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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类

左传-昭公十八年

繁体中文】  作者:(春秋)左丘明   发布:2013年04月19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经】
  十有八年春王三月,曹伯须卒。
  夏五月壬午,宋、卫、陈、郑灾。
  六月,邾人入鄅。
  秋,葬曹平公。
  冬,许迁于白羽。
  【传】
  十八年春王二月乙卯,周毛得杀毛伯过,而代之。长弘曰:「毛得必亡。是昆吾稔之日也,侈故之以。而毛得以济侈於王都,不亡,何待!」
  三月,曹平公卒。
  夏五月,火始昏见。丙子,风。梓慎曰:「是谓融风,火之始也。七日,其火作乎!」戊寅,风甚。壬午,大甚。宋、卫、陈、郑皆火。梓慎登大庭氏之库以望之,曰:「宋、卫、陈、郑也。」数日皆来告火。脾灶曰:「不用吾言,郑又将火。」郑人请用之,子產不可。子大叔曰:「宝,以保民也。若有火,国几亡。可以救亡,子何爱焉?」子產曰:「天道远,人道邇,非所及也,何以知之?灶焉知天道?是亦多言矣,岂不或信?」遂不与,亦不复火。
  郑之未灾也,里析告子產曰:「将有大祥,民震动,国几亡。吾身泯焉,弗良及也。国迁,其可乎?」子產曰:「虽可,吾不足以定迁矣。」及火,里析死矣,未葬,子產使舆三十人迁其柩。
  火作,子產辞晋公子、公孙于东门,使司寇出新客,禁旧客勿出於宫。使子宽、子上巡群屏摄,至于大宫。使公孙登徒大龟,使祝史徒主祏於周庙,告於先君。使府人、库人各儆其事。商成公儆司宫,出旧宫人,寘诸火所不及。司马、司寇列居火道,行火所焮。城下之人伍列登城。明日,使野司寇各保其徵,郊人助祝史,除於国北,禳火于玄冥、回禄,祈于四鄘。书焚室而宽其征,与之材。三日哭,国不市。使行人告於诸侯。宋、卫皆如是。陈不救火,许不弔灾,君子是以知陈、许之先亡也。
  六月,鄅人藉稻,邾人袭鄅。鄅人将闭门,邾人羊罗摄其首焉,遂入之,尽俘以归。鄅子曰:「余无归矣。」从帑於邾,邾庄公反鄅夫人,而舍其女。
  秋,葬曹平公。往者见周原伯鲁焉,与之语,不说学。归以语閔子马。閔子马曰:「周其乱乎?夫必多有是说,而后及其大人。大人患失而惑,又曰:『可以无学,无学不害。』不害而不学,则苟而可。於是乎下陵上替,能无乱乎?夫学,殖也,不学将落,原氏其亡乎?」
  七月,郑子產為火故,大為社,祓禳於四方,振除火灾,礼也。乃简兵大蒐,将為蒐除。子大叔之庙在道南,其寝在道北,其庭小,过期三日,使除徒陈於道南庙北,曰:「子產过女,而命速除,乃毁於而乡。」子產朝,过而怒之。除者南毁。子產及衝,使从者止之,曰:「毁於北方。」
  火之作也,子產授兵登陴。子大叔曰:「晋无乃讨乎?」子產曰:「吾闻之,小国忘守则危,况有灾乎?国之不可小,有备故也。」既,晋之边吏让郑曰:「郑国有灾,晋君、大夫不敢寧居,卜筮走望,不爱牲玉。郑之有灾,寡君之忧也。今执事撊然授兵登陴,将以谁罪?边人恐惧,不敢不告。」子產对曰:「若吾子之言,敝邑之灾,君之忧也。敝邑失政,天降之灾,又惧谗慝之间谋之,以啟贪人,荐為敝邑不利,以重君之忧。幸而不亡,犹可说也;不幸而亡,君虽忧之,亦无及也。郑有他竟,望走在晋。既事晋矣,其敢有二心?」
  楚左尹王子胜言於楚子曰:「许於郑,仇敌也,而居楚地,以不礼於郑。晋、郑方睦,郑若伐许,而晋助之,楚丧地矣。君盍迁许。许不专於楚,郑方有令政,许曰:『余旧国也。』郑曰:『余俘邑也。』叶在楚国,方城外之蔽也。土不可易,国不可小,许不可俘,讎不可啟,君其图之。」楚子说。冬,楚子使王子胜迁许於析,实白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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