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隐公十一年
【繁体中文】 作者:(春秋)左丘明 发布:2013年04月20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经】
十有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
夏,公会郑伯于时来。
秋七月壬午,公及齐侯、郑伯入许。
冬十有一月壬辰,公薨。
【传】
十一年春,滕侯、薛侯来朝,争长。薛侯曰:「我先封。」滕侯曰:「我,周之卜正也。薛,庶姓也,我不可以后之。」
公使羽父请於薛侯曰:「君与滕君辱在寡人。周谚有之曰:『山有木,工则度之;宾有礼,主则择之。』周之宗盟,异姓為后。寡人若朝于薛,不敢与诸任齿。君若辱貺寡人,则愿以滕君為请。」
薛侯许之,乃长滕侯。
夏,公会郑伯于郲,谋伐许也。郑伯将伐许,五月甲辰,授兵于大宫。公孙閼与潁考叔争车,潁考叔挟輈以走,子都拔棘以逐之,及大逵,弗及,子都怒。
秋七月,公会齐侯、郑伯伐许。庚辰,傅于许,潁考叔取郑伯之旗蝥弧以先登。子都自下射之,颠。瑕叔盈又以蝥弧登,周麾而呼曰:「君登矣!」郑师毕登。壬午,遂入许。许庄公奔卫。
齐侯以许让公。公曰:「君谓许不共,故从君讨之。许既伏其罪矣,虽君有命,寡人弗敢与闻。」乃与郑人。
郑伯使许大夫百里奉许叔以居许东偏,曰:「天祸许国,鬼神实不逞于许君,而假手于我寡人。寡人唯是一二父兄不能共亿,其敢以许自為功乎?寡人有弟,不能和协,而使餬其口於四方,其况能久有许乎?吾子其奉许叔以抚柔此民也,吾将使获也佐吾子。若寡人得没于地,天其以礼悔祸于许?无寧兹许公复奉其社稷。唯我郑国之有请謁焉,如旧昬构,其能降以相从也。无滋他族实偪处此,以与我郑国争此土也。吾子孙其覆亡之不暇,而况能禋祀许乎?寡人之使吾子处此,不唯许国之為,亦聊以固吾幸也。」乃使公孙获处许西偏,曰:「凡而器用财贿,无寘於许。我死,乃亟去之。吾先君新邑於此,王室而既卑矣,周之子孙日失其序。夫许,大岳之胤也,天而既厌周德矣,吾其能与许争乎?」
君子谓:「郑庄公於是乎有礼。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许,无刑而伐之,服而舍之,度德而处之,量力而行之,相时而动,无累后人,可谓知礼矣。」
郑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鸡,以诅射潁考叔者。君子谓:「郑庄公失政刑矣。政以治民,刑以正邪,既无德政,又无威刑,是以及邪。邪而诅之,将何益矣!」
王取鄔、刘、蒍、邗之田于郑,而与郑人苏忿生之田:温、原、絺、樊、隰郕、欑茅、向、盟、州、陘、隤、怀。君子是以知桓王之失郑也。恕而行之,德之则也,礼之经也。己弗能有而以与人,人之不至,不亦宜乎?
郑、息有违言,息侯伐郑。郑伯与战于竟,息师大败而还。君子是以知息之将亡也。不度德,不量力,不亲亲,不徵辞,不察有罪,犯五不韙,而以伐人,其丧师也,不亦宜乎!
冬十月,郑伯以虢师伐宋。壬戌,大败宋师,以报其入郑也。宋不告命,故不书。凡诸侯有命,告则书,不然则否。师出臧否,亦如之。虽及灭国,灭不告败,胜不告克,不书于策。
羽父请杀桓公,将以求大宰。公曰:「為其少故也,吾将授之矣。使营菟裘,吾将老焉。」羽父惧,反譖公于桓公,而请弒之。公之為公子也,与郑人战于狐壤,止焉。郑人囚诸尹氏,赂尹氏,而祷於其主钟巫,遂与尹氏归,而立其主。十一月,公祭钟巫,齐于社圃,馆于寪氏。壬辰,羽父使贼弒公于寪氏,立桓公,而讨寪氏,有死者。不书葬,不成丧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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