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遵宪
【繁体中文】 作者:汤志钧 发布:2009年11月02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黄遵宪(1848—1905),广东嘉应州(今梅县)人。举人出身。曾任驻日公使馆参赞及驻旧金山、新加坡总领事。1895年加入上海强学会。次年参与创办《时务报》。1897年月署理湖南按察使,协助湖南巡抚陈宝箴推行新政,任《湘学报》督办。参与筹办湖南时务学堂、南学会,并聘梁启超主持时务学堂。与谭嗣同等主讲世界大势及政学原理,宣传变法救亡思想,探讨湖南新政事宜,主张实行地方自治。戊戌政变后,罢官回籍。善写诗,主张写诗“不名一格,不专一体”。“我手写我口”,对旧体诗进行改革。著有《人境访庐诗草》、《日本国志》、《日本杂事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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