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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类

左传-宣公十一年

繁体中文】  作者:(春秋)左丘明   发布:2013年04月19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经】
  十有一年春王正月。
  夏,楚子、陈侯、郑伯盟于辰陵。
  公孙归父会齐人伐莒。
  秋,晋侯会狄于欑函。
  冬十月,楚人杀陈夏徵舒。
  丁亥,楚子入陈。
  纳公孙寧、仪行父于陈。
  【传】
  十一年春,楚子伐郑,及櫟。子良曰:「晋、楚不务德而兵争,与其来者可也!晋、楚无信,我焉得有信?」乃从楚。夏,楚盟于辰陵,陈、郑服也。
  楚左尹子重侵宋,王待诸郔。
  令尹蒍艾猎城沂,使封人虑事,以授司徒,量功命日,分财用,平板榦,称畚筑,程土物,议远邇,略基趾,具餱粮,度有司。事三旬而成,不愆于素。
  晋郤成子求成于眾狄,眾狄疾赤狄之役,遂服于晋。秋,会于欑函,眾狄服也。是行也,诸大夫欲召狄。郤成子曰:「吾闻之,非德,莫如勤,非勤,何以求人?能勤,有继。其从之也。《诗》曰:『文王既勤止。』文王犹勤,况寡德乎?」
  冬,楚子為陈夏氏乱故,伐陈。谓陈人「无动,将讨於少西氏」。遂入陈,杀夏徵舒,轘诸栗门。因县陈。陈侯在晋。
  申叔时使於齐,反,复命而退。王使让之曰:「夏徵舒為不道,弒其君,寡人以诸侯讨而戮之,诸侯、县公皆庆寡人,女独不庆寡人,何故?」对曰:「犹可辞乎?」王曰:「可哉。」曰:「夏徵舒弒其君,其罪大矣,讨而戮之,君之义也。抑人亦有言曰:『牵牛以蹊人之田,而夺之牛。牵牛以蹊者,信有罪矣!而夺之牛,罚已重矣。』诸侯之从也,曰:『讨有罪也!』今县陈,贪其富也。以讨召诸侯,而以贪归之,无乃不可乎?」王曰:「善哉!吾未之闻也。反之可乎?」对曰:「吾儕小人所谓『取诸其怀而与之』也。」乃复封陈。乡取一人焉以归,谓之夏州。故书曰「楚子入陈,纳公孙寧、仪行父于陈」,书有礼也。
  厉之役,郑伯逃归,自是楚未得志焉。郑既受盟于辰陵,又徼事于晋。

【来源:作者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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