆赚取路费,好接家人过来。在日tis岛上,一个移民官员把维加的绕口名字尤瑟改成亚瑟(Arthur)。从此维加的名字看起来就比较像洋小子了。这家新来的移民,定居在纽约东城的贫民区,过着比老鼠稍为好一点的生活。没有英文底子的亚瑟•费宁被送到小学念书,八年之后他就因为家里极需他赚钱来补助家计,而永远离开学校。以后的几年中,亚瑟•费宁做过杂耍戏院的糖果小贩、街头摄影师,替骑在小马上的小孩拍照,并做染色或在自助餐厅洗碟子。十八岁之后,他就完全离开家庭,而不再与亲人联络,故意与自己的背景切根断脉。连后来他的自传《维加写的维加》(WeegeebyWeegee)也很少提到双亲,提到三个兄弟时,也只称他们为“三等客仓的同伴”而已。
暗房里的员应盘
快二十四岁时,亚瑟•费宁厌倦了贫穷奔波的日子,在《顶好新闻照片)(AcmeNewsPictures)——后来在《合众国际社》(U.P.I)当暗房技术员,一待就是十二年。本来,他是有机会很快的迁升为摄影师的,但由于他拒绝遵守“顶好”规定,摄影师出任务时必须穿白衬衫打领带,而一直被困在暗房里。除非在三更半夜时有紧急任务,如火灾之类的,才会轮到他出勤。就这样维加磨练出他极佳的放大技巧,也养成日后只有在晚上才拍照的习惯。这时的他在闲暇时,也在纽约第三街的一家戏院,为默片拉小提琴做音乐伴奏。穷苦出身的他,一直想多赚点钱。他偶尔拍到的火灾照片,也卖给领好”,因为他是暗房技术员,拍照就算外快。之后他一直把拍照视为赚外快的心情,一张相片坚持五元美金,在他的自传里,维加把自己的作品称为“牡顿大餐”。三十四岁,他离开“顶好”暗房一周五十美元的工作,而成为自由摄影师,通常他会在早上五点出门,开着装有全部装备(包括所有相机、镜头、闪光灯、打字机)的车子四处逛。车上装有双向警察无线电呼叫器——这是第一位被允许装设这种通讯设备的老百姓。他甚至在Spring街的警察总部设有非正式的办公室。于“失踪人口部门”落脚,在那儿打电话、写帐单、会客。经常,亚瑟•费宁与警察们分别出发,但是自然而然的同到案发现场。一些不明究理的警员,很是奇怪他为什么会这么利害,是不是有个灵应盘(Ollija)。就这样亚瑟•费宁干脆用灵应盘的音取了维加的笔名(Weeg。e和Ouija的发音完全相同)。
城市的夜巡者“灵应盘”从事自由摄影的头十年中,替数不清的地区性报纸,和所有著名的全国性大报提供照片。也替《时尚》、《生活》、《观察》(Look)等大刊物做专题报导。他的作品几乎全在夜间完成,因此经常被拿来和布拉塞(Brassal)相提并论。一九七六年十月号的《艺术评论》(ARTFORUM)的《夜之光》(NightLight)就是一篇专门讨论维加和布拉塞风格异同的文章。这两位大师,在同一年出生,都以笔名从事创作,对都市夜生活情有独钟,并以夜间摄影而奠定不朽地位。不同的是布拉塞一直采用自然光源,而维加清一色用闪光灯照明。布拉塞的摄影有很深的文学、绘画涵养,文化气息浓厚,而维加对碎发的人生悲剧特别感兴趣,是一种以新闻价值为出发点的视觉捕捉。就题材而言,很可能都成为“昨天的新闻是最没价值”的档案,然而维加却将之化为一帧帧永垂不朽的人性见证卡。就闪光灯的使用方法而言,维加毫无疑问是使这个最尴尬的人工光源,变成不可或缺的作品风格,做得最成功的一位摄影家。闪光灯在他手中,不只是将主题人物打亮而已,而是一种划破黑暗的利刃。原本,被黑暗吞噬的人、事、物都在刹那间被暴露出来。在少数白天所拍摄的照片中,他仍然使用闪光灯,使照片的人物有一种从生活中被挖掘出来的意味。这正是维加作品给人最大的感受。他打开城市的外衣,让每个人赤裸裸的由生活中走出来。布拉塞去年七月十二日在巴黎去世,而维加早在十七年前(1968)就过世了。其实布拉塞的创作生涯比维加结束的早,五十四岁以后就完全停止拍照,而维加则是一直抱着他笨重的四乘五相机,直到瞑目为止。布拉塞的第一本书《夜之巴黎》一出来立刻奠定了地位,而维加则没那么幸运,并不是每一位编辑都愿意出五块钱买他的作品,维加最有名的一张照片《批评》就被拒绝过。因为编辑认为维加的新闻感不够,因为他们不拍火灾,而拍消防员,不拍枪手们,而拍他们的尸体,不拍即将倒塌的建筑物,而拍无家可归的人,……。不过,当他的第一本书《赤裸的城市》(NakedCity1945)一出版,维加就在摄影史上记下新的一页,他也被好莱坞的制作家看上,用《赤裸的城市》为名拍成一部电影。并且开始从事为期四年的演员生涯。维加的脸孔也从此成了美国下阶层的一种代表。
赤裸的城市•赤裸的人性
一九五二年,五十三岁的维加从好莱坞回到纽约,开始从事一系列的公众人物讽刺报导。他把相机由凶杀案现场转向社会名流们的聚会。维加一生拍过五千个以上谋杀案,什么不幸事件都没有错过,同样他在社会名流的身上也看到不幸的阴影。在虚假的荣华富贵外衣下,每人都是那么孤寂。维加同样的用闪光灯把他们的外衣剥掉,让每一个人赤裸裸的由酒会中暴露出来。著名的摄影评论权威,苏珊•宋塔(AusanSontag)对维加的作品有这样的看法:“维加的照片是对真实事物有帮助的地图。”他所以这么锐利而没有任何障碍的观察和表现力,与自身的特质且价有相当大的关系。没受过正统训练的他,几乎没有任何包袱,艺术殿堂门外汉的他,看到的事没有假象,只有如此的事和这样的人。他对当时情况的所有象征意义毫无觉察,只在意是不是抢拍到了。因此作品就流露出自自在在的情绪。照片中的人物是开开怀怀的表露出忧苦或野蛮,是人性最赤裸的展现。维加完全不在意自己的东西是否会流传下来,每张照片卖掉五块钱之后就打算扔到字纸篓的。然而,功成名就却不放过他。一九五九年他还被苏俄政府邀请前往作摄影顾问,在各学校演讲并巡回展览,他也被列为摄影史上的五十个里程碑之一。打了半辈子光棍之后,维加碰到了一位贤慧的女人。四十七岁那年,一位女社会工作者成玛•维克斯(WilmaWilcox)成为他的经纪人和同居者。维克斯把他那无业游民似的生活整个调整过来,并使维加的事业蒸蒸日上。维加死后能留下来五千张底片和一万五千张照片,全要感谢这位女士,要不然全进了字纸篓。幸运的“灵应盘”、大城市的乡巴佬、艺术殿堂的门外汉、好莱坞的演员、你也是摄影史上的一座里程碑,只有你能划破黑夜,让一切赤裸裸的呈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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