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遵宪简介
【繁体中文】 作者:佚名 发布:2006年02月02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黄遵宪(1848年4月27日-1905年3月28日),广东省梅州人,字公度,别号人境庐主人,清末杰出的爱国诗人、外交家。
1848年4月27日生于广东梅州(梅县),他的一生可分为四个阶段:即读书应试阶段(1863~1876);出使阶段(1877~1894);参加变法阶段(1895~1898);乡居阶段(1899~1905)。1876年中举人。1877年随驻日大使何如璋出使日本,撰写《日本国志》(1887年成书),全书共四十卷,五十余万字,详细论述日本变革的经过及其得失,借以提出中国改革的主张。驻日期间,针对日本于1875年派兵占领琉球,建议对日本采取强硬的政策和立场。1882年,调任驻美国旧金山总领事。适逢美国议院制订了《限制华工条例》15条,旧金山侨民深受其害,多名侨民被当地政府以“不卫生”为借口而被捕入狱。经过黄遵宪的努力,被拘捕的华侨被全部释放,争得了总领事给华工签发执照的权利。1890年,以分省补用道任驻英国二等参赞,1891年任驻新加坡总领事,从事改善侨胞待遇、保护侨胞财产的工作,发展华侨教育,取得一定成效。
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期间,黄遵宪被召回国,任江宁洋务局总办。1895年参与上海强学会、与梁启超、谭嗣同等人创办《时务报》,任湖南长宝盐法道,后署理湖南按察使。戊戌变法期间辅佐湖南巡抚陈宝箴大力推行变革,倡立的湖南保卫局,将近代警政引入中国。1898年8月,任出使日本大臣。戊戌变法失败后,被清政府列为“从严惩办”的维新乱党,由于外国驻华公使等干预,清政府允许黄遵宪辞职还乡。黄遵宪回乡后仍热心推进立宪、革命等工作,并潜心新体诗创作,被誉为“诗界革命巨子”。同时,他热心家乡教育事业,创立嘉应兴学会议所,自任会长,积极兴办新学堂。1905年3月28日,病逝于嘉应,终年五十八岁。黄遵宪的著作生平自定的有《日本杂事诗》、《日本国志》、《人境庐诗草》等3种。
黄遵宪故居:人境庐,在故居旁不远是公度中学,也就是以他的号为名的中学,现在已改为黄遵宪纪念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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