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通通释-直书第二十四
【繁体中文】 作者:(唐)刘知几撰/(清)浦起龙释 发布:2013年05月01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夫人禀五常,士兼百行,邪正有别,曲直不同。若邪曲者,人之所贱,而小人之道也;正直者,人之所贵,而君子之德也。然世多趋邪而弃正,不践君子之迹,而行由小人者,何哉?语曰:"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故宁顺从以保吉,不违忤以受害也。况史之为务,申以劝诫,树之风声。其有贼臣逆子,淫君乱主,苟直书其事,不掩其瑕,则秽迹彰于一朝,恶名被于千载。言之若是,吁可畏乎!
夫为于可为之时则从,为于不可为之时则凶。如董狐之书法不隐,赵盾之为法受屈,彼我无忤,行之不疑,然后能成其良直,擅名今古。至若齐史之书崔弑,马迁之述非汉,韦昭仗正于吴朝,崔浩犯讳于魏国,或身膏斧钺,取笑当时;或书填坑窖,无闻后代。夫世事如此,而责史臣不能申其强项之风,励其匪躬之节,盖亦难矣。是以张俨发愤,私存《嘿记》之文;孙盛不平,窃撰辽东之本。以兹避祸,幸获两全。足以验世途之多隘,知实录之难遇耳。
然则历考前史,徵诸直词,虽古人糟粕,真伪相乱,而披沙拣金,有时获宝。案金行在历,史氏尤多。当宣、景开基之始,曹、马纷之际,或列营渭曲,见屈武侯,或发仗云台,取伤成济。陈寿、王隐咸杜口而无言,陆机、虞预各栖毫而靡述。至习鉴齿,乃申以死葛走达之说,抽戈犯跸之言。历代厚诬,一朝如雪。考斯人之书事,盖近古之遗直欤?次有宋孝王《风俗传》、王劭《齐志》,其叙述当时,亦务在审实。案于时河朔王公,箕裘未陨;邺城将相,薪构仍存。而二子书其所讳,曾无惮色。刚亦不吐,其斯人欤?
盖列士徇名,壮夫重气,宁为兰摧玉折,不作瓦砾长存。若南、重之仗气直书,不避强御;韦、崔之肆情奋笔,无所阿容。虽周身之防有所不足,而遗芳余烈,人到於今称之。与夫王沈《魏书》,假回邪以窃位,董统《燕史》,持诌媚以偷荣,贯三光而洞九泉,曾未足喻其高下也。
直如弦四句《乐府集》郭茂倩《注》云:《后汉书五行志》,顺帝之末京都童谣。
为于可为二句扬雄《解嘲》中语。
董狐《左》宣二:晋赵穿攻灵公于桃园,宣子未出山而复。太史书曰:"赵盾弑其君。"以示于朝。宣子曰:"呜呼!'我之怀矣,自贻伊',其我之谓矣!"孔子曰:"董狐,古之良史也,书法不隐。赵宣子,古之良大夫也,为法受恶。惜乎!越竟乃免。"
书崔弑《左》襄二十五:齐崔杼弑公以说于晋,太史书曰:"崔杼弑其君。"崔子杀之。其弟嗣书而死者二人。其弟又书,乃舍之。南史氏闻太史尽死,执简以往。闻既书矣,乃还。
述汉非《后汉蔡邕传》:王允曰:武帝不杀司马迁,使谤书流于后世。章怀《注》:凡史官记事,善恶必书。谓迁所著《史记》,但是汉家不善之事,皆为谤也,非独指武帝之身也。
韦昭仗正见《本纪》篇弘嗣《吴史》注。
崔浩犯讳《魏书》:崔浩字伯渊,清河人。博览经史,玄象阴阳百家之言无不关综。爵东郡公,拜太常卿。神二年,诏撰国书。《北史》本传:著作令史闵堪、标谄事浩,请立石铭,载国书以彰直笔。浩书国事,备而不典。而石铭显在衢路,北人忿毒,构浩于帝,帝怒诛浩。
张俨嘿记张俨见《载文》篇注。《隋经籍志》:《嘿记》三卷,吴大鸿胪张俨撰。
辽东本《晋书》:孙盛撰《晋阳秋》,词直而理正。醒温见之,谓盛子曰:枋头诚为失利,何至乃如尊君所说。此史行,关君门户事。诸子改之。盛写两定本寄于慕容。太元中,孝武博求异闻,始于辽东得之。以相考校,多有不同,书遂两行。
金行注见《断限》篇。
渭曲见屈《蜀志诸葛亮传》:亮据武功五丈原,与司马宣王对于渭南,其年卒于军。松之《注》:《汉晋春秋》曰:杨仪等整军而出,百姓奔告宣王,宣王追焉。姜维令仪反旗鸣鼓,若将向宣王者。宣王乃退,不敢逼。仪结阵而去。百姓为之谚曰:"死诸葛走生仲达。"
云台取伤《魏志高贵乡公纪注》云:《汉晋春秋》曰:帝召王经等谓曰:司马昭之心,路人所知也,当自出讨之。经曰:宿卫空阙,兵甲寡弱,祸殆不测。帝出怀中版令投地曰:行决矣。贾充逆战,帝自用剑。太子舍人成济曰:"事急矣,当云何?"充曰:"畜养汝等,正为今日。"济即前刺帝,刃出于背。又《魏氏春秋》曰:帝自将冗从仆射李昭等下陵云台,铠仗授兵出讨。又按:抽戈犯跸,亦见本注,乃干宝《晋纪》语,非出习书。
董统燕史《外篇正史》篇:后燕建兴元年,董统受诏,草创《后书》三十卷。按:是书《隋》、《唐》二志皆不载。缘其后范亨等合诸燕史并成一书,而董书遂逸也。范亨书,二志载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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