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行吟—寻梦中原—元明清时期的郑州“救时宰相”高拱
【以稿换稿】【繁体】 作者: 佚名 来源: 网络整理 阅读 次 【小 中 大】【收藏】
高拱,字肃卿,号中玄,河南新郑人,生于公元1512年(明武宗正德七年),卒于公元1578年(神宗万历六年),是明代的政治家和哲学家。时人称他为“救时宰相”。他留下来的著作有《高文襄公 集》,其中《春秋正旨》、《问辨录》、《本语》是他哲学思想的代表作。
高拱于公元1541年(世宗嘉靖二十年)考中进土,公元1566年(嘉靖四十五年)以礼部尚书拜文渊阁大学土,人阁参与机务。他曾侍裕王朱载垕(即明穆宗)讲读九年,很得朱载垕的器重。嘉靖死后,朱载垕继皇帝位。公元1569年,高拱出任内阁首辅,兼吏部尚书。此时正是朱明王朝由盛到衰的转折时期,吏治腐败、财政空虚,农民起义和边疆少数民族的反抗时有发生。
高拱针对严峻的社会现实,力图改革弊政,主张处理行政事务要严谨务实、讲究实际效果,不能只图虚名。高拱认为,要实现社会稳定,就必需首先改革吏治,裁淘冗员,选拔贤能。在改革过程中,他选拔官吏,惟考政绩,不问出身。凡学有专长的人,即使有点毛病他都能仍予以重用。由此,在政府机构中提拔任用了一大批人才。隆庆、万历年间的名臣、名将,绝大部分是高拱所推荐、提拔、培养起来的,就连万历年间的名相张居正也不例外。
高拱尤其重视州县长官的选拔,他明确提出州县长官要年轻化。给吏部规定了一套较为严格的考核官吏、选用人才的制度与方法,并且用这种方法,裁淘了一批因循守旧的官员,提拔了一批精明强干的年轻官吏。他制定了明确的赏罚制度,主张凡是受责罚的官员,要告诉其受罚原因,使其本人和众人心服。为制止官场行贿受贿,他要求各级主管监察部门,进行认真查究。为避免本地人在本地任官的“易于生奸”弊病,规定官吏不得在家乡做官,要易地任职。高拱还非常重视高级军事将领的选拔培养,他主张军队中的高级将领与军事指挥机构中的高级官员,应该从下级军官中选拔,要把那些智勇兼备且又通晓军旅者提拔到领导岗位上来。
高拱一生办事认真,赏罚分明,对于各项改革措施都能身体力行,为各级政府官员树立了良好榜样,有力地促进了改革进展。经过几年努力,在巩固边防、整顿吏治、人才选拔、加强行政管理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效。后人对他评价颇高,称:“嘉、隆之际,相臣身任天下之重,行谊方刚,事业光显者,无如新郑高公。”在哲学思想上,高拱敢于标新立异,不以先儒的是非为是非,也不被先儒成说所束缚,敢于提出自己的见解。高拱还对朱熹、王守仁等宣扬的“三纲五常”、“去人欲,存天理”等封建道德思想提出了有力批判,在他那个时代,可谓鹤立鸡群。高拱很重视见闻之知,认为感觉、经验是人类认识事物的来源。他还特别强调学习的重要性,认为人们的知识都是通过不断学习而得来的,就连圣人也要学习。人们要认识客观世界,就必须不断学习,反复实践。只有不断学习,反复实践,才能加深认识,取得经验。认为只有亲身“实历”并留心观察,才能认识事物的本质,进而利用其规律,以解决政治上和学术上的实际问题。
作为一个封建时代内阁首辅,高拱能够突破正统儒学思想的束缚,不以先儒是非为是非,对纲常说教进行批判,并且在认知客观事物方面形成自己独到的见解,的确令人钦佩。而他所倡导的吏治改革特别是在用人机制方面的大胆实践,无疑对后世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
手机扫码后也可查看
用户评论
(以下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与本站立场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