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会典卷之一百二
【繁体中文】 作者:(明)李东阳 发布:2016年05月31日 阅读: 次 【以稿换稿】
丧礼七
丧服
国初大明令、依古礼、父服斩衰、母齐衰。报服如之。庶母服緦。三殤降等。洪武七年始加折衷、著為孝慈录、父母俱斩衰。而减报服省殤礼定庶母服以杖期。又列图於律、至今遂為定制
斩衰三年
子為父母
庶子為所生母
子為继母
子為慈母 【 母卒、父命他妾养已者】
子為养母 【 谓自幼过房与人】
女在室為父母
女嫁反在室為父母 【 谓已嫁被出、而归在父母家者】
嫡孙為祖父母承重、及曾高祖父母承重者同 【 父故、嫡孙為祖承重服。若父祖俱亡、而子孙為曾高祖后者同】
為人后者為所后父母
為人后者為所后祖父母承重
為人后则妻从服
妇為舅姑 【 即公婆】
庶子之妻為夫之所生父母
妻妾為夫
齐衰杖期
嫡子眾子為庶母 【 谓父之妾】
嫡子眾子之妻為夫之庶母
為嫁母出母 【 即亲生母、因父卒改嫁、及父在被出者】
父卒、继母改嫁而已从之者
夫為妻
齐衰不杖期
父母為嫡长子及眾子
父母為女在室者 【 虽适人而无夫与子者亦同】
继母為长子及眾子
慈母為长子及眾子
孙為祖父母 【 女虽适人不降】
為伯叔父母 【 即伯伯姆姆叔叔婶婶】
妾為夫之长子、及眾子。為所生子
為兄弟
為兄弟之子、及兄弟之女在室者 【 即姪男及姪女】
為姑及姊妹在室者 【 虽适人而无夫与子者同】
妾為嫡妻
嫁母出母為其子
女在室、及虽适人而无夫与子者、為其兄弟及兄弟之子 【 姊妹及姪女在室者同】
继母改嫁為前夫之子从巳者
為继父同居两无大功之亲者 【 谓继父无子孙伯叔兄弟、巳身亦无伯叔兄弟之类】
妇人為夫亲兄弟之子
妇人為夫亲兄弟之女在室者
女出嫁為父母
妾為其父母
為人后者為其父母 【 即本生父母】
女适人為兄弟之為父后者
祖為嫡孙
父母為长子妇
齐衰五月
為曾祖父母 【 女虽适人不降】
齐衰三月
為高祖父母 【 女虽适人不降】
為继父先曾同居今不同居者
為继父虽同居而两有大功以上亲者
大功
為同堂兄弟、及姊妹在室者
為姑、及姊妹、及兄弟之女出嫁者
父母為眾子妇
為女之出嫁者
祖為眾孙 【 女在室同】
為兄弟之子之妇 【 即姪妇】
妇人為夫之祖父母 【 即夫之公婆】
妇人為夫之伯叔父母 【 即夫之伯伯姆姆叔叔婶婶】
妇人為夫之兄弟之子妇 【 即姪妇】
妇人為夫兄弟之女嫁人者
女出嫁為本宗伯叔父母 【 即伯伯姆姆叔叔婶婶】
女出嫁為本宗兄弟及兄弟之子
女出嫁為本宗姑姊妹、及兄弟之女在室者
為人后者為其兄弟、及姑姊妹在室者
夫為人后者其妻為夫本生父母
為兄弟之子為人后者
小功
為伯叔祖父母 【 谓祖之兄弟、即伯公伯婆叔公叔婆】
為同堂伯叔父母 【 谓父之伯叔兄弟】
為再从兄弟、及再从姊妹在室者 【 谓同□祖兄弟、即父伯叔兄弟之子女】
為同堂兄弟之子 【 即堂姪】
為从祖祖姑在室者 【 谓祖之亲姊妹、即姑婆】
為从祖姑在室者 【 即堂姑、是父之同堂伯叔姊妹】
為同堂兄弟之女在室者 【 即堂姪女】
為兄弟之妻
為人后者為其姑姊妹适人者
為嫡孙妇
為同堂姊妹之嫁者
為孙女适人者
為兄弟之孙、及兄弟之孙女在室者 【 即姪孙】
為外祖父母 【 即外公外婆】
為母之兄弟姊妹 【 即舅舅姨姨】
為同母异父之兄弟姊妹
為姊妹之子 【 即甥】
為夫之姑、及夫之姊妹 【 在室出嫁同】
為夫之兄弟、及夫兄弟之妻
為夫兄弟之孙、及夫兄弟之孙女在室者
為夫同堂兄弟之子、及夫同堂兄弟之女在室者
母出、為继母之父母兄弟姊妹
庶子為嫡母之父母兄弟姊妹 【 母死则不服】
緦麻
為族曾祖父母 【 谓曾祖之兄弟及妻、即太伯公伯婆叔公叔婆】
為族伯叔祖父母 【 谓祖之同堂兄弟及妻、即堂伯公伯婆叔公叔婆】
為族父母 【 谓父之再从兄弟同曾祖者、即族伯伯姆姆叔叔婶婶】
為族兄弟、及族姊妹在室者 【 谓三从兄弟姊妹同高祖者】
為族曾祖姑在室者 【 谓曾祖之姊妹、即太姑婆】
為族祖姑在室者 【 即祖之同堂姊妹、即堂姑婆】
為族姑在室者 【 谓父之再从姊妹、即族姑】
為兄弟之曾孙 【 女在室同、即曾姪孙】
為曾孙玄孙
為同堂兄弟之孙 【 女在室同、出嫁则无服】
為再从兄弟之子 【 女在室同、即同曾祖兄弟之子】
為从祖祖姑、及从祖姑、及从祖姊妹之出嫁者 【 从祖祖姑、谓祖之亲姊妹。从祖姑、父之同堂姊妹。从祖姊妹、已身再从姊妹】
為兄弟之孙女出嫁者
為同堂兄弟之女出嫁者 【 堂姪女】
為乳母
為舅之子
為姑之子
為两姨兄弟
為外孙 【 男女同】
為妻之父母 【 妻亡而别娶亦同。妻之亲母、虽嫁出犹服】
為婿
為兄弟孙之妇
為同堂兄弟子之妇
為同堂兄弟之妻
為外孙妇
為甥妇
妇人為夫之曾祖高祖父母
為夫之从祖祖父母 【 即夫之祖亲兄弟伯公伯婆叔公叔婆】
為夫之从祖父母 【 夫之堂伯叔】
為夫兄弟之曾孙
為夫之同堂兄弟
為夫同堂兄弟之孙 【 孙女同】
為夫再从兄弟之子
為夫兄弟孙之妇
為夫同堂兄弟子之妇
為夫同堂兄弟之妻
為夫同堂姊妹 【 在室出嫁同】
為夫之外祖父母
為夫之舅、及夫之姨
為夫之从祖祖姑、及从祖姑在室者 【 从祖祖姑、是夫之姑婆。从祖姑、是夫之堂姑】
女出嫁為本宗从祖祖父母 【 即伯公伯婆叔公叔婆】
女出嫁為本宗从祖父母 【 即堂伯堂叔】
女出嫁為本宗同堂兄弟之子女 【 即堂姪堂姪女】
女出嫁為本宗从祖祖姑、及从祖姑在室者 【 从祖祖姑、即姑婆。从祖姑、即堂姑】
女出嫁為本宗同堂姊妹之出嫁者
為人后者為本生外祖父母
【古礼有三殤、年十九至十六為长殤、十五至十二為中殤、十一至八岁為下殤、长殤中殤降正服一等、下殤降长殤中殤一等、即生三岁至七岁者、為无服之殤。其已娶已嫁、则服之如成人。具载大明令。今省】
丧服总图
用至麤麻布為之不缝下边 斩衰 【 三年】
用稍麤麻布為之缝下边 齐衰三年 齐衰杖期 【 即一年】 齐衰不杖期 【亦一年】
齐衰五月 齐衰三月
用麤熟布為之 大功 【 九月】
用稍麤熟布為之 小功 【 五月】
用稍细熟布為之 緦麻 【 三月】
本宗九族五服正服之图
凡嫡孙父卒為祖父母承重、服斩衰三年。若為曾高祖父母承重服亦同。祖在為祖母止服杖期
凡男為人后者為本生亲属孝服皆降一等。惟本生父母降服不杖期。父母报服同
族兄弟 【 緦麻】 族兄弟妻 【 无服】 【 谓主从兄弟即同高祖兄弟】
族伯叔父母 【 緦麻】 【 谓祖之再从兄弟及妻即父同曾祖兄弟】 再从兄弟 【 小功】 再从兄弟妻 【 无服】 【谓父伯叔兄弟之子即同曾祖兄弟】 再从姪 【 緦麻】 再从姪妇 【 无服】 【 谓再从兄弟之子即同曾祖兄弟之子】
族伯叔祖父母 【 緦麻】 【 谓祖之同堂兄弟及妻即公之伯叔兄弟】 堂伯叔父母 【 小功】 【 谓父之伯叔兄弟及妻】 堂兄弟 【 大功】
堂兄弟妻 【 緦麻】 【 谓同祖伯叔兄弟】 堂姪 【 小功】 堂姪妇 【 緦麻】 【 谓同祖伯叔兄弟之子】 堂姪孙 【 緦麻】 堂姪孙妇 【无服】 【 谓同祖伯叔兄弟之孙】
族曾祖父母 【 緦麻】 【 谓曾祖之兄弟及妻即太伯公太伯婆太叔公太叔婆】 伯叔祖父母 【 小功】 【谓祖之亲兄弟及妻即伯公伯婆叔公叔婆】
伯叔父母 【 期年】 【 谓公之亲兄弟及妻即伯伯姆姆叔叔婶婶】 兄弟 【 期年】 兄弟妻 【 小功】 【谓巳之亲兄弟】 姪 【 期年】
姪妇 【 大功】 【 谓兄弟之子】 姪孙 【 小功】 姪孙妇 【 緦麻】 【 谓兄弟之孙】 曾姪孙 【 緦麻】 曾姪孙妇 【 无服】 【谓兄弟之曾孙】
高祖父母 【 即太太公婆齐衰三月】 曾祖父母 【 即太公太婆齐衰三月】 祖父母 【 即公婆齐衰不杖期】父 【 斩衰】 母 【 三年】 巳身
长子 【 期年】 长子妇 【 期年】 眾子 【 期年】 眾子妇 【 大功】 嫡孙 【 期年】 嫡孙妇 【 小功】眾孙 【 大功】 眾孙妇 【緦麻】 曾孙 【 緦麻】 曾孙妇 【 谓孙之子无服】 玄孙 【 緦麻】 玄孙妇 【 谓曾孙之子无服】
族曾祖姑 【 谓曾祖之姊妹即太姑婆在室緦麻出嫁无服】 从祖祖姑 【 谓祖之亲姊妹即姑婆在室小功出嫁緦麻】 姑 【谓父之亲姊妹在室期年出嫁大功】 姊□ 【 谓己之亲姊妹在室期年出嫁大功】 姪女 【 谓兄弟之女在室期年出嫁大功】 姪孙女 【谓兄弟之孙女在室小功出嫁緦麻】 姪曾孙女 【 谓兄弟之曾孙女在室緦麻出嫁无服】
族祖姑 【 谓祖之同堂姊妹即公之伯叔姊妹在室緦麻出嫁无服】 堂姑 【 谓父之伯叔姊妹在室小功出嫁緦麻】 堂姊妹 【谓同祖伯叔姊妹在室大功出嫁小功】 堂姪女 【 谓同祖伯叔兄弟之女在室小功出嫁緦麻】 堂姪孙女 【 谓同祖伯叔兄弟之孙女在室緦麻出嫁无服】
族姑 【 谓父之再从姊妹即父同曾祖姊妹在室緦麻出嫁无服】 再从姊妹 【 谓父之伯叔兄弟之女即同曾祖姊妹在室小功出嫁緦麻】 再从姪女 【谓再从兄弟之女即同曾祖兄弟之女在室緦麻出嫁无服】
族姊妹 【 谓三从姊妹即同高祖姊妹在室緦麻出嫁无服】
[以上图表见word]
凡姑姊妹女及孙女在室、或已嫁被出而归、服并与男子同。出嫁而无夫与子者為兄弟姊妹及姪皆不杖期。
凡同五世祖族属在緦麻绝服之外、皆為袒免亲。遇丧葬则服素服尺布缠头
妻為夫族服图
夫為祖父母及曾高祖父母承重者、并从夫服
夫族兄弟 【 无服】
夫族伯叔父母 【 无服】 夫再从兄弟 【 无服】 夫再从姪 【 緦麻】
夫族伯叔祖父母 【 无服】 夫堂伯叔父母 【 緦麻】 夫堂兄弟及妻 【 緦麻】 夫堂姪夫堂姪妇 【 小功緦麻】 夫堂姪孙 【 緦麻】
夫族曾祖父母 【 无服】 夫伯叔祖父母 【 即夫之伯公伯婆叔公叔婆緦麻】 夫伯叔父母 【 即夫之伯伯姆姆叔叔婶婶大功】 夫兄弟及妻 【即夫兄曰伯夫弟曰叔小功】 夫姪夫姪妇 【 期年大功】 夫姪孙夫姪孙妇 【 小功緦麻】 夫曾姪孙 【 緦麻】
夫高祖父母 【 緦麻】 夫曾祖父母 【 緦麻】 夫祖父母 【 即夫之公婆大功】 舅姑 【 斩衰】 【 三年】 【 即公即婆】 妻為夫 【斩衰三年】 夫為妻 【 齐衰杖期父母在不杖】 长子 【 期年】 长子妇 【 期年】 眾子 【 期年】 眾子妇【 大功】 孙 【 大功】 孙妇
【 緦麻】 曾孙 【 緦麻】 玄孙 【 緦麻】
夫曾祖姑 【 无服】 夫祖姑 【 即夫之姑婆在室緦麻出嫁无服】 夫亲姑 【 即夫之姑小功】 夫姊妹 【即姑小功】 夫姪女 【在室期年出嫁大功】 夫姪孙女 【 在室小功出嫁緦麻】 夫曾姪孙女 【 緦麻】
夫堂祖姑 【 无服】 夫堂姑 【 在室緦麻出嫁无服】 夫堂姊妹 【 緦麻】 夫堂姪女 【 在室小功出嫁緦麻】 夫堂姪孙女 【 緦麻】
夫族姑 【 无服】 夫再从姊妹 【 无服】 夫再从姪女 【 在室緦麻出嫁无服】
夫族姊妹 【 无服】
[以上图表见word]
夫為人后其妻為本生舅姑服大功
妾為家长族服之图
家长父母 【 期年】 家长 【 斩衰三年】 家长长子 【 期年】
正妻 【 期年】 家长眾子 【 期年】
為其子 【 期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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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嫁女為本宗降服之图
父堂兄弟 【 即父之伯叔兄弟緦麻】 堂兄弟 【 即同祖伯叔兄弟小功】 堂姪 【 即同祖伯叔兄弟之子緦麻】
祖兄弟 【 即伯公叔公緦麻】 伯叔父母 【 即伯伯姆姆叔叔婶婶大功】 兄弟 【 大功】 兄弟子 【 即姪大功】
高祖公母 【 即太太公婆齐衰三月】 曾祖父母 【 即太公太婆齐衰五月】 祖父母 【 即公婆期年】 父母【 期年】 己身
祖姊妹 【 即姑婆在室緦麻出嫁无服】 父姊妹 【 即姑大功】 姊妹 【 大功】 兄弟女 【 即姪女大功】
父堂姊妹 【 即父之伯叔姊妹在室緦麻出嫁无服】 堂姊妹 【 即同祖伯叔姊妹在室小功出嫁緦麻】 堂姪女【 即同祖伯叔兄弟之女緦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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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亲服图
堂舅之子 【 无服】
母之兄弟 【 即舅小功】 舅之子 【 谓之内兄弟即姑舅兄弟緦麻】 舅之孙 【 无服】
母祖父母 【 即母之公婆无服】 外祖父母 【 即外公外婆大功】 己身
姑之子 【 谓之表兄弟即姑舅兄弟緦麻】 姑之孙 【 无服】
母之姊妹 【 即姨小功】 两姨之子 【 即两姨兄弟緦麻】 姨之孙 【 无服】
堂姨之子 【 无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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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亲服图
妻外祖父母 【 即妻外公外婆无服】
妻伯叔 【 无服】 妻兄弟及妇 【 即舅即姆无服】
妻祖父母 【 即妻之公婆无服】 妻父母 【 即丈人丈母緦麻】 己身 【 為?緦麻】 女之子 【 外孙緦麻】 女之孙 【 无服】
妻之姑 【 无服】 妻之姊妹 【 即姨无服】 妻姊妹子 【 无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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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父八母之图
养母 【 谓自幼过房与人斩衰三年】
同居继父 【 两无大功亲谓继父无子己身亦无伯叔兄弟之类期年两有大功亲谓继父有子孙自己亦有伯叔兄弟之类齐衰三月】 不同居继父 【先曾与继父同居今不同居齐衰三月自来不曾随母与继父同居无服】 嫡母 【 谓妾生子称父之正妻斩衰三年】嫁母 【 谓亲母因父死再嫁他人齐衰杖期】
庶母 【 谓父有子妾嫡子眾子齐衰杖期所生子斩衰三年】
从继母嫁 【 谓父死继母再嫁他人随去者齐衰杖期】 继母 【 谓父娶后妻斩衰三年】 出母 【 谓亲母被父出齐衰杖期】 乳母 【谓父妾乳哺者即你母緦麻】
慈母 【 谓所生母死父令别妾抚育者斩衰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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