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桓公二年
【繁体中文】 作者:(春秋)左丘明 发布:2013年04月20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经】
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弒其君与夷及其大夫孔父。
滕子来朝。
三月,公会齐侯、陈侯、郑伯于稷,以成宋乱。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大庙。
秋七月,杞侯来朝。
蔡侯、郑伯会于邓。
九月,入杞。
公及戎盟于唐。
冬,公至自唐。
【传】
二年春,宋督攻孔氏,杀孔父而取其妻。公怒,督惧,遂弒殤公。
君子以督為有无君之心,而后动於恶,故先书弒其君。会于稷,以成宋乱,為赂故,立华氏也。
宋殤公立,十年十一战,民不堪命。孔父嘉為司马,督為大宰,故因民之不堪命,先宣言曰:「司马则然。」已杀孔父而弒殤公,召庄公于郑而立之,以亲郑。以郜大鼎赂公,齐、陈、郑皆有赂,故遂相宋公。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纳于大庙。非礼也。臧哀伯諫曰:「君人者,将昭德塞违,以临照百官,犹惧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孙。是以清庙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资食不凿,昭其俭也。袞、冕、黻、珽,带、裳、幅、舄,衡、紞、紘、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鞛,鞶、厉、游、缨,昭其数也。火、龙、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锡、鸞、和、铃,昭其声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夫德,俭而有度,登降有数。文、物以纪之,声、明以发之,以临照百官,百官於是乎戒惧,而不敢易纪律。今灭德立违,而寘其赂器於大庙,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诛焉?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宠赂章也。郜鼎在庙,章孰甚焉?武王克商,迁九鼎于雒邑,义士犹或非之,而况将昭违乱之赂器於大庙,其若之何?」公不听。周内史闻之,曰:「臧孙达其有后於鲁乎!君违,不忘諫之以德。」
秋七月,杞侯来朝,不敬,杞侯归,乃谋伐之。
蔡侯、郑伯会于邓,始惧楚也。
九月,入杞,讨不敬也。
公及戎盟于唐,修旧好也。
冬,公至自唐,告于庙也。凡公行,告于宗庙;反行,饮至、舍爵,策勋焉,礼也。特相会,往来称地,让事也。自参以上,则往称地,来称会,成事也。
初,晋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条之役生太子,命之曰仇。其弟以千亩之战生,命之曰成师。师服曰:「异哉,君之名子也!夫名以制义,义以出礼,礼以体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听,易则生乱。嘉藕曰妃,怨藕曰仇,古之命也。今君命大子曰仇,弟曰成师,始兆乱矣,兄其替乎?」
惠之二十四年,晋始乱,故封桓叔于曲沃,靖侯之孙峦宾傅之。师服曰:「吾闻国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覬覦。今晋,甸侯也,而建国,本既弱矣,其能久乎?」
惠之三十年,晋潘父弒昭侯而纳桓叔,不克。晋人立孝侯。
惠之四十五年,曲沃庄伯伐翼,弒孝侯。翼人立其弟鄂侯。鄂侯生哀侯。哀侯侵陘庭之田。陘庭南鄙啟曲沃伐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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