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繁露义证-卷第五灭国上第七
【繁体中文】 作者:(春秋)左丘明 发布:2013年04月17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王者,民之所往。君者,不失其群者也。故能使万民往之,而得天下之群者,无敌於天下。弒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小国德薄,不朝聘大国,不与诸侯会聚,孤特不相守,独居不同群,遭难莫之救,所以亡也。非独公侯大人如此,生天地之间,根本微者,不可遭大风疾雨,立鑠消耗。卫侯朔固事齐襄,而天下患之,虞虢并力,晋献难之。晋赵盾,一夫之士也,无尺寸之土,一介之眾也。而灵公据霸主之余尊,而欲诛之,穷变极诈,诈尽力竭,祝大及身。推盾之心,载小国之位,孰能亡之哉?故伍子婿,一夫之士也,去楚干闔庐,遂得意於吴。所托者诚是,何可御邪?楚王髡托其国於子玉得臣,而天下畏之。虞公托其国於宫之奇,晋献患之。及髡杀得臣,天下轻之,虞公不用宫之奇,晋献亡之。存亡之端,不可不知也。诸侯见加以兵,逃遁奔走,到於灭亡而莫之救,平生之素行可见也。隐代桓立,所谓仅存耳,使无骇帅师灭极,内无諫臣,外无诸侯之救;载亦由是也,宋、蔡、卫国伐之,郑因勘和而取之。此无以异於遣重宝於道而莫之守,见者掇之也。邓、 失地而朝鲁桓,邓、彀 失地,不亦宜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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